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2章(2 / 2)

刘琏冷眼瞧着杨氏,猛地一拍惊堂木,喝斥道:“那刁妇!”

“亲亲相隐,是有人故意曲解圣人之言,把“櫽”字故意改成了隐!”

“父为子隐,子为父引,原意是担待、纠正之意!”

“更何况,亲亲相隐,原本也不包含蒲氏这般情况。”

“再与本官胡搅蛮缠,休怪本官对你用刑!”

随着刘琏的话音落下,整个泉州府衙的大堂上都陷入了寂静。

谁能想到,刘琏这货竟然会忽然开大?

当刘琏指出亲亲相隐的隐不是藏匿、隐瞒的隐,而是含有矫正、纠正之意的櫽,所涉及到的问题已经不仅仅只是《大明律》和《洪武大诰》是否有问题那么简单,而是直接关系到千来以来的《论语》解读是否正确。

因为早在汉朝时期,汉宣帝就已经通过诏令的形式,明确卑幼匿尊长无罪,尊长匿卑幼非死罪可免罚。

到了隋唐时期,律法开始系统化,容隐制度也随之在《唐律疏议》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备的体系。

再往后,宋、元也都承袭了这一条例,明朝自然也不例外。

而刘琏的这一番话,直接把这一体系的存在根基给毁了。

与之同步被毁掉的,还有传承了近千年的“孝”。

这也就意味着,要么朱皇帝捏着鼻子承认亲亲相隐,要么就得大幅度修改《大明律》和《大诰》,并且承认从汉代起,儿子若向官府告发父亲的罪行,官府可以用“不孝”罪对儿子处以重刑的理念是错的。

跟这个比起来,蒲氏那点儿破事儿已经算不上什么大事儿了!

杨少峰坐直身子,仔细回忆着《论语》里的内容。

朱标也同样有点儿懵。

如果刘琏是对的,那就是宋濂他们都错了?

如果刘琏是错的,那又该怎么解释孔夫子所说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那么问题来了。

宋濂他们的学问,赶不上刘琏?

开他娘的什么玩笑!

朱标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忍不住眨了眨眼睛,望着杨少峰说道:“姐夫,你怎么说?”

杨少峰嗤笑一声,说道:“臣忽然想明白一件事。”

朱标愣了愣神,杨少峰又继续说道:“臣忽然想明白了,这些个官绅老爷们为何一定要把注经权都握在他们手里。”

“因为他们都知道亲亲相隐如果单纯的解释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