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宋朝“纪检委天花板”的硬核人生——从“包小黑”到“包青天”
各位客官,今天咱们聊的这位,是宋朝官场的“清流担当”,更是老百姓心中的“正义代言人”——包拯。提到他,你肯定会想到“黑脸、月牙、三口铡刀”,但咱说实话,历史上的包大人没那么“神神叨叨”:他不黑脸,是后世画家为了显威严给涂的;也没铡过驸马,却真把皇亲国戚怼得没脾气;更不是天生的“断案机器”,小时候还帮邻居找过丢了的鸡。
这老爷子一辈子就干了三件事:跟贪官死磕、给百姓撑腰、让皇帝“头疼”。今天咱们分六章,扒一扒这位“宋朝最刚文臣”的搞笑又硬核的人生,保证让你笑完觉得:原来“包青天”不是传说,是个接地气的“耿直boy”!
第一章 童年“包小黑”:宋朝版“少年侦探”的日常
公元999年,安徽庐州(今合肥)的包家,迎来了一个男娃。这娃生下来皮肤不算黑,就是哭声特别大,街坊邻居都调侃:“包家这小子,以后肯定是个‘大嗓门’,说不定能当街喊话劝架。”——谁也没想到,这娃后来不仅“喊话”,还喊得皇亲国戚都发抖。
这娃就是包拯,小名“小黑”——不是因为皮肤黑,是他小时候总爱在太阳底下跑,晒得有点黑,加上眼睛亮得像黑葡萄,家人就这么叫开了。
包家不算大富大贵,但也算书香门第,爹包令仪是个小官,娘李氏是个温柔的妇人。按说包拯该像别的富家子弟一样,天天读书练字,可他偏不——最爱跟街坊邻居的小孩一起玩“断案游戏”。
有一次,邻居王大娘的鸡丢了,急得坐在门口哭。包拯正好放学回来,看到王大娘哭,就凑过去问:“大娘,您的鸡咋丢了?”
王大娘抹着眼泪说:“早上我把鸡关在院子里,回来就没了,那鸡还在下蛋呢!”
包拯听完,没急着安慰,反而蹲在王大娘家院子里,跟个小大人似的“查案”:先看鸡窝,发现鸡窝门被撞开了;再看地上,有几串小脚印,还有几根黄色的鸡毛;最后抬头一看,院墙上有个小窟窿,窟窿旁边还挂着一根稻草——那是王大娘家院子里特有的稻草。
包拯一拍大腿:“大娘,我知道了!您的鸡是被隔壁张二娃偷了!”
王大娘一愣:“你咋知道是他?”
包拯指着脚印说:“这脚印是小孩的,跟张二娃的鞋一样大;而且张二娃昨天还跟我说,想偷只鸡烤着吃;最关键的是,他家墙跟您家挨着,那窟窿正好能钻进去一只鸡!”
说着,包拯就拉着王大娘去张二娃家。张二娃正躲在院子里,准备把鸡杀了,看到包拯和王大娘来,脸一下子红了,只好把鸡还给了王大娘。
王大娘高兴得直夸包拯:“小黑啊,你比官府的捕快还厉害!以后肯定能当大官,帮咱们老百姓断案!”
包拯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说:“我就是看着脚印和鸡毛猜的,不算厉害。”
除了帮邻居找鸡,包拯小时候还有个“怪癖”——爱跟爹“抬杠”。有一次,爹包令仪处理完公务,跟家人说:“今天有个百姓来告状,说邻居占了他的地,我看那百姓穷,就判邻居把地还给他了。”
包拯听完,皱着眉头说:“爹,您这么判不对!您得看谁的地契是真的,不能因为他穷就偏帮他,要是邻居的地契是真的,那您不就冤枉好人了吗?”
包令仪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你这小子,才几岁就懂‘公平’了?行,以后爹处理案子,都跟你说说,让你帮着参谋参谋。”
后来有人问包拯,小时候帮邻居找鸡的时候,怕不怕张二娃不认账?他说:“怕啥?我知道他没我聪明,再说了,偷东西本来就不对,他肯定会心虚。不过那时候我也有点慌,怕猜错了,还好最后猜对了——要是猜错了,我以后就没脸帮人找东西了!”
你看,这就是童年的包拯:不是“天生神探”,是个爱观察、爱较真的小孩;没有“超能力”,只有一双会看细节的眼睛和一颗想帮人的心。这份“认真”和“公平”,也成了他一辈子的底色。
第二章 科举“学霸”与“妈宝男”:包拯的“职场延迟毕业”
公元1027年,二十八岁的包拯站在汴京城的殿试榜单前,眼睛亮得像星星——他中了进士,还是甲科!要知道,宋朝的进士有多难考?全国几千人报名,最后只录几十人,比现在考公务员难多了。
包拯能考上,全靠他小时候的“学霸”底子。别人玩的时候,他在背《论语》;别人睡懒觉的时候,他天不亮就起来读书;就连跟小伙伴玩“断案游戏”,他都会把《唐律疏议》(唐朝的法律书)拿出来,照着上面的条款“判案”。
放榜那天,包令仪高兴得在京城摆了酒,请亲戚朋友吃饭。大家都劝包拯:“小黑啊,你现在中了进士,就能当大官了,以后可得好好干,别给咱们包家丢脸!”
包拯点点头,心里却在琢磨别的事——他被派到建昌县(今江西永修)当知县,可爹妈的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他要是去建昌,来回得好几个月,没法照顾爹妈。
吃饭的时候,包拯跟爹说:“爹,我不想去建昌当知县,我想回家陪您和娘。”
包令仪愣了一下:“你疯了?中了进士还不去当官,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包拯说:“当官什么时候都能当,可爹妈就一个,要是我去了建昌,您和娘生病了没人照顾,我心里不安。”
娘李氏也劝他:“儿啊,你别担心我们,你去当官,好好为百姓办事,就是对我们最好的孝顺。”
可包拯就是不松口:“不行,我得留在家里陪你们。实在不行,我就请朝廷把我调到离庐州近的地方,要是调不了,我就辞官回家。”
最后,朝廷还真把他调到了和州(今安徽和县)当监税官(管税收的官),离庐州不算太远。可包拯去和州没几天,就收到娘的信,说爹的腰病犯了,想他了。包拯看完信,立马收拾行李,向朝廷辞官,回家陪爹妈去了。
这一陪,就是十年。直到公元1037年,爹妈都去世了,包拯守完孝,才重新出山,去天长县(今安徽天长)当知县。
有人调侃他:“包大人,别人都是中了进士就赶紧当官,你倒好,在家陪爹妈十年,成了‘妈宝男’了!”
包拯笑着说:“‘妈宝男’咋了?爹妈养我这么大,我陪他们十年还不行?再说了,我这十年也没闲着,天天在家读法律书,现在去当知县,断案肯定更厉害!”
还真被他说中了。到了天长县,包拯断的第一个案子,就成了当地的“名案”——“牛舌案”。
有个农民来告状,说自己的牛被人割了舌头,牛快死了,想让包拯帮他找出凶手。包拯听完,想了想,跟农民说:“你回去把牛杀了,然后把牛肉拿到街上卖,凶手肯定会来告状。”
农民一脸疑惑:“大人,杀牛是犯法的,我要是杀了牛,您不抓我吗?”
包拯说:“你放心,有我在,没人敢抓你。你就按我说的做。”
农民半信半疑地回去,把牛杀了卖肉。果然,第二天就有人来告状,说农民私自杀牛,违反法律,要包拯治他的罪。
包拯一拍惊堂木,盯着告状的人说:“你就是割牛舌的凶手!你割了牛舌,知道牛活不成,就等着农民杀牛,然后来告状,想治他的罪。我说得对不对?”
告状的人一听,脸都白了,只好承认是自己割了牛舌——因为他跟农民有仇,想报复农民。
百姓们听说了这事,都夸包拯:“包大人太厉害了!这么难的案子,他一下子就破了!”
包拯却笑着说:“这案子不难,就是换个思路想——割牛舌的人,肯定是想让农民犯事,所以只要农民一杀牛,他就会来告状。我就是赌了一把,没想到还真赌对了!”
你看,这就是包拯的“职场起步”:不是急着当官往上爬,而是先尽孝;不是一上任就“开挂”,而是用十年的准备,换来了“断案如神”的名声。这种“重情重义”又“厚积薄发”的劲儿,也为他后来的官场生涯埋下了伏笔。
第三章 端州“拒砚”:宋朝最“傻”的官,却让百姓记了一辈子
公元1040年,包拯被调到端州(今广东肇庆)当知州。端州有个宝贝——端砚,是中国四大名砚之一,质地细腻,写起字来不渗墨,皇帝和大臣都特别喜欢。
在包拯之前,端州的知州都有个“潜规则”:每年除了给朝廷上交规定数量的端砚,还会多收几十块,要么自己留着,要么送给京城的大官,好为自己铺路。有个知州更过分,每年多收几百块端砚,家里堆得跟小山似的,连睡觉的地方都快没了,还跟人炫耀:“我这端砚,以后能传给我孙子的孙子!”
包拯到了端州,第一件事就是查端砚的“账本”。下属跟他说:“大人,咱们端州的端砚好,每年多收几十块,送给京城的大人,以后您升官也方便。”
包拯皱着眉头说:“朝廷规定交多少,咱们就交多少,多收一块都是贪!那些大人要是喜欢端砚,自己花钱买,要是想靠端砚升官,那官也当不久!”
下属还想劝:“大人,以前的知州都这么干,您不这么干,会得罪人的。”
包拯说:“我当知州是为了百姓,不是为了得罪人。以后谁也不许多收端砚,要是让我发现,别怪我不客气!”
从那以后,端州的端砚就只按规定数量上交,再也没人多收一块。百姓们高兴得不行,说:“终于来了个不贪砚台的知州!”
有一次,一个砚台工匠想感谢包拯,偷偷给包拯送了一块最好的端砚,说:“大人,这砚台是我亲手做的,没花一分钱,您就收下吧,以后您写文章也方便。”
包拯看着砚台,确实喜欢——他一辈子爱读书写文章,好砚台对他来说,就像战士对好刀的喜欢。但他还是摇了摇头,把砚台还给工匠:“谢谢你的好意,可我不能收。我要是收了你的砚台,以后别人就会学你,给我送别的东西,我要是都收了,跟以前的贪官有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