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的深夜,古玩街的摊主老胡在收摊时,被一个裹着黑斗篷的人拦住。
对方递来一沓冥币,哑着嗓子说:“买根人骨,要年轻姑娘的指骨,雕簪子用。”
老胡以为是疯子,挥手想赶人,却瞥见对方斗篷下露出的手腕上,刻着一道青黑色的骨纹,像极了古玩行里传说的“黄泉印”。
他心里一寒,刚要喊人,对方已经消失在巷口,只留下那沓冥币,落在地上竟化作了纸钱灰。
第二天一早,老胡在摊位底下发现了一个锦盒,里面躺着一截莹白的少女指骨,骨头上还缠着一缕乌黑的头发。
他吓得魂飞魄散,赶紧报了警。
刑侦队长陈阳赶到时,老胡已经瘫在地上说不出话。
法医检查指骨,发现这是刚断下不到十二个小时的指骨,骨茬处还渗着未干的血珠,可骨头的主人却查不到任何失踪记录。
更诡异的是,指骨上刻着一个极小的“买”字,笔画歪歪扭扭,像是用指甲刻上去的。
警方顺着古玩街的监控排查,发现那个黑斗篷人进了城郊的一座废弃骨庙。
庙内供着一尊没有脸的骨雕神像,神像脚下堆着数百根人骨,手指、肋骨、腿骨应有尽有,每根骨头上都刻着不同的字:买、卖、偿、命。
就在队员们勘察现场时,骨庙的后门突然传来响动,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妇被抓了出来,她正是骨庙的看守人,人称“骨婆婆”。
骨婆婆被带回警局后,始终一言不发,直到陈阳拿出那截少女指骨,她才突然笑起来,笑声嘶哑得像磨骨头:“那不是我拿的,是‘黄泉买骨人’买走的,她欠了债,拿骨头抵罢了。”
据骨婆婆交代,城里有个隐秘的“骨债坊”,有人走投无路时,会用自己的骨头向“黄泉买骨人”换钱,一根指骨换五万,一根肋骨换二十万,若是完整的头骨,能换一百万。而那些还不上债的人,骨头就会被“买骨人”取走,做成骨器卖掉。
警方顺着线索追查“黄泉买骨人”,却在骨债坊的地下密室里,发现了一具被剥了皮的女尸——正是那截指骨的主人,二十岁的大学生苏晚。
她的身上没有任何外伤,唯独少了一根指骨,而她的手机里,最后一条消息是给“黄泉买骨人”发的:“指骨不够,我用心脏抵,换我弟弟的救命钱。”
就在陈阳以为苏晚是为了救弟弟才和买骨人交易,最终被灭口时,法医又带来了惊天消息:苏晚的弟弟早在半年前就因白血病去世了,而她的心脏里,竟藏着一张微型纸条,上面写着:“姐,我用我的骨,换你活下去,黄泉路上,我替你走。”
进一步调查才发现,所谓的“黄泉买骨人”根本不存在。苏晚的弟弟去世前,知道姐姐为了给他治病欠了巨额高利贷,便偷偷和骨婆婆做了交易,用自己的骨头换钱,还在骨头上刻下“买”字,假装是姐姐的债务。
苏晚发现后崩溃不已,为了完成弟弟的“执念”,她扮成买骨人去找老胡,又自断指骨放在摊位下,最后在骨庙自杀,还把弟弟的骨头和自己的放在一起,想让姐弟俩在“黄泉”里团聚。
而那所谓的“黄泉印”,不过是苏晚为了吓唬老胡,用墨汁画在手腕上的纹路。骨婆婆则是利用了苏晚的执念,借着“黄泉买骨人”的传说,在背地里倒卖死人骨头牟利。
中元节的月亮升起来时,陈阳站在骨庙前,看着警员们把那些骨头装箱运走。
风从骨庙的破窗里灌进来,像是有人在低声哭泣,而那些刻着字的骨头,在月光下泛着惨白的光,仿佛在诉说着被贫穷和绝望逼到绝境的悲凉。
市三院的急诊室里,送来一个浑身抽搐的女人。
她叫方敏,三十出头,被发现时蜷缩在自家冰箱前,嘴里反复念叨着“肉在动,肉在咬我”,眼底布满血丝,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手腕上全是自己抓出来的血痕。
陪同来的丈夫周明脸色惨白,说方敏半年前突然患上了肉食恐惧症。
别说猪肉牛肉,就连闻到肉味都会呕吐抽搐,硬生生从一百二十斤瘦到了七十斤。
更诡异的是,她总说冰箱里的肉在“眨眼”,半夜能听到肉在冰箱里啃咬塑料袋的声音。
医生给方敏做了全套检查,没查出任何器质性病变,只能暂时定性为急性焦虑症引发的幻觉。
可陈阳接到报案赶来时,却注意到一个细节——方敏的指甲缝里,卡着一点暗红色的肉末,那肉末的纹理,根本不是市面上卖的普通肉类。
警方搜查了方敏家的冰箱,里面空空如也,只有底层抽屉里,藏着一小块用保鲜膜裹得严严实实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