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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通商条例(2 / 2)

如今倒好,一纸条例,清楚明白,凡经商获利者,无论大小,皆需按章纳税,查验严格,几无转圜余地。

这岂不是明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盯着我们这点蝇头小利!”

被称为吕兄的富态商人摇摇头,叹道:“李公此言差矣,新朝这是立法度,务本抑末之策,税则明晰,看似严苛,实则堵死了胥吏中饱私囊之路,于我辈诚商而言,未必是坏事。

只是这税率……唉,确比以往实缴要重上些许。

尤其是那盐、糖、铁、粮……皆为朝廷专营,这些大宗厚利之门,算是彻底对我们关上了。”

他说的比以往实缴要重,是指剔除了灰色开销后的纯税负对比,若算上以往的打点贿赂,其实未必真重多少,但垄断利润的丧失,才是最令他们肉痛的。

旁边一位专营南洋香料走私起家的商人陈老板,压低声音,语气中带着浓浓的不满与担忧:“最要命的是那条!

严厉打击走私,凡走私盐、铁、粮、糖等朝廷专卖物资及违禁物品者,一经查获,货没官,人罚苦役,重者乃至处斩!

这简直是不给我们活路!以往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夹带些私货,与巡检司分润,大家都有饭吃。

现在这大夏查的贼严,听说年底还会出炉专属的税收部门,另外,听闻水师也换了郑家的人,沿岸巡查严密。

这海上的财路,眼看就要断了!”他提及郑家的人时,颇有些咬牙切齿,显然对郑芝龙归顺大夏并参与封锁海岸耿耿于怀。

李姓士绅冷笑一声:“何止海上?陆路关卡如今也查验极严,我看这大夏,是要学那汉武帝笼盐铁,摧浮淫并兼之徒,将天下之利尽归于朝廷。

我等往日所恃,无非田租与商利,如今田亩清丈,再无余田。

商利又被朝廷专营与严税所限,长此以往,恐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啊。”

“诸位也不必过于悲观。”一位相对年轻、曾读过些新学书籍的周姓商人插言道,“新朝虽专营要害,但并非绝人商路。

条例中也鼓励合规海贸、内地转运、手工业制造,其币制统一,道路整修,治安好转,皆是便利商贾之举。

昔日管子亦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朝廷欲强国,终需货殖流通。

只要我等依法经营,转变思路,譬如投身朝廷许可的南洋贸易、开办新式工坊,未必没有新的机缘。

总好过以往那种提心吊胆、朝不保夕的日子。”

他的话引来几声不置可否的哼声。对于这些习惯了旧有秩序和灰色地带的既得利益者而言,适应新规则总是痛苦的。

就在广东士绅为未来忧心忡忡之际,琼州府(海南岛)北端的海口守御千户所城外,迎来了决定性的时刻。

海面上,隶属于大夏水师第三镇的数十艘战船列阵,其中数艘大型福船侧舷炮窗打开,黑黝黝的炮口指向岸上残破的营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