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金泉站在被告席上,一直低着头。法官问他有什么要说的,他沉默了很久,然后抬起头,说了一句:
“没什么说的,判吧。”
2008年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
法官念判决书的时候,段金泉一直在看天花板。法警押他出去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旁听席。旁听席上坐着一些受害者的家属,有人在哭,有人在瞪他。
他收回目光,跟着法警走了。
关于段金泉,有几个细节值得记住:
第一个细节。他落网后,警察问他杀了那么多人,心里不愧疚吗?他想了想,说:“不会。那是她们的命。我做事的时候脑子是空的,什么都不会想。”
第二个细节。他住的棚子里,墙上贴满了从杂志上撕下来的女人图片。那些图片花花绿绿,有些已经发黄。他用捡来的钉子一颗一颗钉在木板上,整整齐齐。
第三个细节。他在柳州出租屋里藏着一根铁棍,手柄处用胶布缠得严严实实,握起来很舒服。那是他专门用来敲人脑袋的,用了很久,已经磨得发亮。
第四个细节。他交代罪行的时候,掰着手指头数自己杀了多少人。数到第七个的时候数乱了,重新数了一遍。
最后一个细节。他说起那两个刘家姐妹的时候,提到大女儿临死前给他磕头,求他放了妹妹。他说的时候语气很平淡,像在讲一件很久远的事。
他说:“她磕头也没用。我那时候脑子是空的,什么都没想。”
这句话,大概是这个案子最让人害怕的地方。
他不是因为仇恨杀人,不是因为利益杀人,甚至不是因为冲动杀人。他只是——脑子空了,然后就杀了。
像一台出了故障的机器,按钮按下,程序启动,做完拉倒。
2008年底,段金泉被执行死刑。
那天昆明下了点小雨,刑场在一个偏僻的山坳里。法警问他最后还有什么想说的,他摇了摇头。
枪响的时候,惊起了远处一群鸟。
他活了三十三岁,杀了七个人,伤害了更多的人。他的尸体被火化,骨灰装在塑料袋里,没人来领。
那个叫黄敏的女人,他找了一辈子也没找到。她大概永远不知道自己曾经是一个恶魔唯一的软肋,也是他彻底堕落的起点。
废品站刘老板的两个女儿,大的九岁,小的七岁,被人发现的时候抱在一起。她们的坟在昆明郊外一个公墓里,并排挨着。
罗琼的母亲,在医院等女儿送饭,等来的是女儿失踪的消息。她后来病好了,但一直留着那个饭盒。
柳州那个二十一出头的姑娘,她的家人每年4月29日都会去那个废弃平房前烧纸。平房后来拆了,盖了新楼,但她家人还是去,在原址附近站一会儿。
至于段金泉,他成了一个传说,一个“史上最坏流浪汉”的标签,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
他沿着铁路线流浪了那么多年,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条人命到另一条人命。火车轰隆隆地开,他不知道要去哪儿,只知道要往前走。
走到哪儿算哪儿。
2008年的那一天,他终于走到了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