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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李国杰——庚金寒凝,众刃成林(2 / 2)

慎神:金(比劫)。虽为同类,但再增金气,则火神更显微弱,且易有争竞之患。

三、大运流转:火耀则起,水泛则沉

起运推算:

男命生于辛巳阴年,大运逆排。从月柱辛丑,逆推至上一节气小寒(约在农历十二月),从出生日倒数至小寒,得18日。三日为一岁,故 6岁起运。

早年运程(6-35岁):金水之地,砺志蛰伏

庚子、己亥、戊戌运(6-35岁):此三十年,大运走北方水地及土运。水运(子、亥)为忌神,灭火增寒,虽家世显赫(李鸿章长孙),但个人壮志难伸,或内心多郁结,需借祖荫而存。戊戌燥土运稍好,能止水护火,为后续发展蓄力。

中年盛运(36-45岁):火金之乡,显赫一时

丁酉、丙申运(36-45岁):此十年,乃人生辉煌期!

丁酉运:丁火正官透出,煅炼旺金,官星显耀,主名声地位。“前行丙丁运,显赫岂裕”,正应于此。我任招商局董事长等要职,正在此运之中。

丙申运(46-55岁初):丙火用神再现,表面依旧风光。然运支申金,为庚金之“禄”,亦为 “丙火之病地”(丙火逢申为病)。丙火根基开始动摇,潜伏危机。

凶年应期:壬申年(1932年,49岁)

此年为丙申运中之流年,构成 “岁运并临”(大运丙申,流年壬申),凶险非常:

1. 岁运皆申:双申并临,金气大盛,丙火“病地”之力加倍,用神处于极度衰弱状态。

2. 壬水克丙:流年天干壬水,直接冲克大运天干丙火用神(壬丙相冲)。此为 “阳水灭阳火”,无情克伐。

3. 应象:用神丙火,既临病地,又遭当头猛克,如同将熄之炉火再遭洪水泼灭。对应人事,即是因“招商局案”这等突发、重大之祸(七杀丙火受克,代表官非、突然打击)而锒铛入狱。此正应《穷通宝鉴》所言:“丙临申位逢阳水,难获延年”。我当年能得不死,确属万幸,盖因原局金极旺,身强能抗一时之灾。

晚年转机(56岁后):木火之地,剥极必复

乙未、甲午运(56-75岁):大运转入东南木火旺乡。

乙未运:未为燥土,内藏丁火。流年若逢丙子、丁丑,天干丙丁火透出,地支子丑合土,火有生源,正是“东南并行,剥极必复”之机。出狱后或能重获生机,晚境可期安宁。此即“大器堪期于晚也”。

四、命理精要:格局、用神与岁运的三角关系

1. “假从格”的微妙平衡:我的命局是“假从革格”,关键在用神丙火服务格局(调候),又不破坏格局(不被众金反克)。这种格局要求行运必须扶助用神(火),一旦岁运伤及用神,则富贵立见倾危。这与真从格行顺运即可有成的逻辑不同。

2. 调候用神的至关重要性:对于冬夏生人,调候往往是第一要义。我命之丙火,其调候之功远大于其“官杀”制身之功。岁运中最忌见强水(壬、亥、子)来伤此调候之火,壬申年之祸,根源在此。学者论命,务必首辨寒暖燥湿。

3. “岁运并临”的吉凶辩证:岁运并临,通常是能量极大的引动。若为喜用神,则福力倍增;若为忌神或伤及用神,则灾祸剧烈。我之壬申年,是“忌神(申金、壬水)并临伤用神(丙火)”的典型,故灾重。

4. 身旺是抗灾之本:若非原局庚金极旺,根基深厚,壬申年水火激战,日主被泄克交加,恐非仅牢狱之灾,或有性命之忧。正是“身强”方能在用神受创时扛过危机,以待时运回转。此亦为“身强可任财官杀”的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