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有妖言惑众乃谣言四起,纷传后金鞑子、科尔沁鞑子、外喀尔喀鞑子紧密团结如一人,要趁着大山西被蝗灾折腾虚弱时破大同陷雁门。在他建奴的地盘,顶着个大光头晃荡个猪尾巴招摇过市是为规矩乃行时尚,大家不光不踩你还顶你是个顺应大势善于变通的大聪明。谣言止于智者,不信不传不播,看看脚下踩的这片土地是否还是大明的地盘,身为明人如何能不佩戴冠、帽、巾。这不是还没被鞑子偷了去么,这不是还没到留辫子剃光头的地步么。
还有啊,这里是内地不是他梁山司,你在梁山司地界戴不戴帽子全凭个人喜好。而在我大陕西,是否佩戴官帽相当重要,足已上升到政治高度的重要,丝毫马虎不得。
是山西布政使司的一干官僚们小题大做吗?不是。王不为确实犯下了不可轻易饶恕的大错,犯了个连官场新人都不会有的低级失误。
弱冠,自然与帽子有关。每个弱冠青年都要经历冠礼,家中长辈为成年的晚辈准备顶帽子并赋予他佩戴帽子的权利。戴上帽子=长大成人,失去了过年收压岁钱的权利,肩扛起家庭家族之责任。
时至今日在梁山司之外的广大内地,你睡觉洗澡可以免冠,但你决定在任何场合都不戴帽子,那么无疑是在昭告天下欲自绝于社会。如东汉名士袁闳,见朝纲不振无可救药就干脆‘散发绝世,欲投迹山林’辞别社会。李白人生不得意而发牢骚‘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你个凡夫俗子如果不想与社会脱节那就得戴帽子,而且要遵照规矩戴帽子。
群众有群众的戴法。平民买不起昂贵的帽子以黑头巾替代,所以平民百姓被称作黔首。头巾一片布头竖不起来,所以黔首又叫做平头老百姓。而贵族和官员另有一套复杂的帽子戏法,不得与庶民相混。在这里,帽子是阶级的象征,阶层的标志,‘尊卑有别、长幼有序’的具体载体。强调‘尊卑有别’其实就是在搞阶级区分,不同阶级之间越界之举有违礼法。违背或藐视法礼引发的后果相当严重。
这里是省府衙门组织的重大会议,庆功会、表彰会,费钱费工夫把岭山寺塔装扮一新干啥?就为体现本次会议之隆重。此严肃的官方正式场合,你正衣冠不需要特别提醒吧。你王不为不戴官帽,是无所谓做大明的官呢,还是看不起大明的官员呢?
省长肚量大,更不想当场把人一巴掌拍死。不能拍人就只能拍案板,宣布茶歇时间到。
亲民过头了也不好,亲民亲到忘记自己大小是个官。王知县指挥李其虎撒网捕蝗是他少有的一次甩派头,绝大部分时间都短衣斗笠赤脚草履和乡亲们奋战在一线。习惯了,习惯了草民打扮。自当上知县后也不曾正经升堂判案,故一直没给添置上七品常服。这就是行为习惯造成的路径依赖。思想根处,他就没把着官袍戴乌纱当回事。
其实还有个直接原因,他没钱置办行头。要怪就怪朱元璋太抠门,他自己厉行抠门觉不过瘾,颁皇训成规矩让后世之君跟着抠门。有明一朝官袍都不给发,叫各级官员按样式自行置办。做一套常服花费不菲,王不为的那点俸禄养家糊口尚且勉强,哪来的余钱置行头,他直到被通知要上台当英模作报告才去找的裁缝。说来也不怕丢脸,就这身官衣也是向裁缝求了个分期付款的。
好在老大知道些王不为的底细,出于保护干部之衷由宣布茶歇使个缓兵计,暗中指示延安知府去知会王不为向县丞胥吏借来帽子戴。
这里有个说法。按制:高品官可穿下品服,而下不得越上。
等等,为何不去借平级同僚的官帽一戴呢?这里还有个不可告人不方便明说的事,但王不为的顶头上司延安知府对他万分友好顶格上路,向他明说了:你当上这次的抗灾英模把全省的平级同僚得罪了遍,大伙儿巴不得看他的好戏。问他们去借帽子,一准碰钉子。
那么王不为如何就成了众矢之的呢?原因就在于本次英模桂冠落于他的头上是陕西老大一人专断决定的,为的是给包装包装,好让他顺利接手延安府知府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