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熏肉干的味道还算不错,除了稍微有点咸........
“去,看附近有没有合适的猎物。”
小紫貂鼻子一抽,一口叼住肉干,几口就咽了下去,然后小身子一扭,像道紫色的闪电,直接就窜了出去。
这小东西精得很,它没走直线,而是顺着风向,一路嗅了过去。
也就是两分钟的功夫。
小紫貂在几十米外的一棵老松树底下停住了,回头冲着宋福根这边,尾巴急促地扫了两下地面,小爪子就指向了一个位置。
宋福根心中有数,那个位置有青羊群。
经过多次配合,他和小紫貂的双簧表演,不说天衣无缝,也达到了一般人看不出来的程度。
能,很好的对系统情报,进行遮掩。
如此,也成就了小紫貂,比猎犬的鼻子还厉害的威名。
“二姐,孟大哥,小紫貂有发现了。”
宋福根一边心里暗笑,一边冲孟克尔和二姐打了个手势。
孟克尔倒是见怪不怪了,他已经数次见识了小紫貂的本事,这是一只........比老猎犬还牛逼的貂。
私下被人称作,赛狼青.......
三人猫着腰,借着树干的掩护,悄悄摸了过去。
到了跟前一看,松软的腐殖土上,印着几个清晰的蹄印。
这印子大小,比野猪的小一些,还带着后蹄悬趾的印儿,也不像狍子那么尖细。
它呈个心形,前端稍微分开一点点,只有大拇指两个关节那么大,边缘整齐。
“是青羊。”
严格说起来,孟可尔的能力,绝对超过依靠系统,半路出家的宋福根,宋福兰。
按张老根的说法,若是没有合格的猎犬,一个猎人想在山里找到猎物,最主要的本事就两样。
一是看脚印。
另一个则是........看粑粑。
孟克尔的功力,显然如火纯情。
他蹲在地上,用手查看了一番,很快就有了判断:
“这是个青羊群,蹄印有深有浅,大的在前头开路,小的在中间。”
青羊,学名斑羚。
这玩意在东北山里可是好东西,主要是不好遇到,数量比较少。
最关键的是,青羊肉紧致,瘦肉多,肥油少。
别看,这玩意带个羊子,吃起来口感却像牛肉,但比牛肉可嫩多了,还没有膻味。
用来做酒席,堪称百搭,妥妥的硬菜。
“看这印子,刚过去没多久,土还湿着呢。”
宋福兰压低声音,眼里透着兴奋:
“拿下?”
“必须的。”
“再不吃,以后可就吃不着了,这玩意可是太刑了。”
“啊????”
三人说完,全都笑了,各子检查一番枪械,就摸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