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探领命退下。
常孤雏走到窗边,看着朱雄英翻身下马,接过随从递来的水囊,仰头饮尽时喉结滚动,眉宇间已有了少年人的英气。
他想起当年这孩子刚到辽东时,还会因为马惊了而攥着缰绳发抖,如今却能在万军丛中镇定自若。
“有些路,总得自己走。”常孤雏轻声自语,指尖摩挲着窗棂,“温室里养不出能扛事的松柏。”
演武场上,朱雄英正和士兵比试枪法,枪尖相撞时火星四溅。
他没察觉,百米外的茶棚里,两个戴着斗笠的汉子正盯着他,手指在腰间的短刀上反复摩挲。
而更远处的酒肆二楼,特勤组的人已悄悄占据了最佳观察位,手按在腰间的信号箭上,只等一声令下。
常孤雏收回目光,提笔在密信上批了个“阅”字。
纸上墨迹未干,窗外忽然传来一阵喝彩——朱雄英挑落了对手的枪,正扬着下巴笑,阳光落在他汗湿的额发上,亮得晃眼。
“该让他知道,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盼着他好。”常孤雏将密信焚在烛火里,看着纸灰飘落在青瓷碟中,“经点事,才知道护着自己。”
暮色渐沉时,特勤组传回消息:跟踪者在朱雄英回营的路上试图靠近,被巡逻兵“无意”撞开,只远远跟着没再上前。常孤雏听了,只淡淡吩咐:“继续盯着。”
他知道,这只是开始。
有些风雨,迟早要淋到身上,不如趁年轻,先学着自己躲一躲。
夜色像墨汁一样泼满了辽东的街巷,几个黑影猫在破败的城隍庙角落,压低了声音密谋。
“那小子身边总有眼线跟着,硬来怕是不成。”一个声音粗哑的汉子啐了口唾沫,手里的匕首在月光下闪着冷光,“听说他最近总往演武场跑,要不就在那儿下手?”
旁边戴斗笠的人摇摇头,声音透着谨慎:“演武场人多眼杂,还有巡逻的士兵,容易暴露。我探到他每晚亥时会去后院井边打水,那地方偏,就一个老仆看守,倒是个机会。”
“可他身手好像长进不少,前几日还跟士兵比试赢了,”另一个瘦高个迟疑道,“万一……”
“没什么万一!”粗哑嗓子打断他,狠狠拍了下大腿,“雇主说了,只要做干净点,钱少不了我们的。到时候我从背后动手,你俩把风,得手就往东边林子跑,那里早备好了马车。”
戴斗笠的人沉默了片刻,从怀里掏出个纸包,打开是几块浸了药的帕子:“实在不行就用这个,迷晕了再动手,省得麻烦。记住,别留下活口,尤其是那老仆,一并处理了。”
瘦高个捏了捏手里的短刀,喉结动了动:“真要……杀人?”
“废话!”粗哑嗓子踹了他一脚,“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想反悔?别忘了咱们欠的债!”
几人又低声嘀咕了几句,确定好时辰和退路,才像耗子一样溜出城隍庙,消失在漆黑的巷弄里。
而这一切,都被躲在神像后的特勤组探员听得一清二楚。
他悄悄摸出信号筒,对着夜空放了颗暗哨,随即跟了上去——早在接到常孤雏的命令时,他们就预判到对方可能动真格,此刻正一步步收紧口袋,等着鱼儿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