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的重量(634)(2 / 2)

挂了电话,晓芸看着医院走廊上来来往往的人,第一次对“娘家”这个词感到了彻骨的寒冷。

孩子接回家后,他们的生活更加捉襟见肘。建国同时打着两份工,整个人瘦了一圈。一天晚上,他抱着孩子轻声对晓芸说:“要不,我们走法律途径吧?”

晓芸愣住了。告自己的父母?这在她的认知里是大逆不道的事。

可当她看着怀里瘦小的儿子,想起连一罐好点的奶粉都买不起的窘迫,一股从未有过的勇气涌上心头。

“好。”她说。

诉状递交法院的那天,王美兰冲到了晓芸家,在门口破口大骂:“白眼狼!我白养你这么大!现在居然告自己爹妈,你不怕天打雷劈吗?”

晓芸抱着孩子,隔着门听着母亲的骂声,眼泪无声地流下。怀里的孩子被吓哭了,那哭声像刀子一样割着她的心。

开庭那天,晓芸和父母在法庭上相见了。林大勇和王美兰坚持彩礼是传统,是男方应该给的,没有返还的道理。而晓芸的律师则提出,根据民法典,彩礼本质上是基于缔结婚姻的赠与,现在女方家庭既未举办婚宴,也未置办嫁妆,且新婚夫妇生活困难,应当返还部分彩礼。

调解阶段,法官试图劝说晓芸的父母:“老人家,孩子们现在确实困难,孙子都出生了,做长辈的能帮就帮一把。”

王美兰却铁青着脸:“法官,这不是钱的问题,是规矩!彩礼哪有退的道理?今天她敢告我们,我们就当没生这个女儿!”

晓芸看着父母决绝的表情,终于明白,那十八万不仅仅是一笔钱,更是他们心中女儿价值的体现,是他们在亲戚面前的面子,是他们对传统习俗的固执坚守。

法院最终判决:彩礼款项应视为女方父母与女儿共同所有。鉴于父母未办婚宴、也未置办嫁妆,且女儿有实际生活需求,酌情判决返还十万元。

判决下来那天,晓芸在法庭外等着父母,想跟他们说几句话。但林大勇和王美兰看都没看她一眼,径直走了。

三个月后,强制执行期到了,十万元打到了晓芸的账户上。没有电话,没有短信,钱到账的提示音在寂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刺耳。

晓芸抱着孩子,在窗前站了很久。楼下,建国正从工地回来,手里拎着一袋水果,步伐比往常轻快了些。

她拿出手机,给母亲发了条短信:“妈,钱收到了。谢谢您和爸。这钱我们会好好用在对孙子的培养上。哪天您和爸想外孙了,随时来看他。”

短信如石沉大海,没有回复。

几天后,晓芸去银行取了五千块钱,用信封装好,带着孩子去了娘家。开门的是林大勇,见到她,愣了一下,什么都没说,转身回了屋。

王美兰站在客厅里,面无表情。

“妈,这是还您的五千块,之前孩子住院时您给的。”晓芸把信封放在茶几上。

王美兰瞥了一眼信封,没动。

晓芸把孩子往前抱了抱:“宝宝,叫外婆。”

七个月大的孩子咿呀呀地伸出手,向王美兰的方向扑去。

一瞬间,晓芸看见母亲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眼中有什么东西闪了闪,又迅速隐没了。

“妈,”晓芸轻声说,“那八万,就当是我孝敬您和爸的。我和建国家里永远有您二老的房间。”

王美兰依然沉默,但手指微微颤抖着。

晓芸不再多说,抱着孩子转身离开。走到楼下时,她回头望了一眼,发现母亲站在窗前,正望着她。

阳光照在老人花白的头发上,晓芸突然发现母亲比记忆中瘦小了许多。

她举起孩子的小手,朝窗户的方向挥了挥。

窗后的身影没有动,但也没有离开。

晓芸知道,那扇门总有一天会重新打开。也许不是今天,也不是明天,但在某个阳光正好的午后,当她再次敲响那扇红木门时,门后会传来母亲那句久违的:

“芸芸回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