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处大了。”秦少琅的眼睛在昏暗中,亮得惊人,“青州城里,有的是不差钱的豪商巨富,他们喝腻了那些寡淡的酒水,只要让他们尝一口这种烈酒,你觉得他们会出多少钱来买?边关的将士,在冰天雪地里巡逻,如果能有一口烈酒暖身,你觉得这算不算得上是最好的军需?”
苏瑾的呼吸变得有些急促。她父亲曾镇守北疆,她比谁都清楚,在滴水成冰的冬天,一口烈酒对那些戍边的士兵意味着什么。
秦少琅看着她,又补充了一句,而这一句,才是真正让他下定决心的关键。
“更重要的,这种高度的烈酒,是最好的伤药。清洗伤口,防止溃烂,比任何汤药都管用。有了它,我才能配出真正的金疮药。”
最后一句话,像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苏瑾心中所有的疑云。
原来如此。他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更是为了他的医术,为了安身立命的根本。这个男人,从始至终,都清醒得可怕。他走的每一步,都藏着深远的谋划。
“我明白了。”苏瑾点了点头,心里的那块大石彻底落了地。她不再是一个被蒙在鼓里的旁观者,而是这个庞大计划的参与者。
“这件事,除了我们三个,不能让任何人知道。”秦少琅叮嘱道。
“我懂。”
地窖里恢复了安静,只有油灯的火苗在轻轻跳动。两人都没有再说话,但一种无形的默契,却在他们之间悄然建立。
接下来的两天,日子过得平静而充实。
秦少琅没有再下地窖,那面墙上的图画,已经全部刻在了他的脑子里。他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后院那片荒废已久的菜地里。
那片黑土地许久没有耕种,板结得厉害。秦少琅不知从哪弄来一把半旧的锄头,赤着上身,像一头不知疲倦的黄牛,一锄头一锄头地往下刨。坚硬的土块被翻起,露出着光。
苏瑾觉得自己不能再闲着了。厨房的事她插不上手,现在总算有她能干的活了。她也找了根木棍,学着秦少琅的样子,用力去撬那些土块。
结果,她高估了自己。那身子骨自幼娇养,哪里是干这种粗活的料。没几下,手上就磨出了水泡,虎口火辣辣地疼,撬了半天,成果还不如秦少琅一锄头下去翻开的土多。
秦少琅停下来,看了她一眼,眉头微皱。看着她通红的手心和额上的细汗,他没说什么嘲讽的话,只是走过来,从她手里拿走了那根木棍。
“你去把昨天买的菜籽分一分。”他指了指廊下放着的一个小布包,“白菜、萝卜、青菜,都分门别类放好。”
苏瑾愣了一下,看着自己被磨红的手,又看看他那双布满老茧、孔武有力的大手,脸颊有些发烫。她什么都没说,默默地走到廊下,坐下来,开始做那份精细的活计。
阳光暖洋洋的,苏棠拿着个小铲子,在旁边挖土堆城堡,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歌谣。苏瑾低着头,细心地分辨着那些细小的种子。秦少琅在不远处,沉默而有力地挥动着锄头。
这一切,让她有一种错觉,仿佛他们本就是这样的一家人,过着最寻常的农家日子。没有颠沛流离,没有血腥杀戮,只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安宁。
就在这时,院门被人“笃笃笃”地敲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