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的神情,没有那风情万种的劲儿,没有扭捏作态,没有媚眼如丝,只有一股刻进骨子里的恭敬。
那恭敬,像古时候那些跪在丹墀之下的臣子,对着王座上的君王,连呼吸都不敢大声,生怕僭越了半分!
目光落在蒋云枫的脸上,专注得不像话。
心跳得很快,“咚咚”“咚咚”,一下一下,重重地撞着胸口,力道大得好似要把胸骨撞碎。
那声音太响了,响得她自己都听得一清二楚,混着包厢里音响放着的低低的爵士乐,混着雪茄燃烧的轻响,在她的耳朵里,织成了一张密不透风的网。
鼻尖萦绕着雪茄的醇厚香气,还有茶几上那瓶红酒,散出来的浓郁果香。
那瓶红酒是拉菲古堡的,瓶身上的标签泛黄,透着岁月的痕迹,醒酒器里的酒液是深宝石红色的,泛着诱人的光泽。
果香浓郁得如熟透了的黑加仑,混着雪松与香草的气息,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木质的气息。
好像一只无形的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背,让她紧绷的神经,总算是放松了那么一丝。
美眸往墙上瞥了一眼,墙上挂着一块极简的电子挂钟,银灰色的表盘,没有多余的装饰,只有黑色的数字,冰冷而精准,仿佛一把锋利的刀,切割着流逝的时光。
屏幕上的数字跳着——七点三十五分。
钟灵溪的声音,自觉地放低了,宛如一阵风拂过草地:
“蒋二少,这几天,赵坤那老东西,一直躲在军区里不出来。”
话说完,偷偷抬眼,飞快地瞥了一下蒋云枫的脸色,那一眼快得很,似蜻蜓点水,刚沾着点边,就赶紧收了回来。
蒋云枫还是那副样子,眼睑半垂着,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遮住了眼底的情绪,让人看不清他在想什么。
指尖夹着雪茄,烟身微微晃动了一下,烟头的猩红亮了一下,又暗了下去。
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仿佛没听见她的话似的。
包厢里静得很,只有爵士乐还在低低地响着,萨克斯的调子,带着点淡淡的忧伤。
雪茄燃烧的声音,“噼啪”,很轻,很脆,仿佛一把小锤子,一下一下,敲在钟灵溪的心上。
她的声音更低了,宛如在揣摩君王的心思,一个字一个字,都掂量着轻重:
“所以……小女子才斗胆,把您请到这儿。”
话音未落,胸腔里的那颗心,跳得更厉害了,好像要蹦出嗓子眼,撞在水晶吊灯上,摔得粉碎。
她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像擂鼓,还有雪茄燃烧时那轻微的“噼啪”声,甚至能听到自己的血液,在血管里汩汩流淌的声音!
钟灵溪咬了咬唇,贝齿轻咬着下唇,唇上的正红色口红,被她咬掉了一点,露出底下淡淡的唇色。
那点淡色,在艳红的映衬下,格外显眼,像雪地里的一抹红梅,透着一股楚楚可怜。
壮着胆子,继续说道:“这金夜辉煌,赵坤的副手,史仁,是这儿的常客。”
顿了顿,又飞快地瞥了蒋云枫一眼,见他还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样子,才敢继续往下说:
“这个人,别的毛病没有,就是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