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投诚之日起,他毫无保留地交出了自己多年来替赵天福藏匿的所有罪证。
大到龙兴帮的完整组织架构、核心成员分工、各据点分布,小到每一起重大犯罪的策划细节、赃款赃物的藏匿地点,甚至包括赵天福背后勾结的官员保护伞名单及利益输送证据,全都和盘托出。
且每一份证据都是现成的、可直接采信的,无需警方再耗费人力物力排查核实。
正是因为他提供的这些关键证据,警方才能精准锁定龙兴帮的核心据点,实施雷霆收网,一举抓获所有骨干成员。
才能快速固定赵天福的核心罪证,彻底瓦解龙兴帮的犯罪根基,避免其死灰复燃。
可以说,没有冯敬尧的全面配合与重大立功,警方根本没有足够的理由直接对龙兴帮核心成员动手,更不可能在短短两个多月内,彻底打掉这个盘踞梅江县多年的黑恶势力。
这也正是沈韶华能够凭借此次案件,斩获个人一等功的关键原因之一。
换句话说,韶华利用冯敬尧摆脱可能活落在自己身上的一点。就有了冯敬尧可能会因此减轻处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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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人看来,冯敬尧的投诚与立功,为案件侦破打开了突破口。
而沈韶华也是因此才能精准把握时机、统筹全局、带队攻坚,将冯敬尧提供的证据转化为破案实效,彻底清除了黑恶势力,两者相辅相成,才有了这份沉甸甸的功绩。
除此之外,冯敬尧自被抓获之日起,就非常配合。
不但自愿认罪认罚,主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毫无狡辩之意。
同时,他积极配合警方,主动退缴了自己多年来通过帮派犯罪所得的全部非法所得,如实供述了自己参与的所有犯罪活动,深刻忏悔自己的恶行,表现出了明确的悔罪态度,完全符合叠加从宽的适用条件。
综合全案考量,法官最终作出判决:冯敬尧虽系龙兴帮核心骨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但因其有重大立功表现,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真诚悔罪,加之其并非龙兴帮的组织者、领导者,未直接实施暴力杀人等重罪,情节相对较轻。
法官依法对其大幅从宽处罚,最终判处冯敬尧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及涉案财产,以示惩戒与警示。
才五年?
所有人都有些不甘。
毕竟冯敬尧虽然没动手,但是作恶也很多。
但韶华对此反应不大。
因为只有她知道冯敬尧是怎么成为污点证人的。
所以在冯敬尧罪恶滔天,且没有自首倾向的情况下,她是不会让他就这么逃脱的。
只是他现在还不能死。
她打算等他出狱后,在弄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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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冯敬尧的庭审备受内部关注,汪明杰的判决则显得更为简单顺遂。
毕竟纵观整个过程,在龙兴帮涉案人员之中,只有他是最特殊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