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我好想你。”
陆百川拉
小时候,父皇带着王子们狩猎,他年纪幼小,一个猎物都没有猎到,正是大哥,将自己猎到的一半猎物分给他,让他免于责备。
又有一回,他打碎了父皇送给萧妃的紫晶簪,父皇震怒,最后也是大哥替他顶罪,那次他被发配边境整整一年。
令陆百川记忆最深刻的便是那次联姻,大哥最了解自己,绝不喜欢他人约束自己的人生,为了弟弟的幸福,他决定迎娶玄月公主。
可惜的事,玄月公主点名只嫁给陆百川。
还好,大哥是好心,但差点让他截胡,好在我的临月知道我叫什么......
陆百川有时人真的是很神奇的一种生物,若是见不到还好,只要看见,那记忆就像涨潮的海水,翻涌个不停,冲击着每一寸神经。
“呃......”
大皇子愣了愣,僵硬的脖子微抬,恐惧的目光消散,眼前人的声音,有点耳熟。
他鼓起勇气看去,瞳孔骤然一缩。
“你是,你是川儿?”
“你还活着?你还活着!”大皇子尖叫出声,抓住陆百川的肩膀剧烈摇晃,又揉着双眼:“天呐!川弟,你还活着!”
他们可是感情最好的兄弟。
年少时,大哥宽阔的臂膀没少为他遮风挡雨。
无情最是帝王家,若无这位哥哥,断无陆百川的今天。
可能,早就被其他兄弟暗害了也说不定。
“大哥,你还好吗?”
大皇子叹息一声:“说好也好,说不好也不好,但你活着,真的太好了!大黎有救了!”
“你也太高看我了。”
“哎,也对,今时不同往日,仙人插手世俗之事,即便川弟你活着,也无法改变大黎目前的处境,我等凡人与仙人相比,真如蚍蜉望青天。”
大皇子忽然像抓到了什么救命稻草,一把攥紧陆百川的手,激动道:
“川弟!你自幼不凡,说不定存在仙缘,此次仙人盛会便是千载难逢的机会,答应我!一定要想办法搏个仙缘,哪怕成为七大修仙门派中的杂役弟子也好,我们大黎就有救了!”
杂役?陆百川笑了笑,“大哥,先说说你们是如何得救的吧。”
“如何得救?”大皇子道:“话说当日,妖魔遍地,它们长得通体雪白,是狼是狗就不得而知。”
陆百川比划道:“你看尾巴,下竖的是狼,上竖的是狗。”
“哦,上竖是狗?那它们是狼。”大皇子若有所思:“眼睛通红,獠牙铮亮,见人就吃,不过似乎受到指令,见到我皇族中人,只抓不吃。”
“于是乎......”
“大哥。”陆百川不想知道过程,只想知道结果:“你们是如何得救的?”
“哦,得救啊,你且听说细细讲来,上回说书道,那夜,万籁俱寂,尾巴下竖的狼将我们关到一漆黑的牢笼里,在绝望中,你大哥我仍然保持着皇族风范,面对妖魔而毫无惧色,器宇轩昂,不卑不亢......”
陆百川:“.”
“后来,只听得群山一阵晃动,门上铁链咔嚓一声,就被斩断。然后,我们就跑了。”
“没了?没看见是谁救的你们?”
大皇子仔细回忆,然后摇头:“没看见,不过,地面全是冰,整座山都变成了冰山。”
海临月......陆百川想来也是如此。
只是,临月从未对他提及。
也对,这才是海临月的性格。
做什么,无需经你同意,也无需向你邀功。
我做我的,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