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
就是陈默。
就是那个被她鄙视了七年、嫌弃了七年、辱骂了七年、最后像扔一件垃圾一样被她亲手扔掉的……她的丈夫。
他不是废物。
他不是窝囊废。
他……是神。
是一个一边在家里为她洗手作羹汤,一边又在背后,用他那只可以翻云覆雨的手,为她撑起了一整个商业帝国的……神明。
而她苏婉呢?
她这个全天下最愚蠢、最可笑、最自以为是的女人!
她竟然一直都活在神明为她精心打造的、童话般的城堡里,却还嫌弃神明身上的围裙沾满了油烟!
她竟然享受着神明赐予她的一切荣光,却还扭过头去,投入一个连给神明提鞋都不配的、卑劣小丑的怀抱!
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噗——!!!”
苏婉的身体猛地向前一弓!
又是一口滚烫的、充满了无尽悔恨与绝望的腥甜鲜血,猛地从她的口中狂喷而出!
这一次,她没有再昏过去。
因为,比昏迷更痛苦的,是清醒。
是清醒地看着自己的世界、自己的骄傲、自己的灵魂,被一寸一寸地、活生生地、凌迟处死!
她笑了。
笑着笑着,两行滚烫的、屈辱的、绝望的泪水,便不受控制地从她那双早已空洞无神的眸子里汹涌而出!
她缓缓地抬起头,看向那个从始至终都像一尊没有感情的机器般站在那里的张律师。
她的声音,沙哑得不似人声。
“笔……给我。”
张律师的脸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
他只是从自己那价格不菲的西装上衣口袋里,取出了一支万宝龙的钢笔,然后轻轻地放在了那份被鲜血染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旁边。
苏婉伸出手。
那只曾经无数次在各种商业合同上签下过潇洒而自信的名字的手。
此刻,却抖得如同风中残叶。
她试了好几次,才终于将那支对她而言仿佛有千斤之重的钢笔,握在了手里。
她先是拿起了那份离婚协议书。
目光,落在了那个属于她的签名栏上。
她没有半分犹豫。
因为,她已经没有资格再犹豫了。
“唰唰唰——”
苏婉。
两个字,写得歪歪扭扭,丑陋不堪,像两道刻在白纸上的、永远也无法愈合的丑陋伤疤。
然后,是那份股权转让书。
这份文件,才是对她最残忍的、最终的审判。
签下它,就等于亲手承认,她苏婉这辈子最引以为傲的成就,从头到尾,都只是一个笑话。
签下它,就等于亲手将自己那可怜的、廉价的、自以为是的尊严,彻底碾碎,踩在脚下!
她的笔尖,悬停在纸面之上,剧烈地颤抖着。
就在这时。
张律师那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
“苏女士,陈先生的时间很宝贵。”
“这份协议,您签与不签,结果都不会有任何改变。”
“这,只是一个通知。”
轰——!!!
苏婉那最后一丝名为“尊严”的、可笑的防线,被这轻飘飘的一句话,彻底击得粉碎!
是啊。
通知。
神明收回自己的东西,需要经过一只蝼蚁的同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