第三章权力的博弈
李志强的失联给案件调查带来了不小的阻力。与此同时,沈砚收到了不少“打招呼”的电话,有来自市人大的,有来自市政府的,甚至还有上级检察院的老领导,都暗示他“适可而止”,“不要揪着旧案不放”。
“沈主任,刚才市人大副主任王浩的秘书打来电话,说王主任想了解一下鑫源集团案的情况,让你抽空去汇报一下。”小陈走进办公室,脸上带着为难的神色。
沈砚冷笑一声:“王浩?当年他是分管金融的副市长,鑫源集团能顺利非法集资,少不了他的‘关照’。你回复他,案件正在侦查阶段,按照法律规定,不便汇报,有什么情况可以通过正规渠道沟通。”
挂了电话,苏蔓担忧地说:“沈主任,这样会不会得罪他们?以后我们的工作不好开展。”
“我们是检察官,只对法律负责,不对权力负责。”沈砚语气坚定,“如果因为怕得罪人就放弃调查,那我们对不起身上的制服,更对不起那些受害者。”
就在这时,公安机关传来消息,李志强在邻省的一个县城被抓获,当场搜出了大量现金和一份银行转账记录,显示他在失联前,向境外转移了300万元。
李志强被带回江城后,关押在市看守所。沈砚亲自带队前往看守所进行讯问。
审讯室里,李志强穿着囚服,头发凌乱,但眼神依旧嚣张。“沈检察官,我知道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但我劝你还是省省力气。”他靠在椅背上,语气不屑,“当年的案子已经结了,现在翻出来有意思吗?再说,你没有证据证明我犯罪。”
“李志强,我们已经找到了赵立群,也拿到了秘密账本,上面详细记录了你收受高明远500万元贿赂的事实。”沈砚拿出账本的复印件,放在他面前,“另外,我们还查到,你在案件侦查期间,故意泄露侦查秘密,帮助高明远逃跑,这已经构成了徇私枉法罪。”
李志强的脸色变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镇定:“账本是伪造的,赵立群的证词是诬告。当年我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案件,不存在徇私枉法的情况。”
“是吗?”沈砚拿出一份银行流水记录,“这是你妻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2014年3月,高明远的司机向这张卡转账200万元,同年5月,又转账300万元。这笔钱你怎么解释?”
李志强的额头渗出了冷汗,眼神开始躲闪:“这……这是我和朋友的正常借贷,跟高明远没关系。”
“你的朋友是谁?这笔钱的用途是什么?”沈砚追问,“我们已经调查过,给你转账的人是高明远的贴身司机,现在已经流亡境外。而且这笔钱到账后,很快就被转到了你的海外账户,用于购买房产和理财产品。”
在铁证面前,李志强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但他仍心存侥幸,认为有人会来“救”他。
审讯进行了整整一夜,李志强从一开始的嚣张跋扈,到后来的沉默不语,再到最后的痛哭流涕。“我错了,我不该收高明远的钱,不该帮他逃跑。”他终于如实供述,“当年王浩副市长给我打了招呼,让我‘关照’一下鑫源集团,高明远也趁机向我行贿。我一时糊涂,就犯了错。”
根据李志强的供述,沈砚带领团队顺藤摸瓜,又抓获了当年参与包庇鑫源集团的5名公职人员,其中包括市人大副主任王浩。这些人有的收受了高明远的贿赂,有的为其提供了政治庇护,有的在案件侦查、起诉过程中进行了干预。
案件的进展并没有让沈砚放松警惕。他知道,高明远虽然已经病逝,但他转移到境外的15亿元赃款还没有追回,而且鑫源集团的部分残余势力还在活动,可能会对证人造成威胁。
“苏蔓,安排专人保护赵立群和林薇的人身安全,24小时不间断值守。”沈砚吩咐道,“另外,联系国际刑警组织和境外司法机关,启动赃款追缴程序,务必把受害者的血汗钱追回来。”
然而,赃款追缴的过程并不顺利。高明远在境外通过多个空壳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资产,资金链路极其复杂,而且部分资产已经被其家人挥霍或转移。沈砚带领团队查阅了大量的金融资料,咨询了多名国际金融专家,耗时三个月,终于理清了资金流向。
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协助下,境外司法机关冻结了高明远名下的部分房产、股权和银行存款,累计追回赃款8.3亿元。虽然没有全部追回,但这已经是近年来江城境外追赃的最大成果。
第四章正义的审判
2026年春,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鑫源集团非法集资案、李志强徇私枉法案、王浩受贿案等一系列关联案件。法庭内外挤满了受害群众和媒体记者,他们都在等待着正义的判决。
庭审当天,沈砚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他身着检察制服,神情严肃,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高明远(已故)、李志强、王浩等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收受贿赂,为犯罪分子提供庇护,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集资诈骗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请求法院依法严惩。”
在法庭调查阶段,沈砚出示了秘密账本、银行流水、证人证言、司法鉴定报告等一系列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污点证人赵立群出庭作证,详细陈述了鑫源集团非法集资和行贿的全过程,以及李志强、王浩等人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李志强,你对赵立群的证言有何异议?”审判长问道。
李志强低着头,声音嘶哑:“没有异议,我认罪认罚。”
王浩也当庭表示认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在法庭辩论阶段,沈砚发表了公诉意见:“鑫源集团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被告人李志强、王浩等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应是法律的守护者,却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徇私枉法,帮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他转身面向旁听席上的受害群众,语气沉重而坚定:“十年了,你们经历了太多的痛苦和煎熬,今天,我们站在这里,就是要还你们一个公道。法律不会忘记任何一个犯罪分子,也不会辜负任何一个受害者的期盼。”
庭审持续了三天。最终,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志强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被告人王浩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被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追缴的8.3亿元赃款,将按比例退还给受害群众。
判决宣告后,法庭内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不少受害群众流下了激动的泪水。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走到沈砚面前,紧紧握住他的手:“沈检察官,谢谢你,十年了,我们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沈砚的眼眶也有些湿润,他知道,这不仅仅是一份判决,更是对正义的坚守,对法律尊严的捍卫。
案件宣判后,沈砚并没有停下脚步。他带领团队对案件进行了复盘,总结了经验教训,并向相关部门提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金融领域的监管,完善污点证人保护制度,防止类似的非法集资案再次发生。
在一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沈砚作为先进典型发言:“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在面对复杂的案件和强大的阻力时,我们要敢于亮剑,善于亮剑,用法律的武器惩治犯罪,守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他的目光坚定,声音洪亮:“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只要我们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就一定能让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公正的处理,让每一个犯罪分子都付出应有的代价,让法治的光芒照亮每一个角落。”
会议结束后,周明检察长拍了拍沈砚的肩膀:“干得好,沈砚。这个案子不仅为受害者讨回了公道,也彰显了我们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正义的决心和能力。”
沈砚点点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未来,我们还会遇到更多的挑战,但我们会始终坚守在司法一线,用忠诚和担当,书写新时代检察官的使命与荣光。”
夕阳透过办公大楼的窗户,洒在沈砚的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他望着窗外繁华的城市,心中充满了坚定的信念。他知道,司法之路任重而道远,但只要心中有正义,脚下有力量,就一定能守护好这片土地的公平与正义,让法律成为每一个人最坚实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