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秋的风卷着金红的梧桐叶,扑棱棱撞在永宁侯府西跨院的抄手游廊栏杆上,惊得廊下逗鸟的小丫鬟锦儿手一抖,手里的鸟食罐差点摔在青石板上。
“哎哟我的娘!”锦儿拍着心口刚要嚷嚷,就见垂花门那边摇摇摆摆晃过来个身影,鹅黄撒花软缎袄子配着烟霞色罗裙,乌发松松挽了个随云髻,簪着支赤金镶玛瑙的小簪子,走路的姿势不像寻常大家闺秀那般莲步轻移,反倒像只偷喝了蜜的小狐狸,左摇右晃,眉眼间还带着点没睡醒的慵懒。
不是别人,正是永宁侯府的掌上明珠,也是全京城皆知的“闯祸精”——沈清欢。
锦儿一见她,立马把到嘴边的抱怨咽了回去,规规矩矩福了个身:“小姐,您今儿怎么醒得这般早?往常这个时辰,您还得在被窝里赖着,非得等厨下把冰糖莲子羹温到第三遍才肯起呢。”
沈清欢打了个哈欠,伸出葱白似的手指揉了揉眼睛,眼角余光瞥见廊下挂着的鸟笼,里头那只绿鹦鹉正扑腾着翅膀,扯着嗓子喊:“清欢小懒虫,日上三竿咯——”
这鹦鹉是沈清欢上个月从街面上的杂耍班子手里买来的,别的本事没学会,学她二哥沈清越调侃她的话倒是学得惟妙惟肖,气得沈清欢好几次想把它炖了补身子,奈何这鹦鹉嘴甜,见风使舵的本事一流,每次都能把沈清欢哄得眉开眼笑。
“闭嘴吧你!”沈清欢对着鸟笼翻了个白眼,“再嚷嚷,我就把你送给东街口那个耍猴的,让你跟猴子作伴去!”
绿鹦鹉像是听懂了,立马缩起脖子,不敢吭声了,只拿圆溜溜的小眼睛偷偷瞅她,那委屈巴巴的模样,倒让沈清欢没了脾气。
她伸了个懒腰,骨头架子都跟着咯吱作响,嘴里嘟囔着:“这觉睡得,浑身都不得劲,锦儿,去把我的那件孔雀蓝的披风拿来,今儿个风大,咱们去园子里逛逛。”
锦儿应了声是,刚要转身,就见沈清欢突然蹲下身,盯着青石板缝里的东西看了半天,眉头皱得紧紧的。
“小姐,您看什么呢?”锦儿好奇地凑过去。
就见石板缝里,一只油光水滑的秋蝉正慢悠悠地爬着,背上的翅膀还带着点淡淡的褐色纹路,大概是昨夜的露水打湿了翅膀,飞不起来了,只能在地上慢慢挪动。
沈清欢伸出手指,轻轻碰了碰那秋蝉的背,秋蝉受惊,立马缩成一团,一动不动了。
“好家伙,这都深秋了,居然还有秋蝉活着。”沈清欢啧啧称奇,“我还以为早就被秋霜冻死了呢。”
她前世是个生物系的大学生,最喜欢的就是研究这些花花草草、虫虫鸟鸟,穿越到这个架空的大靖王朝,成了永宁侯府的嫡小姐,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倒是没什么不满足的,就是偶尔会怀念前世实验室里那些瓶瓶罐罐,还有校园里那些叽叽喳喳的麻雀和蝉鸣。
“这秋蝉有什么好看的?”锦儿一脸嫌弃,“黑乎乎的,还会叫得人耳朵疼,小姐您要是喜欢,奴婢去给您捉几只蝴蝶来,园子里的菊花丛里,还有好些彩蝶呢。”
“蝴蝶有什么意思?”沈清欢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蝴蝶好看是好看,就是太娇贵了,风一吹就跑了,哪像这秋蝉,看着不起眼,倒是能挨过这么多场秋风秋雨,有点意思。”
她说着,突然眼睛一亮,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主意,转头看向锦儿,嘴角勾起一抹狡黠的笑:“锦儿,咱们来玩个游戏怎么样?”
锦儿一看她这表情,心里就咯噔一下,小姐这是又要出幺蛾子了。
自打小姐去年落水醒过来之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以前的沈清欢,是个规规矩矩的大家闺秀,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就是性子软了点,容易被人欺负。可现在的沈清欢,别说琴棋书画了,她连毛笔都拿不稳,反倒喜欢爬树掏鸟窝,下河摸鱼虾,把侯府搅得鸡飞狗跳,气得老侯爷吹胡子瞪眼,却又舍不得打舍不得骂,只能由着她胡闹。
“小姐,您又想干什么?”锦儿苦着脸,“上次您说玩游戏,带着奴婢去爬假山,结果奴婢摔了个屁股墩,疼了好几天呢。还有上上次,您说玩捉迷藏,躲进了厨房的水缸里,差点没被淹死,夫人知道了,罚您抄了三遍《女诫》呢。”
“哎呀,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沈清欢拍了拍锦儿的肩膀,笑得像只无害的小兔子,“这次的游戏,绝对安全,而且还很有趣,保证你玩了还想玩。”
锦儿将信将疑:“真的?”
“那当然!”沈清欢指了指园子里那些落满枯叶的草丛和树底,“咱们来捉秋虫,谁捉的多,谁就赢,赢的人,可以让输的人做一件事,怎么样?”
捉秋虫?
锦儿愣了愣,这倒是个新鲜玩意儿。
她从小在侯府长大,学的都是怎么伺候主子,怎么端茶倒水,怎么插花焚香,哪里玩过这种乡下孩子才玩的游戏?
“可是……可是奴婢不会捉啊。”锦儿有些犹豫。
“没关系,我教你。”沈清欢说着,已经撸起了袖子,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捉秋虫很简单的,你看,像那种蛐蛐,就喜欢躲在草丛里,还有那种蝈蝈,喜欢趴在菊花枝上,咱们只要轻轻走过去,伸手一捂,就能捉到了。”
她说着,已经猫着腰,蹑手蹑脚地朝着不远处的一丛野菊走了过去。
那丛野菊开得正盛,黄澄澄的花瓣像撒了金粉似的,在秋风里轻轻摇曳,沈清欢走到菊丛边,竖起耳朵听了听,果然听到听了听,果然听到了一阵“唧唧唧”的叫声,清脆又响亮。
她屏住呼吸,慢慢拨开菊叶,就见一片宽大的菊叶上,正趴着一只翠绿的蝈蝈,肚子圆滚滚的,正啃着菊花瓣呢。
“就是你了!”沈清欢眼睛一亮,猛地伸出手,朝着那蝈蝈捂了过去。
那蝈蝈反应倒是快,察觉到动静,立马蹦了起来,沈清欢眼疾手快,反手一捞,正好把它抓在了手心里。
“抓到了!”沈清欢兴奋地举起手,朝着锦儿晃了晃,手心里的蝈蝈还在挣扎,隔着薄薄的锦缎,能感觉到它的腿在轻轻蹬着。
锦儿看得目瞪口呆,下意识地拍手叫好:“小姐好厉害!”
沈清欢得意地扬了扬下巴,小心翼翼地把蝈蝈从手心里拿出来,仔细打量着:“你看这蝈蝈,多精神,绿莹莹的,比翡翠还好看呢。”
她说着,转头看向锦儿:“快,你也来试试,那边的草丛里,肯定还有很多。”
锦儿被她感染了,也来了兴致,撸起袖子,学着沈清欢的样子,猫着腰朝着另一丛草丛走了过去。
园子里的秋意正浓,枯黄的树叶落了一地,踩上去沙沙作响,阳光透过稀疏的枝叶,洒下斑驳的光影,空气中弥漫着菊花的清香和泥土的湿润气息。
沈清欢和锦儿一前一后,在草丛里和树底下钻来钻去,时不时传来一声惊呼,要么是锦儿捉到了一只蛐蛐,要么是沈清欢差点被一只蚂蚱绊倒。
不多时,两人的手里就都捉了好几只秋虫,有翠绿的蝈蝈,有黑油油的蛐蛐,还有几只褐色的蚂蚱,沈清欢怕它们跑了,还让锦儿去取了个竹编的小篮子来,把这些秋虫都放了进去,盖上一层薄薄的纱布,既能透气,又能防止它们跳出来。
“小姐,您看,奴婢捉了五只呢!”锦儿提着小篮子,笑得眉眼弯弯,脸上沾了点泥土,也顾不上擦。
沈清欢低头数了数自己的“战利品”,撇了撇嘴:“才四只,算你赢了。”
她心里倒是没什么不高兴的,毕竟玩得开心才是最重要的,再说了,输给自己的丫鬟,也不算什么丢人的事。
锦儿一听自己赢了,眼睛都亮了,凑到沈清欢身边,小声问道:“小姐,那奴婢可以让您做一件事吗?”
“当然可以。”沈清欢大方地摆摆手,“说吧,你想让我做什么?只要不是让我抄《女诫》,什么都好说。”
锦儿抿着嘴笑了笑,刚要开口,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还有丫鬟婆子的说话声。
两人对视一眼,都下意识地把装着秋虫的小篮子藏在了身后。
她们俩这副模样,活脱脱像两个偷吃东西被抓包的孩子,脸上还带着点做贼心虚的慌张。
脚步声越来越近,沈清欢抬头一看,就见她的母亲,永宁侯夫人柳氏,正带着一群丫鬟婆子,朝着这边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青衫的少年郎,眉目清秀,温文尔雅,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二哥沈清越。
柳氏今天穿了件藕荷色的褙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簪着一支碧玉簪,脸上带着端庄的笑容,只是那双眼睛,在看到沈清欢和锦儿的时候,微微眯了眯,眼神里带着点无奈。
“清欢,你又在这里胡闹什么?”柳氏走上前,看着沈清欢和锦儿身上沾着的草屑和泥土,忍不住皱了皱眉,“你看看你,好好的大家闺秀不当,偏要学那些乡下孩子,在泥地里打滚,传出去,别人该怎么笑话咱们侯府?”
沈清欢吐了吐舌头,刚想撒娇,就听到旁边的沈清越轻咳了一声,揶揄道:“妹妹,你这是在做什么?捉蚂蚱呢?我记得你小时候最怕这些虫子了,怎么现在反倒喜欢上了?”
沈清欢瞪了他一眼,心里暗道,那是以前的沈清欢怕虫子,可不是我。
她刚要开口反驳,就见柳氏的目光落在了她们藏在身后的小篮子上,眉头皱得更紧了:“你们身后藏的是什么?拿出来我看看。”
沈清欢和锦儿对视一眼,没办法,只能慢吞吞地把小篮子拿了出来。
柳氏伸手掀开纱布,看到里面那些活蹦乱跳的秋虫,顿时哭笑不得:“你这孩子,真是越大越不像话了,捉这些虫子做什么?又不能吃又不能穿的。”
“娘,这些虫子可好玩了。”沈清欢凑到柳氏身边,拉着她的胳膊撒娇,“您看这蝈蝈,叫起来可好听了,还有这蛐蛐,斗起来可有意思了,我想养着它们,解解闷儿。”
柳氏无奈地摇了摇头,伸手点了点她的额头:“你呀,就是闲不住,罢了罢了,喜欢就养着吧,别让它们跑出来,把府里的花草都糟蹋了就行。”
沈清欢一听这话,立马喜笑颜开:“谢谢娘!娘您最好了!”
沈清越在旁边看得直摇头,忍不住调侃道:“妹妹,你这撒娇的本事,真是越来越厉害了,娘都被你哄得没脾气了。”
“二哥,你羡慕嫉妒恨就直说。”沈清欢朝他做了个鬼脸,“有本事你也跟娘撒娇啊。”
沈清越被她噎得说不出话来,只能苦笑摇头。
柳氏看着兄妹俩斗嘴,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拍了拍沈清欢的手,柔声说道:“对了,清欢,有件事要跟你说,下午的时候,镇国公府的世子爷要来咱们府里做客,你可得好好打扮打扮,别再像现在这样,邋里邋遢的,让人看了笑话。”
镇国公府的世子爷?
沈清欢的眉头皱了起来,她对这个镇国公府的世子爷,可没什么好印象。
这位世子爷,名叫萧煜,是京城有名的美男子,也是无数名门闺秀的梦中情人,据说他文武双全,才华横溢,是大靖王朝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
但是在沈清欢看来,这个萧煜,就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上次在皇后娘娘的赏花宴上,萧煜故意在她面前吟诗作对,想博得她的好感,结果被沈清欢用几句现代的打油诗怼得哑口无言,从那以后,萧煜就对她“另眼相看”,时不时就来侯府串门,名义上是找沈清越切磋武艺,实际上,谁都知道他是冲着沈清欢来的。
沈清欢对这种自视甚高的公子哥,向来没什么好感,更别说跟他打交道了。
“娘,我能不能不见他啊?”沈清欢拉着柳氏的胳膊,苦着脸说道,“我跟他没什么好说的,话不投机半句多。”
“胡说什么呢?”柳氏瞪了她一眼,“镇国公府和咱们侯府是世交,萧世子是个好孩子,人品端正,才华出众,你跟他多接触接触,对你没坏处。”
“可是我真的不想见他。”沈清欢撅着嘴,一脸不情愿。
沈清越在旁边看热闹不嫌事大,笑着说道:“妹妹,你就别推脱了,萧世子可是专程来看你的,你要是不见他,岂不是太不给人家面子了?再说了,萧世子长得那么好看,多看几眼,也不亏啊。”
“好看能当饭吃吗?”沈清欢翻了个白眼,“我宁愿在家看我的秋虫,也不想看他那张假惺惺的脸。”
柳氏见她油盐不进,忍不住板起脸来:“清欢,这事没得商量,你必须去!下午好好打扮打扮,听到没有?”
沈清欢见母亲动了真格,知道再反抗也没用,只能垂头丧气地应了声:“知道了。”
心里却暗暗盘算着,等下午萧煜来了,她一定要想个办法,让他知难而退,再也不敢来侯府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