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陈知文能被干掉,其实国府上下是相当高兴的,因为他实在太碍事了。
之前阻碍大家捞钱,现在又对国服的行动指手画脚,要不是他的身份,早就被群起而攻之,某人也不喜欢陈知文,虽然他确实给自己做手术,也确实给自己带来很多好处,但还是那句话,阻止我获得利益,那你就是我的死敌。
但前提是能将人弄死,要一次性把人弄死。
某人将刺杀敌人的任务交给了戴春风,每一次刺杀都是戴春风亲自制定任务,选派的也都是精锐刺客,往来都不留下痕迹。
刺杀是一种艺术,要的就是一击命中,潇洒离开,想要完成一场刺杀,需要各方面的配合。
公子哥可不知道这些事情。
他待在监狱里,虽然i日常那个生活没有太大影响,但相比自己之前的环境,肯定是差了不是一点半点。
待在军事监狱里,他虽然有个单间,但见不到阳光,也没办法出去活动。
某人已经给他条件范围内最好的待遇了,这里毕竟是监狱,总不能让他和在家一样没什么区别。
公子哥毕竟打伤了人,而且陈知文找到某人要求严惩公子哥,某人总得有个交代。
但是公子哥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他从来都是娇生惯养,从小到大就是锦衣玉食的生活。
对军事监狱里的犯人来说,这已经是天堂般的待遇,对他来说却如同狗窝,他当然不高兴。
公子哥托监狱守卫给自己带话出去,让自己的手下出钱去找人刺杀陈知文。
公子哥拿出5000大洋,让手下去找个刺客,将陈知文干掉。
守卫将话带给公子哥的手下,这手下一听,眼珠子一转,他本就不是什么好人,总爱做些中饱私囊的事情。
5000块大洋,这可是一笔巨款。普通人一年赚不到一百块钱,重庆一套地段不错的宅子也就这个价格。
拿这么多钱去刺杀陈知文,价格实在是太高了。
这手下想了想,认为2000块钱就能买到一条人命,所以就用2000块钱将这个刺杀外包了出去。
他将这件事交给了当地的黑帮,他正好认识一个混混头子,混混头子平时就干些杀人放火的事情,对他来说杀个人还是很简单的。
这手下名叫毛二爷,找来的这个混混名叫姚老大。
毛二爷自己跟着公子哥混,也算是占了很多便宜。他自己也混上了个少校的军官位置,在本地警察局当个闲职,正好管理一帮子小混混。
这姚老大就是他认识的混混老大,不过既然是混混,那证明也没什么本事,平时做些杀人放火偷鸡摸狗的事情上不了台面,成不了气候。
不过用来做些脏事还是不错的,挺顺手。
毛二爷告诉姚老大,有位公子哥看不惯陈知文,拿出2000块大洋,让他找人去教训陈知文一下,最好能弄死。
毛二爷一下子就想到了姚老大,认为姚老大平时做事也不错,所以将这个机会交给姚老大,让他好好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