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实弹射击,目标是三里外的一座山头。
当陈忠亲手拉动击发绳索,当那声足以震碎人耳膜的巨大轰鸣响起,当他看到远处那座坚硬的、由岩石组成的山头,像是被一只无形的神明巨手狠狠地砸了一拳,瞬间崩塌、解体,化作漫天烟尘时……
他跪下了。
他不是害怕,也不是激动。
他只是,在面对一种远远超出了自己理解范畴的、神明般的力量时,身体本能地,做出了最诚实的反应。
他想,发明这东西的人,不是疯子,就是魔鬼。
而他们这些凡人,手里拿着魔鬼赐予的武器,去和另一群魔鬼战斗。
老兵陈忠现在觉得打仗是件顶没劲的活儿。
他从箭垛的射击孔里探出半个脑袋,瞅着底下黑压压一片、跟没头苍蝇似的妖族,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旁边一个刚从新兵营补上来的毛头小子,紧张得脸都白了,抱着怀里那杆崭新的“破晓”步枪,手抖得跟筛糠一样。
“怕个球?”陈忠用手肘捣了他一下,“离着一百多步呢,它们的口水都喷不到你脸上。看见底下那个长得跟癞蛤蟆似的大家伙没?对,就那个,肚子最大那个。把它给老子点喽。”
那小子哆哆嗦嗦地举起枪,瞄了半天,一闭眼,扣了扳机。
“砰!”
枪声响得跟过年放的二踢脚似的。陈忠甚至没看结果,光听那头妖兽发出的、短促又难听的惨叫,就知道打中了。他现在是神枪手了,听声辩位,百发百中,这是他自己吹的。
战争已经变成了一场枯燥的、重复性的劳动。每天早上,妖族像上班打卡一样准时出现,他们就在城墙上,用“破晓”和“雷神”招待它们。到了傍晚,妖族又像下班一样准时退去,留下一地的碎肉和烂泥。他们就趁着这个空档,打扫战场,清点弹药,然后吃饭睡觉。
没有了贴身肉搏的血腥味,没有了兄弟死在怀里的温热感,甚至没有了那种肾上腺素飙升后、劫后余生的虚脱。一切都变得安全、高效,而且无聊。
陈忠有时候会怀念以前的日子。那时候,他手里的长枪捅进妖兽肚子里,能感觉到肠子被搅动的、滑腻的触感。现在,他只能感觉到枪托撞在肩膀上的、硬邦邦的后坐力。
“头儿,你说这枪,这炮,都是北境那个神工侯捣鼓出来的?”毛头小子看着自己枪口冒出的青烟,眼神里又是崇拜又是茫然,“他真是神仙下凡吧?”
“神仙?”陈忠嗤笑一声,从怀里摸出半个硬得能砸死人的麦饼,狠狠地啃了一口,“狗屁神仙。老子跟你说,这世上就没神仙。发明这玩意儿的,不是疯子,就是魔鬼。”
他嚼着麦饼,目光投向遥远的北方。
那个方向,是北境,是长安。
他不知道那个叫洛序的神工侯到底是谁,他也不在乎。他只知道,那个男人,用一堆铁疙瘩,改变了这场战争,也改变了他们这些当兵的命。
是好事,还是坏事?
他说不清楚。
他只知道,自己婆娘寄来的信里说,家里那二亩薄田,今年收成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