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抢劫”与剑圣(2 / 2)

脚踩马镫,整个人像生根在马背上一样!

“哈哈哈哈!”

褚燕狂笑一声,策马狂奔。

他单手持枪,在马上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

侧身劈刺。

回马一枪。

甚至站在马镫上,居高临下地扫射!

“神物!这是神物啊!”

褚燕激动得脸都红了。

他翻身下马,扑通一声跪倒在张皓面前:

“主公!有了此物,我军骑兵战力,至少翻倍!”

“何止翻倍。”

张皓笑着摇头,“还有这个。”

他让工匠拿出马蹄铁。

“这玩意儿钉在马蹄上,能保护战马,让它们跑得更久,更快。”

“以后咱们的骑兵,能日行三百里不停歇!”

褚燕听得呆住了。

他虽然不太懂这些,但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黄巾军的骑兵,将成为这天下最可怕的铁骑!

“传令下去!”

张皓环视校场上的八千骑兵。

“所有战马,三日内全部装上马镫和马蹄铁!”

“从今日起,骑兵训练强度加倍!”

“一个月后,我要看到一支真正的铁骑!”

“是!”

八千骑兵齐声呼喝,声震山谷。

张皓转身离开校场。

贾诩跟在他身后,低声道:“主公,有了这双边马镫,我军骑兵战力确实大增。”

“但……”

他顿了顿。

“没有经历真正的血战,这些骑兵,终究只是绣花枕头。”

张皓点头:“我知道。”

“所以,得找个机会,让他们见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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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

太行山外,试炼之地。

这里聚集着几千名“黑签者”和数万新来的流民。

他们白天开荒种地,夜晚住在简陋的窝棚里。

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疲惫和麻木。

但也有例外。

一个身材精瘦的年轻人,正默默地挥动着锄头。

他的动作很慢,很稳。

每一锄下去,都精准地刨开土块。

没有多余的动作。

没有浪费的力气。

旁人看他,只觉得这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

但若仔细观察,就会发现。

他的眼神,

冷得像冬日的冰湖。

这个年轻人,名叫王越。

准确来说,是化名“王二”的王越。

大汉第一高手。

剑圣!

他混在这群流民中,已经整整二十天了。

二十天来,他日日夜夜忍受着这非人的劳作。

他的手上磨出了血泡,又结成了茧。

身为武学天才的他,从小根本没有干过一天农活。

他的脸被晒得红黑,几乎认不出原本的模样。

但他的眼中,始终燃烧着一团火。

那是名为“封侯”的火焰。

“王二!别偷懒!”

一个黄巾渠帅走过来,踢了他一脚。

王越面无表情地站起身,继续干活。

渠帅哼了一声,转身离开。

王越低下头,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再过十天。

就是每月初一的膜拜大典了。

到时候,够积分的流民就可以去谷内,向那尊神像跪拜。

求取进入山谷生活的资格。

而张角,也会亲自现身。

那就是他的机会。

唯一的机会。

王越握紧了锄头。

他的手指,微微颤抖。

不是因为恐惧。

是因为激动。

十八岁那年,他孤身闯入贺兰山。

潜入王庭大帐割下羌王首级。

顶住数千羌人勇士围攻。

他杀出一条血路,全身而退。

那一战,让他名震天下。

可那又如何?

他依旧只是个“剑术老师”。

依旧只能在权贵面前低头哈腰。

依旧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些草包世家子,凭借家世平步青云。

而他王越,空有一身本领,却连个像样的官职都捞不到!

凭什么!

王越的眼中,闪过一抹狠色。

这一次。

他要亲手斩下张角的头颅。

拿着那颗价值“万户侯”的脑袋,回洛阳领赏!

到那时。

什么士族,什么世家。

都得乖乖跪在他王越脚下!

“封侯拜相,封妻荫子……”

王越喃喃自语。

“近在眼前了。”

他抬起头,看向太行山深处。

那里,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功名所在。

夕阳西下。

试炼之地的劳作终于结束。

流民们拖着疲惫的身体,排队领取今日的口粮。

王越也混在其中。

他端着一碗稀粥,默默地蹲在角落里,慢慢喝着。

王越面无表情地喝完粥,放下碗,走进了自己的窝棚。

窝棚里黑漆漆的,只有一张破草席。

他躺下,闭上眼。

脑海中,却在不断推演着十天后的刺杀。

神像前,必定戒备森严。

但那又如何?

他王越,从来没有失手过。

他挑战过的高手不下千人。

无一败绩。

“张角……”

王越在黑暗中睁开眼。

眼中寒光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