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鹃声声(一)(343)(2 / 2)

转机出现在一个飘着细雨的傍晚。我鬼使神差地绕到了玥玥就读的小学附近。也许是想远远看一眼放学的人流里有没有那个小小的身影?隔着一条湿漉漉的马路,我站在一棵枝叶稀疏的梧桐树下。放学的铃声隐约传来,孩子们像出笼的小鸟般涌出校门。

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她们。

雷春燕撑着一把蓝色的雨伞,站在校门侧边的花坛旁。她旁边站着一个男人,身材中等,微微发福,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夹克。他一手撑着伞,另一只手……正亲昵地揽在雷春燕的腰上!而更让我血液瞬间冻结的是,玥玥背着粉色的小书包,像一只欢快的小鸟,从校门口跑出来,径直扑进了那个男人的怀里!男人哈哈笑着,一把将她抱了起来,甚至在她的小脸蛋上响亮地亲了一口!雷春燕站在旁边,脸上带着一种我许久未见的、近乎温柔的笑意,伸手理了理玥玥被风吹乱的头发。

三个人,站在同一把大伞下,那男人抱着我的女儿,我的妻子依偎在他身边。雨水顺着伞沿滴落,在他们周围形成一道模糊的水帘,像一幕温馨而残酷的家庭剧。那把蓝色的大伞,像一个巨大的讽刺,将他们包裹成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而我,被彻底隔绝在外。

心脏在胸腔里疯狂地擂动,撞击着肋骨,发出沉闷而疼痛的回响。愤怒、屈辱、被彻底背叛的冰冷感,如同汹涌的潮水瞬间将我淹没。我死死盯着那个男人的脸,试图在记忆中搜寻任何可能的痕迹。方脸,小眼睛,头发梳得油亮……严振邦!这个名字如同闪电般劈开混沌的记忆!就是他!我曾在雷春燕接电话时听到她压低声音喊过这个名字!

我像一尊被雨水淋透的石像,僵立在梧桐树下,直到那“一家三口”的身影消失在马路尽头,融入灰蒙蒙的雨幕中。冰冷的雨水顺着额发流进脖子,我却感觉不到丝毫寒意,只有胸腔里那团熊熊燃烧的怒火在灼烧。

接下来的几天,我像一个训练有素的猎犬,目标明确地盯上了严振邦。我摸清了他住的小区——一个位于老城区、管理松散的老旧小区。我熟悉了他常去的棋牌室和街角那家他每天必光顾的米粉店。机会终于在一个傍晚降临。他坐在小区门口简陋的石凳上,跷着二郎腿,一边和邻居大声说笑,一边惬意地吞云吐雾。烟头的火星在渐暗的天色里明明灭灭。

当他终于起身,随手将那截短短的烟蒂弹进旁边的绿化带草丛时,我的心脏几乎要跳出喉咙。我强压着激动,等他走远,身影消失在单元门洞里,才装作若无其事地走过去。目光迅速锁定那个还带着一点微弱红光的烟头。四下无人,我飞快地弯下腰,用事先准备好的镊子和透明小密封袋,像捡拾一枚价值连城的罪证,小心翼翼地夹起了那个沾着污泥的烟蒂。指尖触碰到那点微温的潮湿,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但我紧紧攥住了袋子。

几天后,另一份冰冷但至关重要的鉴定报告摆在了我和老周面前。结论清晰无误:“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支持严振邦是王玥玥的生物学父亲。”

看着那行字,我没有预想中的激动或狂喜,只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沉重的疲惫。它像一个句号,终结了所有的侥幸和幻想;也像一个冰冷的锚点,将我牢牢钉死在“受害者”的位置上。

“齐了。”老周拍了拍那份新报告,声音沉稳有力,“立案吧。”

当法院的传票送达时,雷春燕的反应如同预料中的火山爆发。电话那头,她的咒骂声歇斯底里,每一个字都像淬毒的匕首,隔着电波都能感受到那股毁灭般的恨意。她诅咒我不得好死,诅咒我断子绝孙,甚至威胁要带着玥玥远走高飞,让我一辈子见不到。我沉默地听着,直到她声音嘶哑地挂断电话,听筒里只剩下空洞的忙音。心已经麻木得感觉不到痛了,只剩下一种彻骨的冰冷。

开庭的日子,娄底迎来了入冬后的第一场寒潮。天色阴沉,铅灰色的云层压得很低,冷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我裹紧了旧棉衣,随着稀疏的人流走进区法院略显陈旧的大门。民事审判庭不大,旁听席上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人。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混合了尘埃、旧纸张和冰冷消毒水的味道。

我坐在原告席上,老周坐在旁边,桌上摊开厚厚的卷宗。对面,被告席上,严振邦也来了。他穿着一件半新的皮夹克,头发依旧梳得油光水滑,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神却带着一种混不吝的打量和不耐烦,偶尔瞟向门口,似乎在等谁。

雷春燕最终没有出现。直到法官敲响法槌宣布开庭,她那个位置依旧是空的。严振邦撇了撇嘴,低声咕哝了一句:“妈的,臭娘们儿……”声音不大,但在肃静的法庭里显得格外刺耳。

庭审的过程如同预设好的程序。老周逻辑清晰地陈述事实,出示一份份证据:那份被撕碎又粘好的亲子鉴定报告,证明王建业与王玥玥无血缘关系;那份烟蒂提取物做的鉴定报告,确认严振邦是生父;还有一摞厚厚的票据复印件——奶粉、衣物、学费、医药费……九年时光的点点滴滴,都化作了纸上冰冷的数字。

严振邦的律师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显然准备不足。面对铁证,他只能苍白地强调“不知情”、“没有抚养义务”、“王某是自愿抚养”这些站不住脚的理由。他甚至试图质疑鉴定报告的真实性,被老周一句“被告方如对证据有异议,可当庭申请重新鉴定”顶了回去。严振邦本人则显得焦躁不安,几次想插嘴都被法官严厉制止,只能烦躁地抓挠自己的头发。

轮到严振邦陈述时,他猛地站起来,脖子上的青筋都绷了起来,声音粗嘎地对着法官嚷嚷:“法官!这事儿跟我有什么关系?啊?我又不知道那丫头是我的种!雷春燕那个婆娘跟我睡的时候,又没说她已经嫁人了!她骗了我,也骗了他!”他手指猛地指向我,唾沫星子几乎喷到前面书记员的桌子上,“现在你们找我要钱?凭什么?是他自己傻!养了九年才发觉?早干嘛去了?这钱我不认!谁爱认谁认去!”

他粗鄙的言辞和推卸责任的态度,让旁听席上响起一阵压抑的议论声。法官皱着眉,重重敲了下法槌:“肃静!被告注意法庭纪律!只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事实?事实就是我倒霉!”严振邦梗着脖子,一脸的无赖相,“他王建业戴了绿帽子是他活该,关我屁事?他养孩子是他乐意!现在想找冤大头?门儿都没有!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他梗着脖子,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泼皮模样。

法官不再理会他的咆哮,转向我:“原告,最后陈述?”

我站起身。九年的时光,那些深夜抱着发烧的孩子奔向医院的狂奔,那些省下烟酒钱只为给她买一条漂亮裙子的隐忍,那些被她甜甜地叫着“爸爸”时充盈心间的暖流……此刻都化作了喉头的硬块,哽得生疼。千言万语,最终只凝成一句带着沙哑颤抖的控诉:

“法官,我养了她九年,倾尽所有。现在我只求一个公道,让该负责的人,把不该他得的,还回来。”每一个字都像是从胸腔深处挤压出来,带着沉重的喘息。

法官点点头,示意我坐下。他低头翻看着卷宗,法庭里陷入一片令人窒息的寂静。只有书记员敲击键盘的轻微嗒嗒声,像倒计时的秒针,敲在每个人的心上。

就在这时,一阵极其凄厉、穿透力极强的鸟鸣声,毫无预兆地刺破了法庭的寂静,从高高的窗外清晰地传了进来!

“咕咕——咕——咕——!”

“咕咕——咕——咕——!”

那声音一声接着一声,短促、尖锐,带着一种撕裂般的哀伤,在寒冬的空气里反复回荡,仿佛杜鹃泣血,声声啼唤。旁听席上有人下意识地循声望向窗外阴沉的天空。

法官抬起头,目光扫过整个法庭,最后落在那份粘补过的亲子鉴定报告上,眼神深邃而凝重。他终于开口,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穿透力,清晰地回荡在法庭的每一个角落:

“……本院认为,原告王某与王玥玥之间不存在生物学父女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予以确认。”

“被告严振邦作为王玥玥的生物学父亲,本应承担抚养义务。原告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非亲生子女长达九年,其财产利益受到损害。被告严振邦因原告的抚养行为而免除其应负担的抚养费用,获得利益。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被告获得该利益无法律依据。”

“因此,被告严振邦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原告王某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法官顿了顿,目光如炬地看向被告席上脸色发白的严振邦:

“被告辩称不知情、无抚养义务、原告自愿抚养等意见,于法无据,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严振邦应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关于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根据原告提交的相关票据及本地实际生活水平,经本院核算,原告王某主张的九年抚养费共计元,其中合理部分为元。此款应由被告严振邦返还原告王某。”

“咚!”

法槌落下,发出清脆而决断的回响。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严振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某垫付的抚养费人民币九万三千四百零八元整。”

“闭庭!”

严振邦猛地从被告席上弹起来,脸涨成了猪肝色,指着法官就要破口大骂。旁边的法警迅速上前一步,严厉地制止了他。他胸口剧烈起伏,狠狠剜了我一眼,那眼神里充满了怨毒和一种输光了的赌徒般的疯狂。最终,他啐了一口,重重地踹开椅子,骂骂咧咧地快步冲出了法庭,像一条急于逃离渔网的败狗。

旁听席上的人低声议论着,陆续起身离开。老周收拾着桌上的文件,拍了拍我的肩膀:“判得没问题,数额也算公道。等他上诉期过了,钱不到位我们就申请强制执行。”

我点点头,喉咙里像是堵满了沙子,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公道?那九万三千四百零八元,能买回九年的光阴吗?能抹去玥玥那双受伤的眼睛吗?能缝合我被谎言彻底撕裂的人生吗?冰冷的数字,在巨大的情感废墟面前,显得如此苍白和讽刺。

我没有立刻离开。身体里仿佛被抽走了所有力气,沉重地靠在冰凉的椅背上。法庭里的人渐渐走空了,只剩下书记员最后收拾东西的轻响。窗外的天色更加阴沉,仿佛随时要压下来。那凄厉的杜鹃啼鸣,不知何时已经停止了。然而,那一声声“咕咕——咕——咕——”的余韵,却像刻在了耳膜深处,在空旷寂静的法庭里反复回响。

“咕咕——咕——咕——”

像泣血。像控诉。像一场漫长而无望的寻找。

我闭上眼,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出玥玥最后看我时那双含泪的、充满恐惧和不解的大眼睛。那目光比严振邦的怨毒更伤人。我养了她九年,倾注了所有我能给予的父爱。那爱是真的,那些温暖的瞬间是真的。可现在,法律告诉我,这一切的根基是假的,是偷来的,是别人遗弃的责任。这九万三千四百零八元,是冰冷的结算,是情感的割席。它买断了我和那个叫我“爸爸”的小女孩之间,最后一点名义上的联系。

冰冷的泪水毫无预兆地涌了上来,瞬间模糊了视线。我用力仰起头,死死盯着法庭天花板上那盏惨白的日光灯管,不让它们滚落。灯光刺得眼睛生疼,却无法驱散心底那片浓得化不开的黑暗和茫然。

还清了钱,然后呢?

那个被叫做“家”的地方早已粉碎。那个曾被我视若珍宝的孩子,如今成了别人血缘的凭证,成了我人生中一场荒诞悲剧的活体证物。我该去哪里?未来又在哪里?杜鹃鸟那声声泣血的啼唤,仿佛还在空旷的心房里回荡,找不到归巢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