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瞎吧,陈松这样的叫人高马大,他最多就像个麻杆一样?
而且季明远不比他矮呀,而且人家季明远还教文识字的,还有个闺女,怎么就比陈松差了呢?”
……
荆俊风原本是挺看好陈松的,结果听到了周围的议论后,心也一点一点的偏向了季明远父母。
当荆俊风听到村民们说季明远还识字的时候,他眼刷的一下就亮了,忍不住的看向了季明远。
荆俊风:“季明远你还识字,你读过书?”
季明远闻言掸了一下衣袖,然后向村长行了一个书生礼,脸上露出几分羞涩:“回村长,我确实读过书,识过字,之前在老家的时候,也是在街上为人抄写书信,偶尔会去地主老爷家帮忙算些账。”
荆俊风听到这话后高兴了,也不等韦秀娘做出抉择,直接拍板叫好。
荆俊风:“那还犹豫什么,秀娘,我觉得这季明远挺好的。
这季明远虽然瘦了些,但是养养就好看了。
还有这宝珠,看起来就机灵乖巧的,还知道维护她爹,还喊你新娘娘呢。
这季明远识文识字,就算是养不活他女儿,但是养活自己是不成问题的。
大不了让他在咱们村子里开个学堂,或者去镇上帮别人抄书。
你这天天杀猪卖猪肉的,一身匪气,要是找个读书识字的男人好一点。”
其实,荆俊风之所以这么说,还有一个原因。
两边说了这么久,韦秀娘愣是没有撒手,一直将季宝珠牢牢的抱在了怀里。
要说季韦秀娘对季宝珠没什么想法,那荆俊风把自己的头,割下来当尿壶踢!
其实人和人之间的缘分,也真的挺奇怪的。
早些年的时候,荆俊风媳妇不是提议过,让秀娘捡个弃婴养大。
结果韦秀娘不同意,一直都没这个想法。
结果现在,韦秀娘却看上了季明远的闺女。
再怎么说,这从小养起来的孩子,比半大孩子要好一些,从小养着的孩子,总会有几分感情。
季宝珠这半大的孩子,记得原本的娘亲,很容易就养不熟,
要是荆俊风的话,他可能就会犹豫。
但是他也知道韦秀娘这个妹子的性格,要是认定了什么事,就算是千难万难也会迎头直上。
不然,韦秀娘也不会这么多年都没有找男人,蹉跎到了现在。
毕竟,早些年韦秀娘男人死的时候,她还水嫩的很。
要是趁机嫁出去,兴许会过得比现在好一些。
但是韦秀娘死活不嫁,说自己不能生,嫁到别人家,也是当牛做马,给别人生儿养老人,还不如自己一个人过的肃静。
所以,荆俊风一开始才给韦秀娘介绍了陈松。
陈松是逃荒过来的,管他能不能生,反正韦秀娘不能生,
陈松想在他们红崖村落脚,就必须得好好的跟韦秀娘过日子,韦秀娘也能够有个知冷知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