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小说网 > 都市重生 > 奔腾年代 > 第3章 孤绝一切

第3章 孤绝一切(1 / 1)

我想起那时候准备坐车穿越藏疆,那时候走到丹巴我就停了,因为在前面的时候我都喝多了在睡觉,丹巴的时候上来一个特别漂亮的我也不好说她是哪族的姑娘,然后我就说我晕车让她坐到窗户那边——后面我就一直在骚扰她,因为靠窗她又出不去,只能在那里瞎着急,这么骚扰了一路,后来发现她也不是我能共振的,而且我压根对祖国的洪荒大川没啥概念,我就回去了——讲真,还是成都适合我,舒服又惬意,有我需要的一切,而且不用吃苦...可以不吃苦的话,还是不要自找苦吃吧,我活着不容易...

所以有时候我复盘自己的行为,其实挺傻的——那时候和十七在一起,她在给俊杰做服装设计,内部关系有俩张演唱会的票想和我一起去,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给拒绝了——后面这娃到省城开演唱会,相同位置的票三千多而且搞不到的,正儿八经的好票基本不流入市场...

我好贱啊...真的,现在想起来,什么话剧、音乐会、演唱会、交响乐会这类现场特别强的场合我都很少去,因为我真的太不喜欢被现场的气氛感染,很多人参加这类场合其实就是为了激动那一下,我的话,绝不——我讨厌被一切周围的东西浸染,总想有自己的考虑的空间,然后有一个选择的机会,愿不愿意感动麻烦你让我自己来想,不要用氛围这类东西感染我——这个意思其实就是如果我和很多人在一起其实也免不了被周围的气氛感染的,我也会做出一些自己将来想起来会觉得很傻的事情,为了杜绝这类事情我就只好尽量保持孤独,我希望往前走的每一步都是我亲自用大脑命令我的臀部肌肉去拉动大腿向前走的,绝不盲从,绝不迷惑,而且每一步我都可以负责,都可以想通自己那个时候的逻辑——以前做事情不后悔,是因为已经发生的事无法挽回,我希望以后的不后悔,全部都是我自己精心策划下的无需后悔,仅此而已...

人最大的敌人始终会是自己,我在北京做了那样的拉拉挂挂的事,觉得很丢人,也不想见任何人,就自己溜达着回去省城住在酒店,觉得特别舒服——施老板的酒店在西三环,最便宜的房间都要八百多,我住的酒店在长风街(已经是省城最繁华的地方了),总统套才三千多一点,我当然没有那么奢侈,自己住有八百多的套间就差不离了,而且我和他们经理谈了谈,包了个月,只要六百一天——我说实话,一万八的话你在京城上嫖只能找到歌城里专业卖的货色,去桑拿捏脚看上一个小妹这个价都够呛能约出来——省城的消费其实不低,但是这玩意就怕对比,它肯定比北京上海低得多,讲真,让人有一种在它这里花多少都不算钱的感觉——怪不得过去那些煤老板一有钱就跑去北京消费呢,买悍马都是三五十辆一起批发,浩浩荡荡开着还要路过一下天安门耀武扬威,活该收拾他们——我的话,我选择低调奢华有内涵,住个凑合点的酒店,去楼下超市买一个荞麦壳的枕头,然后上楼连门都不需要出就最好了——省城的酒店就差点意思,没有游泳池,只有健身房...我想起来,现在我很少去迎泽宾馆住了,那地方也没有游泳池,感觉游泳池这个东西应该是挺费钱而且收益不高,因此上一般酒店还真没有——其实游泳池蛮可以做一个鉴定酒店高档与否的标签物,吹得再好,再五星(比如我住的那个),你连个游泳池都没有那还是个垃圾...

现代社会赋予了我们躺平的一个非常好的机会,以前是没有这样的机会的——我记得过去无所事事的时候,白天睡太多导致晚上睡不着,翻来覆去的不知道该干什么,爬起来看书吧怕把睡眠惊扰了,但是一直躺着吧睡眠又死活不来——现在不一样了,随便拿手机点开一个APP,看看书,看看视频,聊一聊小姐姐,上上颜色小网站看看新出来的吕优,把照片发给李峰刘维佳让他们照这个样子帮我找,然后很快的一天就过去了——时代真的是进步了的,你感觉不到时间的快慢,哪怕就是一个人也可以不那么孤独,拿一个某为手机就简直是拥有了全世界...

哦,我想起来,刚到北京的时候我其实还用VPN什么的经常翻墙出去看外面的新闻的,后面就把这一样撇了,因为没啥卵用,我知道的已经够多,不需要更多了,而且我也没准备改变什么,不到不准备改变世界,甚至不准备改变自己的思想,真诚地认为现在这样就挺好,已经不需要再有乱七八糟的变化了,所以把那些外面的软件包括VPN(已经交了一年的会员费)都删掉了——我愿意知道的,已经从外部获取不到了,真诚地认为我最大的资源还是自己,我只需要关注自己的动态就行,外面的那些风风雨雨让他们尽情肆虐好了,它们连我的肉体都突破不了,何况是思想和感情——但是我还是看小说,还是看新闻,前者是为了体验不一样的思想和生活,后者是为了紧跟时事看看世界上别人在做什么,这类东西其实国内的国外的都一个样,看国内新闻变傻的一抓一大把,看国外新闻的又何尝不是呢?所有的信息都是别人的大脑加工过的,就像嚼已经嚼过得口香糖似的,傻子们一直在那里汲取甜味,因为甜味让他们快乐,我的话,嚼的大概率是别人的口臭,通过这个臭味我就能知道这人的肝有问题压迫到了胆管,导致他嚼过的口香糖有一股子苦味——其实这样分辨别人的体质可比尝到那一丝丝的甜有趣多了,所以这类东西对我来说乐趣就仅有这一点而已——如果实在控制不住就要嚼别人的口香糖,那我还是换一个自己比较喜欢的嚼法更合理一些...

也就是说,我突然发现我其实已经绝世而独立了,在那个酒店住着的那段时间格外亲切地感到这一点——那就是,我不需要任何的外部因素其实也可以活得很好,小崔打来的工作电话,隔三差五去的酒吧夜店,或者大堂里只要你没钱跟她说话她就拉拉下来脸的漂亮女经理,这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对我来说一点都不重要——没喝酒,心情一般,我就习惯性地处理,喝了酒心情很好,我就热情一点给一些小费让别人高兴高兴,但是不论怎样我其实已经完全不在意了——而且我因为自己的这种不在意觉得很高兴,有那么一种看破红尘的感觉,就像原本我应该在某个寺庙里面敲木鱼,但是现在能在尘世里体验这些还挺有意思的人和事,自己还能跳脱出去,占了人生的便宜一样...不论什么时候,占便宜终归是好事,所以我刚回去省城的一个多月其实一直是心情愉悦的,甚至都没有和发小冀处长他们联系,假装自己还在唐山...美汁汁...

孤独对我来说终归好像是个贬义词,我自从去了北京以后就一直有那么一种感觉,就是我这样的人本事太大,让我不折腾平平庸庸地待着对我来说好像就是一种亵渎,我在暴殄天物,在浪费老天造就出来的我这个人——所以整天都在忙,不是在一边梦游一边工作,就是在表情麻木地跟人鬼混,但凡哪天闲下来了,就立刻要找徐总、方总、康总这些前辈们喝茶,要么就是飞出去找各种各样的姑娘,反正我绝不闲着——从什么时候开始突然就有点喜欢一个人待着呢我也记不清了,应该就是从失去龙猫以后吧,应该是...以前,要么就是干活鬼混要么就是回她那里,回她那里应该就对应着我现在体会到的孤独,所以也就是说,其实一个起码对你有真心的女人意味着哪怕就是最孤独的时候你也是人陪伴的,你们可以共同分担。这个东西现在没有了,我受用到了百发百中从里到外的孤独,好像莫名其妙还感觉到了某种美滋滋的喜悦,好像一切就应该是这样——多少年前就确定自己是天煞孤星了,你非要跟人比划,给彼此希望,你也是瞎了心,给她们点钱得了,类似华美宵、羊雅芝、祝书同,多美的名字多美的人,远的我也看了,近的我也深入了,吸到了做人的美妙赶快走就好了,干嘛死赖着不放,渣男才赖着不放的,我又不渣,给钱的都不能算渣,拿钱不办事的才渣...

以前我觉得在感情方面我不适合长时间跟别人待着,现在觉得其实连做事也是,我不是命犯天煞孤星,而是压根不适应如今的人类生活——龙猫让我彻底明白了感情上自己是个什么料子,那么科员就让我明白了世俗生活里我是个什么才第,反正一句话,没好——和女人相处久了我就要本性暴露伤害别人,挣钱挣久了其实也一样,因为我不善于处理太复杂的社会关系,忍不住就要硬来,这个东西哪怕我准备偿命,也不是这么个做法,因为这是人类社会不提倡、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