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冷的机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紧接着,一幅幅监控画面如同电影快放般飞速闪过。
走廊里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行色匆匆的艺人助理、搬运道具的师傅……无数身影交织穿梭。
直到一个戴着黑色口罩的身影出现在画面中。
这人穿着最普通不过的衣服,脖子上甚至还挂着一个看起来很像工作证的牌子,身形中等。
在人来人往,且不少工作人员也爱戴黑色口罩的后台,他就像一滴汇入大海的水,毫不起眼。
但李若荀的目光却骤然锐利起来。
作为演员,观察身形是基础,他一眼就认出了对方的身份,正是乔装打扮过的林哲。
画面里,林哲溜进他暂时没人的休息室,环视四周之后,拧开李若荀放在桌上的保温杯,将一些粉末尽数倒了进去。
他甚至还拿起杯子轻轻晃了晃,确保粉末完全溶解,这才将杯盖旋紧,恢复原样,然后匆匆离开。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一丝犹豫。
证据,就这么简单、确凿、甚至有些滑稽地呈现在了李若荀面前。
一股强烈的荒谬感涌上心头。
李若荀想起前世看过的一些社会新闻,比如什么CEO投毒案之类的,当时只觉得离奇。
他无法理解那些罪犯的脑回路。
究竟是恨意滔天到宁愿赔上自己的一生也要动手,还是极度自负地认为自己能策划一场天衣无缝的犯罪?
真是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能遇到这么无厘头的事情。
实话实说,李若荀真觉得自己和林哲没什么交集,没成想对方竟偏执到直接想要他死。
什么仇什么怨啊!
李若荀的眼神一点点冷了下来。
他可从来不是什么圣人。
对于想要自己的命,想要毁掉自己重要舞台的人,如果仅仅是现在报警,把他送进警察局,最终可能也就定一个故意伤害未遂,判个两三年?三五年?甚至可能因为“未造成严重后果”而获得缓刑。
而且春晚出这种丑闻,为了顾全大局,消息很可能会被压下去。
这太便宜他了!
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李若荀的目光落在茶几上那个黑色的保温杯上。
那里面装着林哲的杰作。
刚才他只喝了一小口。
那点剂量就让他出现了心率骤降的濒死感,几乎当场晕倒,系统加速修复都需要五分钟。
这是奔着要他的命来的。
既然你要杀我,那我就送你一个“故意杀人”的罪名。
不过,不能在这里闹大。
这里是国家级的舞台,是无数人努力的结晶。
要是这时候警察冲进来抓人,或者救护车呼啸而至,那对所有工作人员,对周导的信任,甚至对他自己的风评,都不是好事。
这笔账,得带出这个大门再算。
幸好,那个保温杯是他的私人物品,除了他自己,不会有第二个人喝,倒是不用担心误伤无辜。
林哲啊,你不是想看我倒下吗?
好啊。
我倒给你看。
代价是你的一辈子,你做好准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