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跟他求婚,够他吹一辈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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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准备好了,交响乐的前奏已然响起,安觅却忽然从后台气喘吁吁的跑出来通知舒闻泛和陆年净:“阿,阿筠和陆川屿都不见了!”
不见了?
两位四十岁的中年男人愣愣的对视了一眼。
“还有一张留下的纸条欸!”
安觅穿着纯白色的小蓬蓬裙,一只手拿着花束,另一只手递过去一张小纸条。
纸条展开,黑色的笔迹蔓延如一脉玫瑰:
在春日浪漫里出逃。
除了风没有人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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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在逃新人”,牵着手跑到了南城三中的墙外。
彼时是万物生长的春季,三中的围墙斑驳明暗,爬满了苍翠欲滴的爬山虎,勾勾绕绕在生了锈的铁制栏杆上。梧桐树的缝隙遮不住光辉的洒落,倒映在历史已久的墙体上。
他们牵着手,一起在曾经走过无数遍的林荫小道上散步,像是在寻找年少时的记忆。
“陆川屿。”
舒筠笑着偏头看他。
“你开心吗?”
她语气挺傲娇的,暗示的意味非常明显,就差把“能得到我是你的福气快跪下谢恩吧”刻在脸上了。
陆川屿笑着“嗯”了一声,停住脚步,认真的看她,语气温柔低哑:
“我的太阳终于奔我而来了。”
无名指的戒指在阳光下闪烁着光泽,见证了一场神明赐予的浪漫。
舒筠忍不住弯了弯唇角。
“那天看到一句话,总觉得这句话应该对你说。”少女脸颊泛着淡淡的红晕,却仍然与他对视着,眼底皆是整片整片的碎光。
陆川屿的心跳快起来,垂着眸静等着她的下文。
“有些歌只听前奏就心动,有些人光是遇见就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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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订婚前一日,陆川屿收到了岑庭行发的一张图片。
是一张截图,内容显示的是一个大V发布的帖子,问“什么是少年感?”
名副其实的榜首。
昵称是最熟悉的“来吃鱼”,头像风格偏压抑,轮廓能看出来是一轮线条粗糙的太阳,右边的部分像是被刀刃划过,留下略显斑驳的痕迹,背景总体是纯黑色,张扬的暴力美学。
留言的内容是:
我说少年感是十七岁的陆川屿穿着白衬衫。
时间显示的是四年前的七月十一号,他们高三的那段日子。
陆川屿恍然想起自己高中的时候偏爱黑色,少穿亮色的衣服,只是高二时有一次起晚随意套了一件白衬衫就去了学校。
那天舒筠偷看了他八次,被他逮到了八次。
她说他穿白衬衫很好看。
那年夏天的阳光热烈的可以灼伤一切黑暗,记忆里亘古不变的少年,也永远在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