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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4章 我能陪他站在巅峰!(1 / 2)

洗完澡,

裹着厚实浴袍的于曼妮,带着一身湿漉漉的水汽和沐浴露留下的淡雅芬芳,如同出水芙蓉般躺在了燕京饭店那张柔软得让人几乎要陷进去的大床上。

她手里拿着一条洁白的干毛巾,有一下没一下地擦着还在滴水的头发,动作有些机械,甚至有些漫不经心。

水珠顺着发梢滴落在枕巾上,洇出一小片深色的痕迹。

房间里很安静,静得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这个年代的燕京饭店,还没有普及那种噪音很大的中央空调,只有靠墙安装的老式铸铁暖气片。

暖气烧得很足,管道里偶尔发出“叮叮当当”的热胀冷缩声,还有水流涌动的细微“嘶嘶”声,在这寂静的冬夜里显得格外清晰,像是有什么人在耳边低语,又像是某种古老的催眠曲。

窗外,是燕京城繁华的夜景。

长街的路灯像是一条金色的项链,串起了这座古老城市的威严与新生。远处偶尔传来的汽车喇叭声,显得遥远而缥缈。但这璀璨的灯火,这皇城根下的气派,却照不亮于曼妮此刻有些乱糟糟的心。

她的心,比这窗外的夜色还要深沉,还要乱,像是一团被猫抓乱的毛线球,怎么理也理不清头绪,每一个线头都连着一份焦虑。

去?

还是不去?

这个念头就像两个在脑海里打架的小人,拿着兵器乒乒乓乓地来回拉扯,谁也说服不了谁,吵得她脑仁疼,太阳穴突突直跳。

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是正大光明踏入刘家大门、在刘家最高层长辈面前刷脸、宣示主权的最佳时机。

这种机会,错过了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有第二次。

但是,她当然知道这里面的风险。哪怕机会就在眼前,诱惑大得惊人,但那个最大的隐患,始终像一根刺一样扎在她的心里,让她隐隐作痛,不敢轻易迈出这一步。

宫雪。

她是亲眼见过那个女人的。

虽然不想承认,但那个女人确实长得好看。不是那种艳丽带有攻击性的美,而是一种温婉、坚韧、像山间小溪一样的美。

那种气质,很招老人喜欢,也很招……男人喜欢。

那是一种能让人安心、想要娶回家过日子的美。

更让她感到不安,甚至感到一丝恐惧的是,她亲眼看到过,就在不久前,在燕京大学的未名湖畔,刘青山的奶奶吴秀婷,把自己手腕上那只戴了几十年、磨得锃亮、据说是传家宝的银镯子,郑重其事取下来套在了宫雪的手腕上!

那一幕,就像是烧红的烙铁,深深地烫在于曼妮的心里。

每当深夜回想起来,都会觉得刺眼,都会觉得心慌,甚至会从梦中惊醒。那个镯子并不值钱,可能也就上百块钱,但在那个瞬间,它比全世界所有的钻石都要沉重。

那是什么意思?

在那种传统讲究传承、讲究长幼有序的农村家庭里,那个动作代表着什么,不言而喻。

那是认定了!

那是老太太心里的孙媳妇!

如果明天自己贸然去了,万一老太太突然问起宫雪呢?

或者,老太太看到自己这个陌生的洋气姑娘,虽然客气,但眼神里却透着疏离和冷淡呢?甚至,当着爸爸的面,老太太要是心直口快地问一句:“哎?山娃子,宫雪呢?”

轰——!

那场面……简直不敢想象。

那不仅是尴尬,更是当众打脸!

把于家的脸面放在地上踩!

让她于曼妮成为一个笑话!

父亲会怎么想?

他会觉得自己的女儿在倒贴?

会觉得刘青山在脚踏两只船?

刘青山会怎么想?

他会不会觉得我不懂事?会不会觉得我在逼宫?这甚至可能会影响到爸爸和刘家的结盟大计,更会让夹在中间的刘青山左右为难,甚至对自己产生怨气。

“不去?”

于曼妮咬了咬嘴唇,看着梳妆镜里那张即使素颜依然精致绝伦、皮肤吹弹可破的脸庞。

“难道我就这么认输了?难道我就因为怕一个还没过门、甚至都不在场的女人,就放弃这么好的一次机会?就当个缩头乌龟?就把战场拱手让人?”

不!

这不是我于曼妮的风格!

这可是见家长的绝佳机会啊!

刘家的老爷子们都在,二爷爷、三爷爷,那是刘家的最高权力核心,是定海神针。

如果能在这个场合露个脸,得体地表现一番,给长辈们留下一个“知书达理、大家闺秀、不仅漂亮还懂事、还能给家族带来助力”的好印象,那以后再想进刘家的门,可就容易多了。

这叫什么?

这叫抢占先机!

这叫先入为主!这叫弯道超车!这叫把生米煮成熟饭的第一步!

而且,她还有一个绝佳的理由,一个谁也挑不出毛病、甚至必须得夸她懂事的理由。

报恩。

“我是当事人啊。”

于曼妮在心里对自己说,眼神逐渐变得坚定起来,像是在给自己打气,也像是在进行自我催眠:“明天爸爸是去感谢刘青山救了我的命。作为被救的人,如果我都不到场,那显得多没诚意?多不懂礼数?那不是显得我们于家傲慢、不懂人情世故吗?”

“我要是不去,别人还以为我是个不懂感恩的大小姐呢!刘青山的爷爷奶奶会怎么看我?会觉得这个姑娘架子大,不好相处,连救命恩人的家门都不登。”

“对!我必须去!”

她猛地握紧了拳头,指甲掐进了掌心里,带来一阵刺痛,却让她更加清醒:“我就以于家闺女、刘青山同学这两个身份去拜访!大大方方地去!坦坦荡荡地去!名正言顺地去!”

“我要让刘家的长辈们看看,我于曼妮,哪怕不是那种会干农活、会做饭的农村孙媳妇,我也是能配得上他们家麒麟儿的大家闺秀!我是能给刘家带来助力、能帮刘青山撑起场面的女人!我是能陪他站得更高的人!”

“至于那个银镯子……”

于曼妮冷笑了一声,眼中闪过一丝傲气和狠劲儿,还有一种势在必得的霸气:“一个银镯子能代表什么?能代表法律吗?能代表一辈子吗?”

“只要没领证,只要没结婚,一切皆有可能!只要刘青山心里有我,我就有机会!而且,我有自信,只要让我进了那个门,只要给我机会表现,我就能让老太太喜欢上我!我就能把那个镯子的分量比下去!”

“宫雪能给的,我也能给;宫雪给不了的……”

“比如家族助力、比如在事业上的扶持、比如在社交场合的游刃有余,我更能给!我才是最适合站在他身边的那个人!我才是那个能成就他的女人!”

想通了这一节,

于曼妮心里的纠结瞬间烟消云散,仿佛拨云见日。

此刻,她心中充斥着一种即将奔赴战场的兴奋和斗志,还有一种见男朋友家长的期待。

她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把毛巾往旁边一扔,赤着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快步走到衣架前。

那里挂着她今天穿的那套衣服。

在柔和的灯光下,这套衣服仿佛散发着一种胜利的光辉。

一件剪裁极其考究的淡紫色羊绒大衣,那是沪上最有名的红帮裁缝老师傅亲手定做的,面料柔软如云,版型挺括,既保暖又显气质,穿上它,那种高贵典雅的范儿自然而然就出来了。

里面是一件米白色的高领羊毛衫,领口绣着几朵精致的小花,那是苏绣的工艺,低调中透着奢华。

下身是一条深红色的格子呢绒半身裙,长度恰到好处,既不显得轻浮,又透着股青春的活力,走起路来摇曳生姿。

还有那条红色丝巾,这是她妈妈去年送的新年礼物,她很喜欢。

她本来想回学校重新挑一套,比如那件更显成熟的黑色大衣,或者那件更显活泼的粉色羽绒服。但想了想,又摇头放弃了这个想法。

“不用换了。”

她看着衣架上的这套衣服,眼神审视,像是在检阅即将上战场的士兵:“这套就很好。非常好。简直是完美。”

“太艳丽的不行,显得轻浮,老人家不喜欢,会觉得不稳重;太素净的也不行,显得没喜气,毕竟是快过年了,上门做客得有点精气神。”

“这一身……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