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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审判(2 / 2)

“公诉人,你说的事情和本案有关吗?”

“有,我怀疑这起交通肇事案说不定是预谋杀人案。”

“反对!公诉人一直在进行主观臆测!我觉得公诉人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要是再度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想我可以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起诉公诉人!”

预谋杀人,这个词再度的让旁听席人闹起来,这些记者甚至都不再窃窃私语而是大声交谈了。见场面有些混乱,审判长不得不敲击法槌,要求保持肃静。

“公诉人,你说的事情和本案无关,你还有别的证据可以提供吗?”

“有,审判长。请允许播放一段视频。”

在得到审判长允许后,一段视频播放出来。这是一段记者对贾氏集团董事长贾历炫的采访,在5年前,也就是在2008年的时候天青市发生了一起霸凌事件。虽然整件事情里霸凌的女生一直没有出现,但还是有一些媒体挖掘到一些信息。他们认为这个女生就是贾氏集团董事长贾历炫的女儿,因此才有了这段采访视频。后来经过媒体的挖掘,也证实的的确确是贾泫雅进行了霸凌,贾历炫为此还专门召开了道歉会。

“公诉人,你的这段视频想要表达什么?”

“审判长,这段视频中提到的被霸凌女生叫王琳琳。其被霸凌的原因就是被告将咖啡打泼在其身上。所以,被告因为一点小事情就展开报复行为,而且后来发生的另一起霸凌事件似乎也和被告有关。所以在这件事情上,她很有可能实施预谋杀人。”

“反对!公诉人这是在诽谤我当事人!2008年霸凌事件的的确确是有发生,但已经取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书。后面发生的事情没有经过任何一个司法机构确认,只是媒体的臆想而已。而且公诉人不能因为一次事件就给我的当事人进行定性!”

“反对有效。公诉人有没有别的证据可以证明?若是没有将进行最后的陈述环节。”

“没有。

“被告律师有吗?”

“有,我请求一个监控画面。”

最后一个监控画面是在一个会所里,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从视频的清晰度来看,这个段视频明显是偷拍的。视频内,一个中年男子趴在床上,一个女技师正在给他按摩,那双玉手抚摸着男子的最敏感的地方。虽然看不清男子的脸,但从他口中发出的声音感觉到他很舒服。接下来,男子的电话响了起来,他还是趴在床上,但接起了电话。

因为是偷拍的,所以声音不是很清楚,尤其是电话那头的声音根本听不见。

“学院路?11点左右?”

“你说那件事情啊。那个兰博基尼撞人了,不过那晚太黑,路灯也不亮,司机应该看不清。我估摸着司机应该以为撞到猫狗了。再说了,那地方谁敢停车下来看啊。”

看着偷拍的监控画面,公诉人的心里一沉。她明白,自己在这一场审判输的可能性已经很大。不过她并没有表现的很沮丧,她还要进行最后一搏。

“被告律师,我想问一下这段视频从何而来。你又怎么证明视频里男人所说的话是真实的?”

“视频中人是鼎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副总王楠。审判长,我要求证人上场。”

“准许证人上场。”

在得到审判长的许可后,身穿西服的王楠走进了法庭。和视频里相比,现在的他明显憔悴了许多。

“证人需要进行陈述吗?”

“我要说的其实和视频里的一样。”

“好,那公诉人现在可以对证人进行提问。”

这是公诉人最后的机会,她扶了扶自己眼镜,调整了一下。

“被告证人,2013年11月10日当晚11点55分你是否在学院路。”

“在。我在学院路。”

“请问你在哪里做什么?”

“我准备去开车。我的车停在天青大学附近。”

“根据警方的调查,事发地点没有目击证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证人请考虑后再回答我的问题。”

“我确实在那里。”

“你平时开车吗?”

“开。”

“平时开车听电台吗?”

“听。”

“警方在事故发生第二天通过各大媒体新闻、车载电台等方式寻找目击证人。你既然开车且听电台,你不可能不知道警方在找目击证人。根据我国《执法人员法》第三十四条第一小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我……我忘记提供线索了。”

原本镇定自若的证人在听到公诉人的话后变得紧张起来。从他的面部表情来看,他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忘记了?之前的视频里你可是清楚的向电话那头炫耀你目睹了整件事情。”

“我……”

“审判长,我严重怀疑被告律师提供的证人证词的真实性!”

“我……我是不敢说而已!”

“不敢说?”

“好吧,我说。”

在公诉人的一再逼问下,证人有些崩溃。在旁听席的许诺雨表现出极度的担忧,不过孙沁菲还是稳如泰山的样子。没过多久,证人似乎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定,临近崩溃边缘的他突然抬起来头,将自己试图回避的事情说了出来。

“我之所以没有去提供证据是因为我背着老婆在和一个女学生约会!她是天青大学大二的学生。我在竞选我们公司的销售总监,所以不敢将约会的事情暴露出来。”

证人的话让法庭再次的热闹起来,记者们又抓到了一个爆炸性的新闻。虽然鼎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及贾氏集团,但这家公司有着悠久的历史。其王楠本人也是经常出现在各新闻大媒体上的人物。

“肃静!肃静!”

“肃静!肃静!”

审判长的法槌再度的敲响,但这一次的、却没能够将整个法庭安静下来。所以审判长连续喊了四声肃静。

“被告证人,你所在的地方在学院路,那里除了有一个废弃的厂房就没有别的建筑了。你怎么可能在那里约会?”

在法庭安静下来后,公诉人立刻向证人问出了问题。

“我就是和她在厂房里。那里有一些员工宿舍。要知道之前那里就是鼎兴药业的厂房之一,主要负责药品包装盒的生产。后来因为设备老旧等原因,厂房停止使用了。”

“我再问一个问题,刚才的视频明显是偷拍的。你知不知道自己被人偷拍了?”

“一开始不知道,后来知道了。这是我们那另一位销售副总安排偷拍的,他是我竞聘销售总监的对手之一。”

“那视频里和你通话的人是谁?”

“这个问题我无权回答。”

“审判长,我问完了。我觉得证人的证词不能直接的证明他当晚就在事故现场。所以我有理由怀疑证人所说的一切的真伪。”

“被告证人,被告律师,你们是否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证人当时就在事故现场?”

审判长看向了稳如泰山的孙沁菲以及王楠问道。

“有。我要求第二位证人上场,请审判长。”

“准许上场。”

在审判长准许第二位证人上场的时候公诉人就意识到自己已经彻底的输了。因为作为一个参与多次审判的公诉人,她已经猜到第二位证人是谁了。

“请问证人的身份。”

第二位证人是个和王楠一般年纪的人,在他达到证人席后审判长开始进行询问。

“我是鼎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副总张凌。”

“请证人进行陈述。”

“我和王楠在竞聘销售总监。为了能够获胜,我不择手段。为此我一直在跟踪他,希望获取一些有用的负面信息。11月8日晚上我一直跟踪王楠来到了天青大学。之前就有传闻他有一个小三就读于那里—”

“被告证人,我们在说11月10日的案件,你说的却是11月8日的事情。”

张凌的话还没有讲完就被公诉人打断了。不过这一行为引起了孙沁菲的不满,她向审判长提出了抗议。

“请公诉人注意,让证人陈述完后再进行质疑或者提问。”

“11月9日上午我找到了那个女学生,她完全是个拜金女。在我金钱的诱惑下,她告诉我全部的事情以及11月10日约会的事情。也就是在那天我找人在他们旧工厂约会的宿舍里安装了针孔摄像头。现在这段视频视频还在我的电脑里。我的陈述完了。”

“公诉人可以提问了。”

“我没什么可以问的。”

公诉人在之前就知道自己已经输了,所以她不再继续进行询问。

“被告律师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有。由于证人的视频过于的污秽,所以我就不在庭审现场播放了。我这里有最后一段监控视频请求播放。”

“准许播放。”

最后一段视频是天青大学附近的停车场,视频开始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凌晨12点15分,结束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凌晨12点20分。视频内容为证人上车并开车离开停车场。

“根据旧厂房视频里我方证人离开的时间以及停车场视频抵达时间来看,我方证人用时25分钟。一般人步行的速度约是3—6k\/h,所以25分钟正常行走大约是1500米左右。刚好,从旧厂房到天青大学停车场距离为1500米左右。所以从两个视频结合来看,我方证人在事故发生时完全有在场证据,也就是说他完全目睹了整个事故发生过程。”

“双方还有补充说明的吗?”

见孙沁菲在说完后不再继续,审判长决定结案。

“没有。”

“现在休庭30分钟,由陪审团进行裁决。”

根据《审判法》规定休庭期间,由陪审团进行裁决。其余无关人等都不得逗留在法庭内。一时间,法庭外面的走廊挤满了记者,他们都在谈论刚才整个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新闻。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次的案件已经十拿九稳了。不过我还是很好奇为什么贾氏集团只是派遣了公关部的人过来,而非律师团队。最主要的是现场没有保镖。要知道贾历炫一直对贾泫雅保护的很好。虽然他们的律师团队目前可能很忙,但一两个人还是可以派出的。”

许诺雨没有选择和记者们扎堆在一起,她和丁研来到了一个较为偏僻的角落。

“要是根据我们之前的分析来看,这个贾泫雅的存在完全是为了控制贾历炫。也就是说她的保镖并不是贾历炫安排的,而是她背后的人。从这一次的公共交通事件来看,我觉得贾泫雅已经成为了一颗弃子。”

在庭审的时候丁研就一直在思考在泰安酒店所思考的问题,在休庭前她经过一系列分析后得到了答案。

“而且公关部里一定有她背后势力的人,因为我注意到她几次回答问题都看向了公关部方向。”

丁研没有停顿,她继续说道。

“弃子?这很正常,现在贾氏集团属于泥菩萨过河,他们自然要想办法挽回局面,同时又需要一个人来承担这一切的后果。不过这样很好,我们可以将贾历炫绑架,毕竟现在她的防护是最薄弱的时候。”

“孙姐的信息,她说法院外有一辆白色的依维柯,司机和车内的两个人应该是个退伍军人。”

就在许诺雨和丁研在分析目前情况的时候,法院外的孙芯瑶发来了消息。

“如果真是弃子,这辆车就是接贾泫雅上路的。告诉周晓涵。一定要盯住这辆车。我们在庭审结束后想办法跟上去,绑架贾泫雅。”许诺雨说道,“同时联系陈思哲,让他也做好准备!”

“可是第六室的人怎么办?虽然他们没有在庭审现场露面,但是一定一直在监控贾泫雅。你说过,那些人连你都很难对付。”

“这是我们唯一的办法。我们需要赌一把。即便监控了贾泫雅,我们也要在他们来之前问出一些事情!”

在陪审团做出裁决后,庭审最后的阶段开始了。审判长敲击了一下法槌,示意保持法庭安静后看向了被告贾泫雅。

“被告,现在请你作最后的陈述。”

贾历炫在得到许可后并没有马上的开口,她看向了旁听席上贾氏集团的公关部那些人,似乎是在获得许可一样。不过和开庭的时候一样,公关部那些人一个个都面无表情的坐着。要不是偶尔的小动作,还真的会被误认为假人。

“我没什么可说的了。”

“现在对家住云梦路,云泽社区,忘忧阁1号的贾泫雅女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一案进行宣判,全体起立!本院认为被告贾泫雅肇事逃逸罪不成立。但被告人触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轻微事故,致人轻伤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轻微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因被告未购买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所有赔偿由被告本人承担。现判决如下,被告贾泫雅触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根据医院治疗所花费金额及精神损失费,赔偿受害者3万元整,限判决生效之日起20天内付清。”

随着法槌的落下,贾泫雅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一案结案,贾泫雅也被贾氏集团公关部的人带离庭审现场,不过等待他们的是法庭外大批的记者以及隐藏在记者内部的第六室特工和许诺雨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