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被告席上坐着一个稍微懂点行的刑辩律师。
对方根本不需要否认事实。
只需要死死咬住“血缘关系”这一条,把姜建云的行为辩护成“家庭内部经济纠纷”,把父母的暴行辩护成“传统教育观念落后导致的过激行为”。
再配合那几个“调解结案”的报警记录,法官在量刑时,大概率会适用“家庭成员犯罪从宽”的原则。
虐待罪顶格七年,其中以两年为分界线,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很明显姜瑜蓉的情况属于两年以下,结合“家庭成员犯罪从宽”的原则,最后大概率能拿一个缓刑!
简单说就是留一个案底,但是不用坐牢!
所以中规中矩打虐待罪,性价比太低,受了那么多的委屈,结果对方还不用坐牢,换位思考,张伟绝对会气得吐血!
如果是他张伟站在这里。
他绝不会跟对方在“家务事”这个烂泥潭里纠缠。
他会直接把这层“血缘关系”的皮,给硬生生扒下来!
张伟的目光落在被告席上那三个无赖身上。
针对姜建云,他会直接打抢劫罪!
什么兄妹借贷?什么家庭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家庭成员之间的抢劫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但是,如果在公共场所、持械、纠集多人、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除外!
姜建云在大学食堂门口(公共场所)、纠集同学(团伙)、当众施暴(恶劣影响)。
这三条红线,他全踩了!
只要抓住这几点,死咬“社会危害性”,就能把这案子从“家庭纠纷”里剥离出来,定性为社会恶势力团伙当街抢劫!
抢劫罪,起步就是三年以上,加上团伙作案,十年起步都有可能!
而针对那对极品父母,张伟的手段会更狠。
他绝不会跟对方在“虐待”这个烂泥潭里纠缠。
他会直接换一个让所有人头皮发麻的罪名。
张伟的目光落在被告席上那对无赖父母身上,他会直接打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未遂)!
这听起来很疯狂?不,这才是法外狂徒的逻辑。
如何突破“家庭纠纷”的抗辩?
张伟的策略是:论证“管教”与“谋杀”的边界。
如果只是打屁股、罚站,那是管教。
但是!
根据刚才的证据,大年三十,零下五度的天气,把一个七岁的孩子衣着单薄地关在室外,甚至让她跪在碎瓷片上流血不止,且事后拒绝送医。
这叫管教吗?
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明知这种行为在极寒天气下会导致儿童失温、休克甚至死亡,却依然实施,并且对死亡结果持放任态度。
在刑法理论中,这就不叫虐待,这叫间接故意的故意杀人!
张伟会在法庭上死死咬住这一点,结合事实上姜瑜蓉并没有死亡,张伟会打一个间接故意杀人的未遂!
一旦这个罪名立起来,起步就是十年以上,甚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