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吴爷爷吴奶奶回到招待所,沈袅简单跟他们说需要再待一天的想法。
两位老人跟她讲和朋友还没聊够呢,难得来一次,今天也说好了明天还要一起再去见几个朋友的。
像他们这么大年纪了,朋友见一次少一次,让她忙自己不用担心他们,他们会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不过沈袅是晚上去,不是白天,所以她第二天还是陪着吴爷爷吴奶奶去见了老朋友。下午再回来,在房间里收拾自己换了身衣服,这才带了个随身小包,将本子笔这些常用的物品放置其中。
姜大豪早早来了等在招待所门口,看见她下楼,很自然的夸赞了一句。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她换了身墨绿色旗袍,脖颈上戴着一串圆润的珍珠项链,耳朵上也是配套的珍珠耳饰,一头乌发用发簪挽起。虽然没有涂面抹粉,但用口红很细致的描了唇,口红还是昨天在友谊商店买的,不单买了口红,沈袅还买了香水,出门前往手腕耳后分别抹了一些。
难得有机会能打扮,又是去参加总领使馆的宴会,届时要见到不少外国人,她可不想寒酸的进去,总要把大国风范给撑起来。
她本来就长得艳丽,墨发雪肤,双眸清透水润,最惊心的是那抹红唇,秾丽的朱色像一朵娇妍绽放的玫瑰。姣好的身段被老式做法的墨绿色旗袍包裹着,仅露出一双匀称雪白的小腿,美得有一种不真实的光芒,令人不敢直视,又无法移开目光。
沈袅微微一笑,容色令姜大豪眼眸闪了闪,然后守礼而克制的移开视线。
心道还好自己年纪大了,不像年轻那会追求美人。要还是个毛头小子,肯定要疯狂追求沈同志。
沈袅也很客气的回了一句,夸赞姜大豪风度翩翩。
作为文人,姜大豪样貌不算出色,但他身上有浓厚的书卷气,看起来温润如玉。现在换了身西装,看着确实很有气度。
“哈哈,那没办法,他们外国人讲究这个,要是太随便了门都进不去。”
姜大豪哈哈一笑,对沈袅的打扮也很满意。
以前他也带过一位同事去参访外宾,但那位同事穿着头天没换的衣服就去了,给外宾的印象很不好。
不是为了迎合外宾,而是什么场合应该穿什么能说什么能做什么都是有讲究的,最基本的得体需要做到。
他以为沈袅会穿裙子,却没想到她会选择旗袍,还知道搭配首饰。看似并没有精心打扮,但处处透着用心。
显然,她很了解宴会需要的礼仪。
如果这样一个人成为他的同事,很多重要场合的采访都会比较好办。
只是可惜……姜大豪心里叹息。
鹿城总领使馆离得不算远,乘坐有轨电车就能到,好在这里民风开放,俩人穿这么正式也没人多看。
抵达总领事馆时,天都黑了,沈袅挽着姜大豪的手臂,端庄又优雅的走进去。
总领使馆是典型的文艺复兴风格,砖木结构,两层高,四坡式屋顶,顶上铺设中式蝴蝶瓦,底层和二层都有长廊。拥有一个超大的花园绿地,因为天黑,绿地中都亮着灯,将整片花园照得清清楚楚。
鹿城的天气正处于不热不凉的季节,花园中散落着一些端着酒杯交谈的人,各种肤色都有。
姜大豪在这里有熟人,带着沈袅去认识了几位其他国家的记者。
沈袅的出现自然获得一片赞扬声,她面不改色的接受这些夸奖,以优雅的口吻回馈回去,很轻松获得大家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