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飞宇手脚麻利,不过十分钟,两碗阳春面就端上了桌。嫩绿的小白菜卧在清汤里,金黄的煎蛋泛着油光,撒上一把细碎的葱花,热气裹着淡淡的香气,在暖黄的灯光里漫开。
他端着两碗面走到客厅,脚步忽然放轻了——沙发上,郑云倩抱着那个陪了她好几年的海绵宝宝玩偶,歪着头睡得正沉。
刚才她还靠在厨房门口,看着他忙活,他还笑着让她去客厅歇会儿,等面煮好。谁能想到,这个平时沾了枕头都要辗转半宿的人,竟然就这么靠着沙发,几分钟就睡熟了。她的眉头还微微蹙着,长长的睫毛耷拉着,嘴角抿成一条疲惫的弧线,连呼吸都带着浅浅的倦意。
郑飞宇心里软得一塌糊涂,又疼得发酸。他放轻脚步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把两碗面搁在茶几上,然后蹲下身,轻轻将她打横抱起。她比看上去要轻得多,抱在怀里,像一团柔软的云。他动作轻柔得怕惊扰了她的梦,一步步走进卧室,将她放在铺好的被褥里,又细心地替她掖好被角。
回到客厅,面的热气已经散了些。郑飞宇坐在沙发上,默默将两碗面都吃完了——一碗是他的,一碗是她的。吃完后,他又把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锅碗瓢盆擦得锃亮,连灶台的油渍都没放过。做完这一切,他才拿起睡衣,轻手轻脚地去浴室洗澡。
其实昨晚给郑云倩打电话时,他就察觉出不对劲了。电话那头的她,声音平静得过分,只淡淡说了句“在公司加班”,就匆匆挂了线。那语气里的疲惫,隔着电话都能透出来。他心里咯噔一下,立刻给她公司以前的同事打了个电话,一问才知道,原来她的公司被税务稽查,整个团队都在通宵加班,大家都说,郑总这次怕是要在公司守通宵了。
从那一刻起,他就坐不住了。手里的出差行程、客户洽谈,全都被他抛到了脑后。他连夜调整工作计划,把原本要两天才能做完的事,硬生生熬了个通宵赶完,又反复和客户沟通,把所有会议都提前敲定。一切安排妥当后,他连招呼都没来得及跟郑云倩打,直接订了最快的机票,火急火燎地赶了回来。他只想快点见到她,只想陪在她身边。
洗完澡,郑飞宇从卫生间的柜子里翻出卸妆水和卸妆棉,轻手轻脚地走进卧室。他太了解郑云倩了——这个女人对自己要求严苛到近乎偏执,若是晚上不卸妆就睡,第二天醒来,定会懊恼自责半天。
他坐在床边,拧开卸妆水,浸湿卸妆棉,然后俯身,小心翼翼地凑近她的脸。指尖的动作轻柔得像拂过易碎的琉璃,从她的额头到脸颊,再到下巴,一点点拭去她脸上的淡妆。平日里在职场上,她总是妆容精致,眼神锐利,带着一股说一不二的凌厉气场,可此刻卸了妆的她,皮肤白皙透亮,眉眼间少了几分霸气,多了几分平日里难得一见的温柔与俏皮,哪里像个快三十岁的女人,分明像个没长大的小姑娘。
郑飞宇看着她熟睡的模样,心里像是被温水浸过,软得一塌糊涂。他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她的脸颊,指尖的触感细腻温热。他低下头,在她光洁的额头印下一个轻柔的吻,又在她柔软的唇边,落下一个小心翼翼的吻。
他又去卫生间,端来一盆温水,拿了干净的洗脸巾。他蹲在床边,轻轻抬起她的脚,用温热的洗脸巾,一点点擦拭着她的脚背和脚心。这是他长这么大,除了母亲之外,第一次给女人洗脚。
换做以前,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心甘情愿地为一个人做这些事。可从第一次见到郑云倩的那天起,他就彻底栽了。那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一见钟情——人群里的她,穿着一身干练的西装,侃侃而谈,眼里的光芒比灯光还要耀眼,一下子就撞进了他的心底。
后来他们分过手,那段日子,他像是丢了魂,食不知味,夜不能寐,痛苦得快要熬不下去。直到他们重新走到一起,他才暗暗告诉自己,这辈子,就是她了。不管她是真的喜欢自己,还是只是暂时停留,他都认了。他爱惨了这个女人,他想和她结婚,想和她过一辈子。就算她坚持不结婚、不要孩子,他也愿意陪着她,守着她,直到白发苍苍。
朋友们总是不解,问他为什么偏偏喜欢这个比自己大的姑娘。在外人眼里,郑云倩漂亮是漂亮,却太强势,太干练,一点都没有小女人的温柔模样,甚至还有人说,她谈过很多次恋爱,是个花心的“渣女”。
每次听到这些话,郑飞宇都只是笑笑。他们认识的时间不到一年,可他却比谁都清楚,那些所谓的“强势”,不过是她的保护色。他知道,这个看似坚硬的女人,骨子里有多努力,有多有责任心,对朋友有多讲义气。他更知道,那些关于“花心”的流言有多荒唐——这个女人,一旦动了心,就专情得像个傻子。
他坐在床边,静静地看着她,窗外的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她的脸上,温柔得不像话。郑飞宇觉得,能这样守着她,就已经是这辈子,最幸福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