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
李白从袖中摸出一支笔,不知什么时候备好的,又撕下一片衣襟內衬的白布,铺在石头上。
“你送我千里,我没什么能谢你的。这首诗……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他提笔蘸墨,手还在微微颤抖,但落笔时却稳得出奇。
暮色中,李白就著最后的天光,在那片白布上一笔一画地写道:
【天门关外送行舟,山水迢迢万里秋。】
【我有一言君记取,人间最重是蔡公。】
写完之后,他看著最后那句人间最重是蔡公,忽然又笑了,笑得眼泪又流了出来。
“这句子太俗了,不像诗。”
菜头把那片白布接过来,小心翼翼地叠好,揣进怀里最贴身的地方。
“俗什么俗”她的声音有些发哽,“这是我这一辈子,收到的最好的东西。”
李白看著她把布收好,沉默了片刻,又说:“我再给你写一首正式的。”
他重新铺了一片白布,略一沉吟,笔走龙蛇:
【天门山下送君归,千里相隨不忍违。】
【此去江湖多寂寥,唯君知我鬢先稀。】
【长歌一曲山河动,浊酒三杯世事非。】
【莫问何时重聚首,人间处处有清辉。】
“这一首好。”菜头点头,把第二首诗也收了,“第一首我自己留著,不给人看。”
“为什么”
“那句『人间最重是蔡公』太丟人了,让人看见还以为我逼你写的。”
两人对视一眼,忽然同时大笑起来。
笑声在山崖上迴荡,惊起了松枝上的几只寒鸦。乌鸦呱呱叫著飞远了,融入沉沉的暮色之中。
第二天清晨,两人在天门关前的岔路口站定。
东去的路和南下的路在这里分岔,像一个大写的人字,从同一个起点出发,走向不同的方向。
晨雾很浓,对面的山峦若隱若现。
李白牵著那匹瘦马,菜头背著他的包袱,两个人面对面站著,谁也没有先开口。
“就到这里吧。”最后还是李白先说了。
“嗯。”菜头点头,“就到这里。”
“回去好好过日子,別再到处乱跑了。”
“你也是。別再喝那么多酒了。”
“不喝酒”李白笑了笑,“那我还能做什么”
菜头沉默了。
忽然,他上前一步,狠狠地抱了李白一下。
那拥抱很用力,用力到李白的肋骨都有些疼。
然后她鬆开手,转身就走,走得很快,头也不回。
“述真!”李白在身后喊了一声。
菜头的脚步顿了顿,但没有回头。
“保重!”
菜头没有回答。她只是抬起手,在空中挥了挥,然后继续往前走,步伐越来越快,身影渐渐消失在晨雾之中。
李白站在原地,看著那个背影一点一点变小、变淡、变模糊,最终完全消失在雾气里。
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喉咙却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良久,他转过身,牵著马踏上了东去的路。
走了几步,他忽然回头看了一眼。
岔路口空空荡荡,只有晨雾在缓缓流动,仿佛刚才那个拥抱、那声保重、那个消失在雾中的背影,都是一场梦。
李白回过头,不再看了。
他牵著瘦马,一个人走在东去的官道上。走了很远很远,忽然开口,声音沙哑地唱了起来: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歌声在空旷的原野上飘荡,没有琵琶伴奏,没有宾客喝彩,只有风声和马蹄声应和著。
唱到最后,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低到连风都听不见了。
李白没有再回头。
相逢已是上上籤,何谈天长地久。
离別从来不只是离別。
它是理想主义的幻灭,是一个诗人在现实的铜墙铁壁上撞得头破血流之后,依然不肯倒下的倔强。
和李白一样的人有很多,他们大多都惊艷才绝,但就像是李白写给菜头的那首诗般——人间最重是蔡公,这是一句俗到极致的诗。
完全无法想像是出自诗仙李太白口中的。
可人的一辈子,不可能只有高光,更多的时候都是平庸的、迷茫的、失意的。
在那些惊天动地的诗篇之外,李白一定还写过很多这样朴素的话,只是没有被记录下来罢了。
诗是这样,人也是这样。
史书很大,装得下一个王朝的兴衰;史书很小,寥寥几笔便是一个天才波澜壮阔的一生。
或许那首《赠蔡公》里的千里相隨不忍违,才是一个诗人真正想说的话。
谢谢你,陪了我一千里。
一千里路,一个人。这一辈子,够了。
要怪就只能怪两人太熟了……
而李白的离开,就像是触发了某个神秘开关般,春去秋来,秋去春又来。
长安城依旧辉煌至极,万国来朝。
只是在那无尽的辉煌下,却有著一股摇摇欲坠的割裂感。
中央与地方割据的矛盾逐渐加深,愈发地不可调和了。
李白虽然离开了长安,可诗仙的名头不减反增,是一座横压在所有文人墨客头顶的大山。
而同样横空出世的,还有一位姓杜的男子。
一句:会当凌绝顶,一览眾山小被天下文人誉为千古绝句,自此打开名声。
他与李白在洛阳的相遇更是被称为史上最奇妙的一场会面。
李白在前,杜甫在后,两人合称为诗坛双子星。
但很快,这份脆弱的平衡就再次被李白打破。
天宝十一年。
一封密信从嵩山远道而来,寄到了菜头手里。
从密信表面浓厚的酒气来看,菜头哪怕不看,也知道是谁写的。
打开信封,一片柳叶从里滑落,不偏不倚恰恰落在了菜头掌心。——灞桥折柳,送別之礼。
这算是两人心照不宣的小秘密。
抽出信件,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一行锋芒毕露的大字:
《將进酒!》
诗名右下角,还有著一行小字——
太白寄,蔡公亲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