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当中也有人畏难了。燕国铁骑的强大,是明摆着的事实,在这几个人脸上,写着浓浓的犹疑。
然而始终没有人,主动选择第一个选项。
冉闵将每个人脸上的神情都牢牢地记在心里。
“少爷”
杜雷见无人开口,右脚轻轻一磕马肚,探出半个马头。
冉闵见杜雷又想说话,两眼神光转厉,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将杜雷已经到嘴边的话,又瞪了回去。
“你、你、你”冉闵手中马鞭折起,点向几个眼神犹疑的士兵:“你们马上收拾东西,由偏将杜雷率领,追上我们前面的步卒,带领他们返回襄城,剩下的人,跟我走!”
“少爷!”
“杜雷,军法如山,违令者,斩!”
一道阴影闪过,七十二斤重的连钩戟压住杜雷左肩,身高一米八的杜雷不禁腰间一软,黝黑的脸上冒出一串疹子,那被刃锋上的寒气刺激出来的疹子。
冉闵两眼凝视杜雷,不带一丝感情色彩。若是杜雷再多说一句话或许他真的会动手。
“杜雷,不是我不想把你带在身边,但那个杂种还在我们三千儿郎里面。我需要你去给我盯着他,不能让他坏我的事,必要的时候”被点名的人行动之前,冉闵跟杜雷再次密谈。
正如冉闵说的那样,在先行离开大棘战场的三千步卒队伍当中,有个石虎家的远房亲戚监军——石虎性暴虐而多疑,即便是放出去作战的将领,也不曾完全信任,总会安排一个
心腹作为监军。
一个眼神,一个动作,让杜雷以为自己明白了冉闵的心思,他点点头,右手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不!只要不超出我规定的底线,就不能杀!杜雷,我只要他活着,不管你怎么做,他一定要活着,哪怕只有一口气!”冉闵摇了摇头,两眼中闪过一道厉芒,“羯族石家,还有十数年的气数,这是命中注定的事情,在时机到来之前,我们必须要尽量的保存实力,记住了?”
三分钟之后,杜雷带着九骑,催动战马,向着西北方向而去。他们要在冉闵手下那三千汉军赶回襄城之前将这支部队拦截下来,按照冉闵的安排,在襄城外一个隐蔽的地方等冉闵,若当他们到达隐蔽之地,七天后冉闵仍旧未返,杜雷将会执行冉闵给他的另外一个密令,一个可能让杜雷和三千汉军万劫不复又或是截然相反的密令。
“少爷保重!”杜雷一拱手,转身拍马而去。
望着十骑旋风而走,腾起一片褐色烟雾,冉闵在心中默默地祈祷他们平安。他心中的软弱不过数息,转身之后两道剑眉下的眼神,旋即变得无比坚毅。
“石涂必须要救,但老子也不能就这么死了!三年都混下来了,怎么地也要弄死几千个胡人,才算对的起老子穿越一趟!不就是些个燕狗么,五十八条汉子够不够?不够再加上石涂和那三千个兄弟!”
想归想,当冉闵转身看着那剩下的五十八骑时,却能够感觉到这些战士身上的那股决死之气。
没有人敢说自己定能够以一敌百,况且对方并不是软柿子,而是燕国最精锐的铁骑,所以冉闵不能责怪他们过于绝望。
“兄弟们!”
冉闵觉得有必要刺激一下这些战士,他昂然坐于马上,高高举起手中长戟:“古人云‘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同袍,就是兄弟,就是战友!就是那个你肯为他流血,他肯为你丧命的人!我们的同袍,就被鲜卑人围在那里,他们就要死了,我们该怎么办?”
“杀!”
“大声点,我听不见!”
“杀!”
“杀光那些狗娘养的!”
“杀光那些狗娘养的!”
天空中,刚刚还耀武扬威的太阳,漫卷的乌云遮蔽,没有风,树叶却成片成片的簌簌而落,五十八个声音,终于汇成了一声惊雷。
以弱胜强的战例在历史并非罕见,而冉闵坚信,凭借自己脑子里多出来的信息,一定能够找到个万全的法子,把石涂,还有那些士卒,统统给救出来,他甚至想过,如果燕军是用步卒围困石涂,说不定还有机会,将这支步卒给灭了!
北方平原上,这七十里路放开马力,也只消小半日功夫。
冉闵一马当先,右手勒疆,左手捏着一个硬馍。
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的冉闵,心中却在盘算:自打穿越而来,历史上应该发生的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可这昌黎之战,为什么没有关于石涂的记载,还有他率领的三千汉军,难道说是因为他在此战当中战
死?
一想到这里,冉闵的心绪禁不住有些波动。此时的他已非三年前刚刚穿越那般容易惶恐。在这后晋乱世当中,他幸而附身冉闵,在羯族石姓建立的后赵国内生存至今,心志早已经无比坚定。石涂,是冉闵的亲生大哥,冉闵自幼便不喜这个跟石虎一家亲近的兄长。秉性顽固的冉闵,至被穿越附体之前,始终不承认自己的胡人身份。他的这种坚持纵然让人敬佩,但若不是石涂处处维护,再加上石虎的权势,恐怕曾经那个冉闵根本无法在襄国城生存下去。
作为一个穿越者,冉闵反而能够体会石涂的心情,“那种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心态。但他不敢同情石涂,至少不能突然表现得很友好,因为他是冉闵,他小心翼翼维持着“冉闵”的行为习惯,生怕让人发现他的秘密。他曾经目睹石涂为“自己”的顽固而向那些胡人赔罪,也看到过石涂在夜深人静时,跪在父亲灵位前,痛哭流涕。说起来,石涂今年也是十八岁不到,若是放在二十一世纪,还是个未真正成年的孩子。
“石涂…哥,请你,一定等着我!”冉闵心中念叨,同时将那早已经脱水,丢在地上连狗都不会去嗅的硬馍狠狠搓碎塞嘴里。那硬馍块放进嘴里像是塞了一嘴的小石子,不含上一阵让唾液软化,恐怕强咽下去会划破咽喉。但冉闵没心思等它软化,他咯吱咯吱地磨着槽牙, 脸上表情看上去有些狰狞。
昏黄的日头逐渐沉向西山,冉闵带着五十八骑刚转过山坳,一股冷气突然扑面,惊得他微微一抖,本能地勒住缰绳。战马四蹄杵地,口中“淅沥沥”不断。
“是赵军!”
在他视线所及之地,毫无规律的躺满了尸体。尸群拱卫着戳在地上两面挂着几根弩箭的半截旌旗,旗面早已经破烂不堪,浸满血迹,无法识别,瞅那样式,该是后赵的无疑。
这片尸体大概有二十七八具,无头,鲜血将干燥的黄沙地面泡成一片酱褐色的泥泞。薄薄的棉胎玄色布衣,就是这些尸身上唯一的东西。看着眼前的一幕,冉闵狠狠地闭了一下眼睛,将眼中的水份挤掉:苍天啊,这些人曾经都是我汉家农耕之人,胡人杀了他们的亲人,烧了他们的家园,却还要驱使他们拼死作战,这场战争与他们何干?都怪那衰败的晋朝,让这些人大好的头颅,成就了鲜卑人的凶名!
“将军,燕狗的臂弩矢!”一个士兵指着最近一具尸体上无尾的半截箭矢,咬牙切齿地说道。
听到军士的话,冉闵抿了抿嘴道:“是鲜卑人干的!你眼神儿好,去看看可是石涂麾下?若是,恐怕此地距离落凤山已经不远。”
片刻之后,那查探的军士确定身份,冉闵心口猛地一沉:“臂弩,等等,怎么会是臂弩呢,燕狗的骑兵用的是骑弓,用臂弩的,只有步卒。难道,真被我猜中了?”
冉闵抓起一根弩矢,放在手心中仔细端详。
“这弩矢,做工很精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