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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番外·从此无心爱良夜(2 / 2)

4月3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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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1次

4月9日:2次(登陆日,她说庆祝一下,庆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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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觉到12日为止,频率很正常。但从13日,也就是我们从美蒂因海港出发开始,次数就不对劲起来。

我发现一个问题。

我瘦了。

是真的瘦了。今天照镜子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脸颊有点凹进去。称了一下,比从柴斯洛克出发时轻了十二斤。

露维娅怀疑我录多了,我没有解释,她便也没有追问太多。

希望她守信用,没有用技能偷窥我的夜晚生活。

记录完这些,再记一下最近以来的最大好事。

我的龙语大有长进,并且从幽暗地域事件之后就和露维娅开始学习精灵语,两种语言都越发娴熟。

施法语言确实很困难,我入门日语只学了一周,但龙语直到现在才基本掌握,难度很高,怪不得法师的数量很少。

现在的我已在研究法术时,已经可以直接看原文而不必看海姆斯的翻译了。

在尝试自己上手解读“卡尔萨斯夺神术”时,我几乎是瞬间就得到了从海姆斯的解读中截然不同的另一种原理。

起初以为是我的问题,但再三确认后,我确定海姆斯的研究方向是错误的。

他认为夺神术能篡夺神位,但实际看来并非如此。

这个法术更像是一份契约,是凡人向神明“请求”其将神格让给这名凡人。若当事神不点头,夺神术就不可能成立。

我认为这个法术的问题,卡尔萨斯自己也没看出来,所以才导致后人也被误导了。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与其叫夺神术,不如叫做让贤术。

不过这样一来也很奇怪,那位魔法女神为何会同意卡尔萨斯的请求,将神格交予一名区区的凡人?

真令人疑惑,或许这会成为千古悬案吧。

不过这种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先放在一边,艾尔德兰一般的法术我还需要学习原理,但到了禁咒这个级别,经过解读后,我发现反而和奈恩有些相似之处。

于是我倒推了夺神术,简化了部分条件,使其不再能夺取神明这种级别的力量,但也相对的变得更加稳定。

后来我改了很久,改得我头都大了,才使夺神术的咒文从请求变成了命令格式。

说实话我不觉得自己能比创造出夺神术的卡尔萨斯更厉害,他是从无到有创造了这个法术,我只是改动,而且取了巧。

由于禁咒和禁咒之间若有似无的通解性,我尝试利用奈恩的咒文来转译,从“天穹裂解术”和“板块撕裂术”中分别取了几个音节,才得以补全夺神术在咒文上的缺陷。

最后得到的成品,是一个只有十环,但稳定性很高的咒法系禁咒。

简化版的夺神术只有一个作用——使艾琳假维赫勒之名,取得黑君王的权限。

简单来说,就是让神剑认主。

我尝试过几次法术性解咒,虽然尽数失败,但从中得到了有用的经验。

我发现艾琳的诅咒完全来自于黑君王,但又不直接来自于黑君王,而是残破的神权在行使职责。

这么说来,诅咒解除的方法有两个。

第一,是让维赫勒解开诅咒,但这是不可能的。

第二,让艾琳收了维赫勒的神剑,作为唯一的绑定者进入到维赫勒神权的体系中。

照理来说,第二种方法也不可行。因为真神自用的神器是不能被绑定的,真神活着,那么自然是只有真神能用。

真神死了,那就成了谁都能用的东西,无论是谁都能平等地使用——不过也要考虑到神器自己的意志就是了。

规则如此,本来无法违抗——但魔法就是创造不可能的东西。

所以我简化了夺神术,使其成为了不篡夺神权,而是篡夺神器的法术。

经过我的计算,这个法术不需要再调整了,绝对能生效。

但条件确实也有点苛刻,首先要掏出八百万到一千二百万诺多左右的昂贵材料,然后还必须是传奇法师才能施展。

虽然办法有了,但这件事还得从长计议,我毕竟还只是个大师级的法师......”

写到这里时,巴尔的笔停了停,接着叹了一声:“要是再有个像约恩村那样的机会就好了。一群溃败的敌人,一个适合埋伏的地形,我提前布置好陷阱......”

咣当——!

一声巨响从外面传来。

巴尔从床上滚下来,笔飞了起来,头撞到桌角:“哎哟!”

外面传来警铃声和水手的呼喊:

“敌袭!左舷发现敌人!”

“怎么了?是魔王军袭击吗!”

“全船战斗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