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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 章 我们是一家人(1 / 2)

“小子,不用管我,你能跑多快,我就能跟的上!”

曹变蛟笑了笑,既然熊大人自己这么说了,那他若是跟不上就跟自己没关係了,自己的责任尽到了!

在春哥派出的斥候接引下,马速陡然加快!

熊廷弼俯身贴在战马身上,跟著眾人一起狂奔。

在风雪的掩盖下,战马轰隆隆奔跑声还没传出去就被漫天的风雪撕得稀烂!

抹了抹睫毛上的雪霜,熊廷弼羡慕这群人的装备。

厚达四层的棉布口罩,外皮里棉的五指手套,羊绒护膝,棉袄外加羊皮外套.....

这仅仅是穿著的一部分!

武器装备更是豪华的嚇人!

摺叠弩每人一个,火銃两支,马叉一柄,可摺叠为长矛和短枪的武器人手一支.

最恐怖的是每个人身上还携带六颗火雷!

燃烧瓶是什么熊廷弼没听懂。

这玩意听说每人都带著一个,这样装备的五百人去打奈曼部有些小题大做了。

原来余令不是自大……

是他娘的太过於小心了!

曹文詔在这一次的行动中作为侄儿的副手。

虽为副手,他却没有一点不满,一来就能当副手,这份信任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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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里”

“四十里!”

“所有人下马休息半个时辰,半个时辰之后准备换马,剩下的四十里先慢跑二十里,最后的十里再次换马!”

曹变蛟深吸一口气:“半个时辰打穿奈曼部!”

“是!”

军令果断,方案准確传达。

在休息的时候眾人开始检查燧石,这个天气很不好,燧发火銃容易打不著!

有遮挡都不行,这风太大!

“我的建议是,衝锋第一轮由弓弩手当先手,距离缩短用燃烧瓶,一旦进入营地用震天雷!”

“大家认为呢”

“张献忠的主意好,我补充一点,一三五小队用燃烧瓶,二四六队留著,帐篷区域更適合燃烧瓶!”

“大善!”

“好,若是成功,张献忠记一功!”

熊廷弼全程都插不上嘴,小队这种大战前的布置安排让他太意外了。

这哪里是去打仗,这他娘的是去杀人的!

这效率太高了!

每个人都熟悉自己的职责,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每个人都知道前面是谁后面是谁,自己是谁!

战场瞬息万变……

在那种高压的环境下,將士很容易因恐惧或愤怒而作出错误判断。

会被大环境所干扰,失去了自我!

这样到了战场就不会上头!

只要不热血上头,一旦稳住脚跟,这样的人会越战越勇,会越杀越多。

因为他们不上头,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因此,一个在战场能清醒的人格外的重要。

为什么百战老兵很珍贵

他们的力气不如年轻小伙子,他们的体力也不如进来的新兵。

可在大战里,他们反而是活到最后人!

主要原因就是他们足够的清醒,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好了,最后一条军令,队长跟著我,兄弟们跟著队长,打废奈曼部,今日之后,春哥就有了新的领地!”

“上,上,上……”

熊廷弼又愣了一下!

不需要鼓舞,不需要口號,这群人是怎么做到如此统一的,怎么做到如此嗜战的

三十里……

二十里……

十里的时候春哥出现了,五百人开始换马。

当新的战马换上,藏著的杀意捲起漫天的风雪,眾人直接朝著奈曼部杀去!

五里……

轰轰的马蹄声传开了,奈曼部的探子发现了战马的突袭声。

隨著示警声响起,奈曼部的骑兵开始集合!

骑兵才走出一半,曹变蛟已经来了!

“五百步,三百步,二百步,一百步,弓弩手射……”

手握摺叠弩的弓手射出箭矢。

轻轻打马,他们从队伍两侧画了个圆弧,在雪地上划出一个爱心后在队伍后面集合!

再次集合的他们抽出长矛,对接,扭动,一桿鉤镰长矛出现手中。

“这是一段击!”

火銃三三两两的响了起来,每一次烟雾的吞吐都会喷出海量铁砂。

小米大小的铁砂顺著皮甲的缝隙钻到人的肉里!

“雷,雷,雷!”

曹变蛟撕开敌军慌乱的对阵,队伍里的人点燃了震天雷怪叫著朝著人群扔去,轰轰巨响不停……

“这是二段击!”

奈曼部骑兵眼睁睁的看著自己的战马被火药开膛破肚。

在首领袞楚克的怒吼声中,奈曼部开始组织射手准备进行防御反击。

陈默高和王不二对视一眼,点燃了水囊甩出去!

“兄弟们,不想当韃子奴隶的跟我上啊!”

每个草原鄂托克都有奴隶,在奴隶的这个群体里汉人奴隶最多。

当年的林丹汗曾亲自率领数万军队三次抄掠明边!

广寧至锦州长达数百里的战线上的百姓十室九空!

神宗四十五年的时候,林丹汗为了获得更多与大明互市的权利,送还了不少掳掠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