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徽二十二年,深秋的洛阳已颇有寒意。太极殿东侧的政事堂内,却因一场持续数日的激烈争论而显得气氛有些灼热。炭盆里的银丝炭静静燃烧,驱散着窗缝透入的寒气,却驱不散几位重臣眉宇间的凝重与分歧。
争论的焦点,是一份来自户部、已经过多次修改的奏议,名为《请于江南、湖广、山东等地试行赋役征缴新法条陈》,其核心内容,后世或许会用一个更简洁的名字来概括——“一条鞭法”。提议者是户部尚书周文博,一位以精于算计、熟悉钱谷着称的老臣,年近七旬,精神却依旧矍铄,此刻正捻着稀疏的胡须,目光炯炯地看着对面的同僚。
“诸位,老夫再陈其要。”周文博的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现行赋役之制,承袭前朝及世祖改良之法,田有田赋,丁有丁银,户有户调,更有丝绢、麻布、药材等诸般杂色实物征缴,此外还有力役、匠役、驿传役等各种徭役。名目繁多,计算复杂,征收时节不一,百姓往往不胜其扰。地方胥吏,亦常借此上下其手,或巧立名目,或折色浮收,或随意摊派,小民苦不堪言,国库实收亦未必能足额。”
他顿了顿,拿起案几上的一份条陈副本:“故老臣与户部诸同僚,历经数年调研核算,拟试行新法:将一州一县之田赋、丁银、杂税及常役(如里甲正役、均徭)等项,合并归一,总计其数。然后,根据该地田地肥瘠、人口多寡,重新核算摊入田亩之中,统一折征白银。除漕粮等必要实物外,其余一概征银。百姓只需按自家田亩数,于固定时间(如夏秋两季)向官府缴纳相应银两,即可完纳一切赋税徭役。力役如河工、筑城等,官府可用所征银两募工完成,不再无偿征发民夫。此法,姑且称之为‘一条鞭’法,取其化繁为简、一了百了之意。”
话音刚落,对面一位面色红润、身材高大的官员便开了口,此人是工部尚书严震,主管工程营造,对力役问题最为敏感。他皱着眉头道:“周尚书所言‘一概征银’,工部以为有待商榷。若遇大型河工、紧急军输或宫室修缮,急需大量人力,届时无役可派,全凭银钱募工,万一募不及,或工匠哄抬工价,岂不耽误大事?且天下贫户,多有田少或无田者,原本只出丁役或少量丁银,如今赋役皆归于田,彼等虽免役,但田主必然将这部分赋银转嫁于佃户,实际加重佃农负担,恐非恤民之道。”
周文博似乎早有准备,不慌不忙答道:“严尚书所虑极是。故此新法只在数省选地试行,非全国骤行。关于力役,试行条款中明确,非常时期(如大战、特大灾害)或特殊工程(如皇陵),朝廷仍可临时征发,但需严格限定时间、人数并给予一定钱粮补偿,绝不可再如以往视为理所当然。至于赋银归田可能加重佃户负担,此确为难点。故而试行地区,需同时严查田亩,清丈隐田,使田多者多纳,田少者少纳,无田者不纳。且官府需明文告示,禁止田主无故加租转嫁,违者重罚。更关键者,简化征收环节,减少胥吏勒索空间,百姓总体负担即便不降,至少更为透明、可预期,免受层层盘剥之苦。”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吏部尚书,清瘦严肃的陆明远开口了,他更关注人事和行政效率:“此法若行,地方官府及胥吏权柄,特别是征收环节的权力,将大为缩减,必然遭遇阻挠。且统一征银,对偏远、少银之地,百姓为换银纳税,可能遭受商人压价盘剥,反受其害。此外,清丈田亩……谈何容易。各地豪强地主,隐匿田产乃常态,触动此事,恐激起地方强烈反弹,影响稳定。”
政事堂内一时陷入沉默,只有炭火偶尔发出的轻微“噼啪”声。几位宰相深知,陆明远点出的才是真正的核心难题——触动既得利益,以及改革可能带来的新问题。
最终,争议的文书还是被送到了永徽帝的御案前。年过六旬的皇帝,鬓角白发又添了不少,但眼神依旧锐利。他仔细阅读了周文博的条陈和政事堂的争论摘要,沉思了整整一个下午。
晚膳后,他将太子袁谨召至身边,将那份条陈递给他:“谨儿,你看看这个。户部想动一动赋役的根本,说说你的看法。”
太子袁谨快速浏览,越看神色越严肃。他联想到之前史学课上讲的历代赋税演变,以及近日了解到的江南工坊等新经济现象,感到这确实是一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他斟酌着语句:“父皇,周尚书所陈弊端,儿臣在地方奏报及风闻中也时有所见。简化税制,透明征收,确能惠及小民,遏制胥吏贪墨。然严尚书、陆尚书所虑,亦十分在理。赋役归田,须有准确田亩数据为基础,否则公平无从谈起,反生新乱。征银代役,则需民间有足够银钱流通,且需防止银价波动伤民。儿臣以为,此事务必慎重,试点范围不宜过大,且需选派刚正能干、熟知地方情弊之官员前往主持,同时严令监察御史密切注意试点动向,随时纠偏。”
永徽帝听着,微微颔首,脸上露出一丝欣慰。太子的思考已经比较全面,不仅看到好处,也警惕风险,并且想到了执行的关键——人和监督。这比他年轻时刚开始接触政务时要沉稳得多。
“你所言甚合朕意。”永徽帝缓缓道,“赋役之制,关乎国本民心,不可轻动,亦不可不动。积弊已深,如不梳理,终成痼疾。然改革如烹小鲜,火候、手法至关重要。这样吧,”他提笔在奏疏上批阅,“准户部所请,于苏南之苏州府、松江府,湖广之武昌府,山东之济南府,此三地情形各异(江南富庶商贸盛、湖广粮仓兼有水运、山东农耕为主兼有北方特点),各选两到三县先行试点。着户部右侍郎李翰(虚构干练官员)总领其事,赐便宜行事之权。试点地区,首要任务是彻底清丈田亩,绘制鱼鳞图册,务必准确。其次,详定折银比率,参考近十年粮价、工价,务求公允。再次,严令地方,试行期间,除新定‘一条鞭’银外,不得再有任何加征、摊派,违者,知县以下官吏皆可先撤职查办,再行奏报。令都察院遣御史分驻试点各县,专司监察。”
他的批阅既给予了支持,又划定了严格的边界和防火墙。试点范围小,出了问题可控;赋予钦差较大权力,以对抗地方阻力;强调清丈田亩为前提;严格禁止额外征收;加强监督。这是一套典型的“永徽式”改革推进策略:目标明确,步骤谨慎,授权与制衡并存。
诏令很快下发。被点为钦差的户部右侍郎李翰,是个五十多岁、面容清癯、作风凌厉的官员,素有“铁算盘”之称,对钱粮数据极其敏锐,也颇有不畏豪强的名声。接到任命,他并无喜色,反而深感责任重大。他知道,这是一块硬骨头,更是一个可能留名青史的机会——或者遗臭万年。
试点选在了苏州府吴县(包含之前提到的沈荣工坊所在)、松江府华亭县、武昌府江夏县、济南府历城县等具体地点。李翰带着一批户部精干吏员和都察院的御史,迅速分赴各地。
真正的困难,从清丈田亩开始就扑面而来。在吴县,沈荣这样的新兴工坊主还好,他们财富多在工商,土地不多。但那些拥有大片桑田、稻田的本地乡绅、致仕官员家族,则对清丈队伍百般阻挠,或谎报田亩数,或声称祖传田契遗失,或鼓动不明真相的佃户闹事,甚至暗中贿赂丈量小吏。李翰毫不手软,一到任就先抓了两个试图收买吏员的乡绅,当众宣读朝廷严令,重申清丈意义,并宣布凡主动据实申报者,既往不咎;隐匿者,一旦查实,田产充公。同时,他要求丈量必须由官府吏员、当地里正、以及从邻县调来的“公正老人”三方共同参与、签字画押,互相监督,并允许百姓举报隐匿。高压与细致措施结合,才勉强将清丈工作推行下去。
在历城县,问题又有所不同。山东土地相对集中,但贫富差距大,许多自耕农仅有薄田数亩。将丁银杂税全部摊入田亩,一些田少的自耕农计算后发现,自家要交的银两似乎比原来丁银加田赋还多了些,顿时不满。而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虽然总额交得多,但均摊到每亩,负担增加比例反而不如小农明显。李翰不得不反复调整核算公式,在保证全县总税额不大幅波动的前提下,尽量减轻瘠薄土地、小地块的税率,对大规模良田适当提高税率,并严厉警告地主不得因此对佃户加租。
至于征银,在吴县、华亭县这类商贸发达地区相对顺利,民间存银较多,银钱兑换方便。但在江夏县、历城县,百姓习惯以粮纳赋,骤然改银,许多人家需卖粮换银,确实一度导致市面粮价被压、银价抬升。李翰紧急协调当地常平仓和信誉良好的大商号,以相对公允的价格收粮兑银,并允许百姓在特定期限内,仍可按旧例缴纳部分实物(折抵银两),逐步过渡,才算缓解了矛盾。
试点第一年,可谓风波不断,李翰的头发白了一大半,奏报雪片般飞往洛阳,有报喜的,更多是汇报问题和请求指示的。永徽帝和太子密切关注,不断给出具体批示,调整细节。都察院的御史们也发挥了作用,弹劾了数名在试行中阳奉阴违、试图变相加收或贪污银两的县级官员,起到了震慑效果。
到了第二年秋收后,试点效果开始初步显现。尽管仍有各种问题,但一个明显的益处得到了试点地区许多普通百姓的认可:纳税变得简单明了了。以前要应对粮长、里长、胥吏多次上门,缴纳不同种类的实物或银钱,现在只需要在指定时间,到县衙指定的银柜,按自家田亩数缴纳一笔整银即可,拿到盖有官印的“完税凭证”,心里踏实。胥吏借机勒索的空间确实被大大压缩。官府方面,征收效率提高,税收账目清晰,避免了实物征收中的损耗、保管和运输成本。用征上来的银两雇佣河工,工钱发放及时,劳力反而比以往无偿征发时更积极,工程进度更有保障。
当然,反对声依然存在,主要集中在利益受损的阶层和习惯旧体制的保守官员中。但在永徽帝的坚定支持和不断微调下,“一条鞭法”在几个试点县算是初步站稳了脚跟。它远非完美,暴露出的问题——如对无地贫民的覆盖不足、对商业活动征税依然薄弱、清丈田亩的长期维持难题等——都为后续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
这场静悄悄的税制改革试点,如同在帝国庞大的财政肌体上,选择了几处穴位进行谨慎的针灸。痛感是真实的,阻滞是强大的,但气血似乎也因此有了一丝更为顺畅流动的迹象。永徽帝在晚年推动的这项试验,其意义不仅在于可能减轻平民负担、增加国库收入,更在于它再次体现了仲朝在制度层面不惧艰难、务实求变的探索精神。帝国的车轮,在永徽帝的驾驭下,继续沿着既保持稳定又寻求改良的轨道,沉稳而审慎地向前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