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斛律光(2 / 2)

他在边境地区因地制宜,修建长城两百余里,设置沿边戍所,构建起稳固的防御体系,既抵御了外敌入侵,又保障了边境百姓的生产生活,实现了军事防御与民生发展的良性互动。

然而,这位战功赫赫的名将,在朝堂之上却是一位刚直不阿、不屑于权谋钻营的“硬骨头”。

他一生秉持“忠君报国”的信念,眼里容不得沙子,对朝中谄媚逢迎、结党营私的奸臣深恶痛绝。

北齐后期,后主高纬昏庸无能,朝政被祖珽、穆提婆、陆令萱等奸臣把持。

祖珽野心勃勃,欲拉拢斛律光入伙以巩固权势,带着重金登门拜访,却被斛律光闭门不见,还对家人直言“祖珽人品败坏,只会挑拨离间,迟早误国,我绝不与他同流合污”,由此得罪祖珽。

穆提婆想娶斛律光的女儿以攀附权贵,也被斛律光严词拒绝,称其“不学无术,不配与吾女婚配”,又与陆令萱母子结下怨仇。

这些奸臣怀恨在心,开始处心积虑地设计陷害斛律光。

斛律光的赫赫战功与崇高威望,本是北齐抵御北周的坚实屏障,却也让昏庸的后主高纬心生忌惮。

祖珽、陆令萱等人趁机煽风点火,编造谣言诬陷斛律光谋反。

祖珽精心炮制了一句童谣:“百升飞上天,明月照长安”,“百升”为一“斛”,暗指斛律光,“明月”是其字,“长安”为北周都城,暗示斛律光欲投靠北周谋反;又加后半句“高山不推自崩,槲树不扶自竖”,“高山”喻指北齐高氏皇室,“槲树”谐音“斛树”,影射斛律光将取代高氏天下。

这句童谣通俗易懂,很快在邺城大街小巷传开,甚至传入宫中,让本就多疑的高纬更加坐立不安。

祖珽见状,又向高纬进谗言:“斛律光累世大将,明月声震关西,丰乐(斛律光弟斛律羡)威行突厥,女为皇后,男尚公主,权势熏天,谣言可畏啊!”

陆令萱也在一旁添油加醋:“斛律光早就看不起陛下,上次陛下欲给他加官,他却推辞不受,分明是心怀不满,如今与北周眉来眼去,谋反之心昭然若揭!”

高纬被二人蛊惑,彻底丧失理智,决意除掉斛律光。

武平三年(572年)七月戊辰日,高纬以赏赐骏马为名,召斛律光入宫谢恩。

斛律光毫无防备,身着朝服独自前往,抵达皇宫后被引至凉风堂——这个昔日北齐处置叛臣的地方。

刚踏入殿内,早已埋伏在此的大内杀手刘桃枝突然冲出,手持弓弦猛勒其颈。

斛律光身为武将,反应迅捷,奋力反抗,怒斥道:“我一生为国效力,从未有过谋反之心,你们为何要加害于我!”

刘桃枝一人难以制服,又有三名侍卫上前相助,四人合力将其按倒,最终斛律光被活活勒死在凉风堂,时年五十八岁。

一代战神未陨于沙场,却死于自己效忠的君主之手,实在令人扼腕。

斛律光死后,高纬下令诛灭其族,长子斛律武都(梁兖二州刺史)、弟斛律羡等家族百余人尽遭屠戮,家产被抄没,昔日荣耀显赫的斛律氏一门就此覆灭。

负责抄家的二千石郎邢祖信据实上报,斛律光家中仅有“弓十五张,箭百,刀七口,枣木杖二十束”,别无余财,足以见证其清廉奉公的一生。

斛律光之死,堪称北齐历史的转折点,正如《北史》所评:“内令诸将解体,外为强邻报仇”。

北周武帝宇文邕得知斛律光被杀的消息后,大喜过望,下令大赦天下,举国欢庆,感慨道:“此人若在,朕岂能至邺!”

武平六年(575年),北周大举伐齐,失去斛律光这一“定海神针”的北齐军队节节败退,防线全面崩溃。

建德六年(577年),北周军队攻入邺城,北齐灭亡,高纬被俘身死。

宇文邕入邺后,追赠斛律光为上柱国、崇国公,以天子之礼厚葬,再次感叹:“斛律光乃北齐之长城,高纬自毁长城,安得不败!”

斛律光的一生,是传奇与悲剧的交织。

他出身将门,少年成名,凭借出神入化的射术与运筹帷幄的谋略,成为北齐的“战神”,为王朝立下赫赫战功;他治军严明,体恤士卒,清廉正直,堪称将帅典范;他忠君爱国,却遭奸臣构陷、君主猜忌,最终含冤而死,家族覆灭。

正如唐太宗李世民所言:“斛律明月,齐朝良将,威震敌国,周家每岁斫汾河冰,虑齐兵之西渡。及明月被祖孝征谗构伏诛,周人始有吞齐之意。”

虞世南亦赞其“骁勇,将帅之雄杰”,将其与兰陵王高长恭并列为北齐杰出将领。

李百药在《北齐书》中对斛律光的评价尤为中肯:“光以上将之子,有沈毅之姿,战术兵权,暗同韬略,临敌制胜,变化无方……战则前无完阵,攻则罕有全城……世乱才胜,诈以震主之威;主暗时艰,自毁藩篱之固。昔李牧之为赵将也,北翦胡寇,西却秦军,郭开谮之,牧死赵灭。其议诛光者,岂秦之反间欤,何同术而同亡也!”

将其与战国名将李牧相提并论,点明了其悲剧的必然性——君主昏庸,奸臣当道,功高震主者难逃鸟尽弓藏的命运。

千百年来,斛律光的忠勇与冤屈一直为后人所铭记。

他的“落雕”传奇、沙场战功,彰显了古代名将的风采;他的清廉正直、体恤士卒,成为后世将帅的楷模;而他“自毁长城”的悲剧,也为历代君主敲响了亲贤臣、远小人的警钟。

射雕震朔漠的英名,碧血照千秋的忠魂,斛律光以其一生的坚守与牺牲,在南北朝的乱世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成为中国历史上令人敬仰的名将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