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吃饭,别总盯着我。”
“看来咱们需早日离开丰国地界回西南去,你瞧你都吃了几日的炸小虾了,我不盯着,你能吃得嘴角起泡。”
温柔:“......我知道适可而止,我保证,这几日吃最后一次。”
她能牵引灵力加速内力修炼,也能淬炼身体。
她来了之后,这具身体的体魄已经越来越好了,才没那么脆弱,何必那么苛刻自己的舌头。
虽然难吃点的,只要能充饥她也不在意,但有好吃的,她也不是非要没苦硬吃。
......
花城。
五月的花城群山苍翠,因为气候植被格外茂盛,花草丛生。
树上地上全是花,从而得名花城。
温柔先前是冬天来的,这回出去好几个月,回到花城来才第一次见到花城景色最盛的模样。
闻人淮的宅子里也长了好些野生的和种的花。
“阿淮,家里好漂亮啊!”温柔笑盈盈地跑过去,一下子抱住闻人淮。
家里?
这个词叫闻人淮心间一动,漂亮的眼眸都柔和下来。
“你喜欢,我们再多养一些,尽量四季都有花。”
“好啊,阿淮,你这样在花里特别扎眼。”
温柔看看花,又看看闻人淮。
他样貌实在太出挑了,比花还叫人移不开眼。
还总一身白,在五颜六色的花草边上,显得更明显。
她忽然偏了偏头:“阿淮,你为何总穿一身白衣?”
自晋国开始,至今,这片大地上的人们就更推崇大红大紫的富贵之色,白色青色灰褐色这样或不需复杂染色的寡淡色、耐脏的深色,一般都是底层的百姓穿。
闻人淮微微牵唇,眼底萦着几分幽凉的暗色:“因为不想忘了过往,不想有一日忘记,我也不过是个飘零人出身,我并未比任何人高贵。”
胡相安对他怀着愧疚,和对自己儿子疼爱的部分转移,拿出不少私产明里暗里往他手里塞。
人都是向往享乐的。
纸醉金迷的日子会腐蚀人的心性。
他曾经不止一次地因为权势而失去往上爬的途径,做工赖以生存也曾被人挤下去。
戏班子更是因为北夷权贵而死的死,散的散。
闻人淮用前半生见证了权贵对普通底层的欺压。
他最怕的就是有一日自己会忘记初心,也成了昔日那等仗势欺人的仇人一般。
所以哪怕钱财送到他面前,哪怕胡相安将大宅子的地契都给了他,他也没收。
往日没有温柔的时候,他日子过得更是随意。
也是有了温柔之后,他将宅子里收拾得更加整洁,连被褥都换了更柔软舒适的。
只是和温柔说话间,闻人淮忽然一怔。
因为他想到了一件他从前没考虑到的事。
“阿柔,你可更喜欢大一些的院子,若是你喜欢,我——”
他的话没说完,就被一个吻堵住。
温柔停顿了几息便退开了,眼眸中荡开撩人的水光:“这里很好,我很喜欢,也喜欢阿淮......守着自己的初心。”
从前她最落魄的时候,他们明明只是刚认识的陌生人,他为什么会帮她呢?
或许正是因为他骨子里那种不忘初心的轴。
明明生在恶世里,他能力不差,只要抛弃一点良心,早就青云直上了。
偏偏执拗地轴了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