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城的冬天,风里总是带着一股子铁锈味,也不知道是兵器坊飘出来的,还是这乱世里死人太多,血气渗进了土里。
大丞相府,听着威风凛凛,其实就是个巨大的权力绞肉机。
陈兴此时正靠在廊下的柱子上,嘴里叼着根枯草,百无聊赖地看着天。穿越这种事,听起来很酷,实际上大部分时间你都在给历史的大佬们当背景板,或者看着惨剧发生而无能为力。他现在的身份虽然特殊,但在高欢这种老狐狸面前,也就是个稍微好用点的“挂件”。
书房的门“吱呀”一声开了,走出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这东魏的实际话事人,高欢。
这老头子长得那叫一个一脸正气,谁能想到他肚子里全是坏水?他手里拿着一卷东西,金灿灿的,刺得人眼睛疼。那是“金丝婚诏”。
陈兴吐掉嘴里的草,拍了拍屁股上的灰,走了过去。他知道那是什么。历史上这种事儿多了去了,为了拉拢慕容绍宗那个手握重兵的家伙,高欢决定把元玉筝嫁给慕容绍宗的儿子。
这哪是嫁女儿?这分明是把一只金丝雀塞进老虎嘴里,还得让金丝雀唱歌好听点。
两人在庭院中站定。高欢看着手里的诏书,眼神深邃得像口枯井。
陈兴瞥了一眼那诏书,心里冷笑,面上却不得不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按照这个时代的规矩,说话不能太直,得绕弯子,得装X。
陈兴微微欠身,语气里带着几分试探,缓缓开口:
“丞相,让这卷金丝落入尘网,是否会让那枝高岭之花,在风雪中过早地凋零?”
高欢闻言,并没有生气。他转过身,目光越过高墙,看向远处连绵的军营。他的声音低沉,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仿佛每一个字都是用大理石雕刻出来的:
“让皇室的血脉化作黏合砖石的糯米汁,方能筑起抵御西风的铜墙。至于花朵,若不能在寒风中结出果实,便只能作为春泥,滋养这大魏的根基。”
陈兴心里暗骂了一句“老混蛋”,但他也知道,在高欢这种政治生物眼里,人命只是数字。
“可是,”陈兴皱了皱眉,试图做最后的挣扎,他指了指那卷诏书,“让那只孤傲的凤鸟,栖息于并不属于她的梧桐,恐怕会引来泣血的悲鸣,而非祥瑞的和声。”
高欢冷笑一声,将手中的诏书递给身旁的侍从,动作轻描淡写,仿佛丢掉的不是一个女人的终身幸福,而是一块擦脚布。
他转头看向陈兴,眼神里带着一丝嘲弄,那是上位者对理想主义者的蔑视:
“让她的泪水流进护城河里,或许能让这干涸的世道,多几分湿润。至于悲鸣?只要笼子铸得够结实,再尖锐的声音,也传不到百姓的耳朵里。”
陈兴沉默了。他看着那个侍从捧着诏书,像捧着炸弹一样往元玉筝的住处走去。他知道,变量之力不能乱用,尤其是在这种“历史必然”的大事件上。他救不了一个注定要被牺牲的棋子。
……
元玉筝的阁楼,平日里清冷得像个广寒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