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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一)
陈阳沉思。
[陈然刚才的话,不能以骗谎中的歧义去看待。]
[简单来说。]
[若是以骗谎中的歧义去看待,我们审判他,必定审判失败,只因于我们而言,我们遵循的是判谎原则。]
[举个例子:说话有“歧义”这个套路,我们甚至每个玩家之前都用过,但没有谁因为说话有“歧义”而被判定成说谎。]
[也就是说,“歧义”在判谎原则中属于说真话,毕竟这个“歧义”多种意思中的一个,有客观证据做支持。]
[这也是在陈然说完话时,我们没考虑“歧义”的原因,只因若是歧义,我们四人就会直接被抹杀了,没有其他可能。]
这里需要明白的是:
之前他们说话有“歧义”时,身上没有谎言,无法被审判死,就意味着“歧义”本来就是“真话”。
这里面的底层逻辑是:判谎原则只遵循客观证据,与主观没有一点关系,而“歧义”是有多种意思,也就是说,在多种意思中,只要有一种意思在客观证据上不存在说谎,那么“歧义”就是真话。
这也是玩家在低星时,通过“歧义”骗谎,而自己本身不存在说谎的根本原因。
张凡,凌迟,陈阳,在听完陈然讲述后,根本没有考虑“歧义”因素,就是因为“歧义”在判谎原则中是真话的原因。
那么按照判谎原则,他们四人会被立即抹杀,没有其他可能。
但他们没有被抹杀。
因此,他们可以确定陈然的操作有问题,这才得出无上正等正觉本我心境,无法推理出陈然的操作。
所以他们选择动用自己的体系。
[那么问题来了,陈然是怎么骗规则的?]
[这里就得先把“触犯规则”的底层逻辑理清楚才行。]
[首先要明白一个道理。]
[谎言是说话至上,规则是行为至上。]
[说话至上:得有说话!]
[行为至上:得有行为!]
[也就是说,两者的底层逻辑,是有本质上的区别。]
[说话至上:遵循客观证据。]
[行为至上:遵循行为事实。]
[举例:天人合一封锁十八层,玩家若触犯玩家构建的常识,会被鬼火烧成灰烬,为什么会被烧成灰烬?]
[说明有规则存在。]
[这个规则是:只要玩家在十八层触犯玩家构建的常识,就会被鬼火吞噬。那么这个规则是谁制定的?]
[很明显。]
[可以肯定与天人合一有关,深推,鬼火,要么是天人合一的精神攻击,要么是天人合一的技能效果。]
[大概率是技能效果。]
[因此,“天人合一”是规则类的技能。]
[也就是说,玩家在封锁的十八层中,要遵循天人合一制定的规则体系,即:天人合一就是被封锁的十八层的天道。]
这里可能会有疑问,全知的技能应该也是天道类,岂不是说与天人合一的技能重叠了?
其实不然,一个是天道,一个人道,这里就不多赘述了。
[但,天人合一制定的规则,是有溢价空间的,比如,玩家在十八层使用空间技能,那么玩家在自己制造的空间中,需要遵循天人合一制定的规则吗?]
[不需要!]
[也就是说,在规则体系中,是可以钻空子的。]
[这个很好理解,法律上有个经典案例,学校施工结束时,校长没给包工队尾款,包工头数次讨要未果,于是包工头拿着十万块钱找到自己做公安局长的亲戚,请他帮忙,公安局长收下十万块钱,给校长打电话,校长这才将尾款给了包工头。]
[那么,这里面公安局长存不存在犯罪?]
[不好意思,不存在。]
[这里面的逻辑在于,校长不受公安局长管辖,那么公安局长行使的就是事实职权,而不是法律职权,且谋取的是正当利益,所以公安局长不构成犯罪。]
[那么包工头存不存在犯罪?]
[也不存在,因为他谋取的也是正当利益。]
[但,校长愿意付尾款的真正原因是;公安局长这个头衔。]
[也就是说。]
[在逻辑上,公安局长与包工头都应该构成了犯罪。]
[这就是规则漏洞。]
[规则一定是存在漏洞的,否则也不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句话了。]
[上个世纪,我国整治官员大吃大喝的情况,于是规定公务接待标准是不得超过“四菜一汤”,但
[把几十道菜装在四个大盘子里,照样大吃大喝。]
[再看陈然的操作。]
[“骗”的规则是“若每个人都说真话,全部抹杀。”,但规则无法衡量出陈然说的是否是真话。]
[因此,规则无法制裁陈然。]
[四个人,三个说真话,一个无法确定,自然就无法触发“若每个人都说真话,全部抹杀。”这条规则。]
[综上所述。]
[在判谎原则上:陈然一定说的是真话。]
[在规则体系上:陈然没有触犯规则。]
[即:陈然把规则骗了。]
[这就是“陈然把风险转嫁给张凡”的原因。]
[张凡该怎么点评?]
[三人说的都是真话?]
[很显然不行。]
[只因,在判谎原则中,只遵从客观事实,而这里面的客观事实是:四人没有被抹杀,说明三人中有人说假话。]
[因此,张凡点评三人都说真话,就会被判定成说谎。]
[这里面可能还会有疑问。]
[既然陈然说的话在判谎原则上是“歧义”,那么陈然一定说的是真话,也是客观事实,为什么不用这个客观事实,而是去用“四人没有被抹杀”的客观事实点评?]
[很简单,你首先得证明陈然说的话存在“歧义”,想要证明陈然说的是歧义,就得确定陈然生前是否写过这个故事。]
[三人都无法证明这点,因此张凡不敢点评陈然说真话。]
[只因,对于张凡来说,陈然说的是一个未知谎言,除非他直接掏枪审判陈然,才能判断出这个未知谎言的真假。]
[这里就会衍生第二个疑问。]
[假设我们能证明陈然生前写过这个故事,那么陈然说的话就存在“歧义”,“歧义”在判谎原则中是真话,这是客观事实;但现在还有一个客观事实是:四人没被抹杀,陈然在说假话。]
[两个客观事实相悖,岂不是说逻辑混乱了?]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