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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一章 熊(下)(2 / 2)

艾博格睁大了眼睛,紧紧的追随着那个身影,下一刻对方手中挥出的明亮光芒简直胜过了日月,但这个耀眼的光芒带来的并不是温暖,也不是生机,它带来的是死亡。

洛伦兹双手握剑,将它自巨熊的眼框刺入。

母熊发出了一声响彻森林的咆哮,锋利的牙齿在距离洛伦兹不过几寸的地方紧紧地碰撞了一起,它甚至做出了个拥抱的“手势”,只是在两只爪子合拢之前,洛伦兹便松开剑柄,险之又险地从残馀的缝隙间“流”了下去。

不得不说,洛伦兹做出的决定是非常准确而又及时的一一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当巨熊停滞了片刻,轰然倒下时,人们发现它之所以慢了一步,正是因为想要拔掉那根军叉一一它也已经意识到了,继续任由自己被狂怒的情绪控制着,拖着脖子上的这个桎梏与人类争斗是一桩蠢事。

军叉事实上已经松动,只是被艾博格发狠地顶着。

两个年轻人的合作以及成果引来了一波接着一波的赞美和夸耀一一事实上那些骑士和战士们已经做好了准备一一万一这两个孩子无法控制住母熊,就要出手援救。

没想到他们竞然真的战胜了这头巨兽,哪怕他们身上有着塞萨尔的庇护,但母熊身上也一样有啊瓦尔特走过去,一手一个将两个已经快要力竭的孩子抱开,把他们摆在一边,而后围绕着那头倒毙的母熊走了一圈,口中啧啧称奇。

对于他们这些圣殿骑士来说,这样的大猎物也是很难得的。最好的,莫过于它的皮毛没有被猎犬撕咬过,除了眼睛和咽喉处的伤口之外,也没有长矛或者是标枪留下的贯穿伤。

这张熊皮若是被完整的剥下,完全可以摆在任何一位君王的厅堂里。

人们纷纷让开,艾博格才看到他的主人和“父亲”正含笑策马走来,他激动不已,上前两步,却想起了身边的那个绿眼睛扈从,他转头看对方,要说一一那孩子比他还小好几岁,而且艾博格也看得出,塞萨尔对他和对艾博格等人是不一样的。

他想要让对方走在自己前面,洛伦兹却只是懒洋洋的撑着膝盖坐着,看到他投来目光,便疲惫的摆了摆手,艾博格不再尤豫一将这份恩情记在心中一一便迅速的向塞萨尔跑去。

“我将它献给您!我的主人。”

“我看到了,这是你的第一头猎物,是吗?”

“是,是的,但它同时也是您的,我是您的,我所得到的一切也都是您的。”

塞萨尔注视着这个面容上还带着几分稚嫩的战士,他尤如春日的小树般叫人喜欢,他伸出手去搭在艾博格的肩头上一一此时艾博格正半跪着,而他随即拍了拍年轻战士的肩膀,叫他站起来,“我会将这张熊皮摆在我的榻前。”

艾博格听了,更是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但他还记得洛伦兹,“它不仅仅是我的,还有您的儿扈从。”

您的儿子,他差点就这么说了,那些大马士革的年轻人对这个绿眼睛扈从的身份也多有猜疑,但他们并不认为这个少年人会是塞萨尔母家的某个贵族子弟,塞萨尔看他的眼神与其他人完全不同,于是便有人猜测,这可能是塞萨尔的私生子。

而且据他的风姿与举止来看,他的母亲说不定还是一个基督徒,或者是撒拉逊贵女,而不是一个粗俗的女仆或是更糟的娼妇。

艾博格也曾经参与过这样的探讨,他们一致认为撒拉逊贵女的可能性最大。

“他”多么优雅呀,完全不象那些基督徒般的粗鲁。

“或许是继承了他的父亲呢?”对于这些孩子们来说,他们能够如此之快地接受塞萨尔的原因,也因为塞萨尔给他们的感觉不象是个基督徒,更象是那些颇具盛名的学者,甚至是瑞智的素檀或者是宽仁的哈里发。

“那母亲至少也占了一半。”

艾博格坚定的认为,这个扈从的母亲应该就是个撒拉逊贵女,只是因为基督徒与撒拉逊人从不通婚,所以才导致了他现在身份尴尬。

对于撒拉逊人来说,私通固然是不可饶恕的罪行,但私生子又有不同,他们虽然会遭到歧视,地位也必然会低于婚生子女,也无法继承父亲的姓氏一一但他们依然是家庭中的成员之一,只是不完整,在继承权和社会认可上会因为这个原因而受到排斥。

但这也要看他们的父亲,一个农民的私生子,一个学者的私生子和一个素檀的私生子完全是不同的,而且塞萨尔也已经表现出了对他的看重和爱护,那孩子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坦然与勃勃生机绝对不是艾博格以往所看到的那些私生子所能有的。

塞萨尔走近洛伦兹,放低身体和声音:“感觉怎么样?”

洛伦兹抬起面孔,向他露出了一个璀灿无比的笑容。“好极了。爸爸!”

这声爸爸叫的很小声,只有塞萨尔和他身边的艾博格听见了,或许也有其他人听见,但他们默契的装作一无所知,塞萨尔伸出手,洛伦兹抓住了他那宽大的手掌站了起来,自然的靠在了他的臂弯中:“好累呀。”

她长叹了一声。

艾博格则在尤豫片刻后走入了林间,在它们的母亲倒下后,那两头小熊并未逃走,而是继续留在原地,发出了嘤嘤的叫声,甚至还想要探头探脑的跑出来。现在已经是春夏之交,熊类才经过冬眠,但两个小熊的身体还是肥滚滚的。

看来之前它们的母亲把它们照顾的很好。

他将两头小熊放在了塞萨尔的面前,塞萨尔却只是看了他一眼,“这是你的,孩子。”

艾博格跪下,亲吻了塞萨尔的长袍,在塞萨尔带着洛伦兹走开之前,他叫道:“拉尼?这个你要吗?”他一手提着一头沉甸甸的小熊,认真的问道,洛伦兹有些尤豫,所有的动物在小的时候都是相当可爱的,小熊甚至比小狗还要讨人喜欢一些,但她只是踌躇片刻,便用力的摇了摇头。

在此时的贵族中,豢养猛兽是一种风尚,就象是拜占庭帝国的公主玛利亚嫁入亚拉萨路的时候,陪嫁之中就包括由十来只猛兽组成的队伍。

如果她要养,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但她曾听她的父亲说过,如果只是养些猎鹰,猎犬这类动物,也就算了,它们吃得不多,而且确实有用,但养老虎、狮子、熊这类大型猛兽就有些过于奢靡了一一它们每天摄入的肉食足以养活几十个饥肠辘辘的民众,这种行为他不会立法阻止,但也不会推崇,至少他自己不会养。

洛伦兹还以为那个年轻的撒拉逊战士会将这两头小熊养起来,没想到对方也是一个相当务实的人,或者她父亲身边就没有不务实的人。

一周后,她收到了一份礼物,一双相当暖和的熊皮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