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物资、限定路径的临时性技术-资源置换试点。”
辉光继续道,语气如同宣读决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置换内容:汝方需于下一标准生长周期内,提供不少于五十标准单位的、
经同盟指定检疫程序验证合格的‘晨曦农场’基础农作物产出样本,
及上述污染抑制技术之简化版外置式场发生器设计蓝图
(需包含基础能量回路与频率调制逻辑,同盟有权进行逆向工程验证)。
同时,需共享此后三个标准循环月内,汝方控制区前沿对低语及新型畸变体之非核心监测摘要。”
“二、置换回报:同盟将提供一份经核准的、等值(由同盟评估)的稀有物资清单,
汝方可从中选择总价值不超过置换物评估值 120% 的物资。
同时,同盟将指定一条临时安全航路,派遣非武装运输船队,
于约定时间,抵达双方认可之中立坐标点(位于汝方控制区外 0.5 光秒)进行物资交接。
航路有效期为自交接完成起二十个标准循环日,
期间同盟将对此航路周边空域进行有限度净化与监控,但不提供安全保证。”
“三、限制条款:此次置换为一次性试点,不构成任何长期承诺或同盟关系。
汝方不得对置换所得技术蓝图进行逆向工程以外的任何形式扩散。
同盟有权在试点期间及之后,对航路周边及汝方控制区外缘进行必要的、非侵入性的秩序状态监测。
若试点期间发生任何违约、安全事件,或同盟判断试点有损净化前线稳定,
同盟有权单方面终止试点,并保留一切后续行动权利。”
“四、回复时限:汝方有十个标准时考虑。
同意,则确认条款,并提交具体所需物资清单(从核准清单中选择)。
不同意,则试点取消,后续一切接触需重新申请。”
条款冰冷、苛刻,充满了不对等和“净尘”式的绝对控制。
技术蓝图要交核心部分,监测数据要持续提供,回报物资的价值由对方评估,
安全航路不提供保证,还要接受对方监测,试点说取消就取消。
然而,在这苛刻的条款下,林一看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一条实质性的、哪怕只是临时的贸易通道;
一个用相对“过剩”的粮食和非核心(但可控制)技术,换取急需战略物资的机会;
一个将寂静城墙纳入对方某种“供应链”环节、
从而暂时降低被直接“净化”风险的可能。
“可以谈。”林一对核心层成员低语,
“但条款必须修改。蓝图可以给简化版,但必须加入特定频率锁和自毁机制,确保他们无法用于攻击我们。
监测数据可以提供摘要,但必须明确‘非核心’范围,
并且我们有权对等获得他们关于该区域低语活动的公开简报。
物资价值评估必须有一个双方认可的基准参照物,
比如某种公认的稀有金属单位价值,不能完全由他们单方决定。
安全航路,他们可以不提供主动保护,但必须承诺其舰船在航路内不进行任何敌对或高精度侦察行为,
并提前通报航行计划。试点取消的条件必须更加明确,不能是模糊的‘有损稳定’。”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