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陈淮反击(2 / 2)

朝堂上,已经响起了低低的议论声,不少目光再次瞟向沈箐,这一次,怀疑和审视的意味更浓了。

“陛下!”一名与陈淮有旧的御史迫不及待出列,

“沈章所为,桩桩件件,骇人听闻。

五千私兵,海外称制,此非谋逆而何?

臣请陛下,即刻下诏,锁拿沈章回京,严加审讯。

澎湖之事,宜遣重臣接管,以防生变。”

“臣附议。”

“陛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

附和之声渐起。

沈箐从容出列,向着御座躬身一礼,声音盖过了殿中的窃窃私语:

“陛下,臣,有话要说。”

武帝目光落在她身上:“讲。”

“陈刺史奏疏中所列诸事,”沈箐直起身,目光扫过殿中众臣,最后落回御案上那两份奏疏,

“兵马、税赋、剿匪、安民、兴学……桩桩件件,臣子沈章,已在去岁腊月送达的年终奏报中,——禀明陛下。”

她顿了顿,让这句话在每个人耳中回荡片刻,才继续道:

“卫队五千一百余人,战船四十余艘,是为清剿环伺海匪、护卫新辟疆土。

所剿匪伙十三股,擒斩首恶,收编遣散胁从,海域为之一靖,商旅称便,此乃功,非过。”

“登记户籍四千二百余口,垦荒七百余亩,是为招抚流亡、安置百姓、稳固根基。

设‘明理书院’,收童子六十七人,授以蒙学,此乃教化之功,何来‘蛊惑人心、蓄养死士’之说?”

“至于税赋,”沈箐语气微沉,“澎湖初立,百业待兴,商税之设,只为维持营建、供养卫队、周济贫弱。

税额几何,用于何处,沈章在奏报中已有陈述,并恳请朝廷核定章程、派员协理,

此乃坦荡请命,何来‘私征自肥、账目不明’?”

她向前一步,声音凛然:

“倒是陈刺史,沈章的年终奏报腊月即达长安,陛下御览过,户部、兵部核查过,门下省存档备案,

彼时无人言其‘拥兵自重’,无人斥其‘图谋不轨’。”

“何以今日,陈刺史一纸奏疏,同样的数字、同样的事实,就成了十恶不赦之罪?!”

“是他陈淮今日才知澎湖有兵五千?还是他认定陛下与朝廷,会被同样的事实、不同的说辞,轻易蒙蔽、颠倒黑白?!”

此言一出,满殿皆惊!

好厉害的反击。

沈箐不仅否定了陈淮的指控,更直接质疑了陈淮的动机和用心。

你陈淮要么是故意等到现在才告发(居心叵测),要么就是认定朝廷昏聩、会被你牵着鼻子走(其心可诛)。

而且,她牢牢抓住了关键:沈章早就如实汇报过了。

朝廷当时没说话,现在你陈淮跳出来说这是大罪。

那朝廷当初是失察,还是默许?

你陈淮比朝廷更懂法度?

那几个原本想附和陈淮的官员,顿时哑口无言。

是啊,沈章的年终奏报,他们中不少人都看过或听说过。

当时虽然有人觉得“一个女子搞这么大阵仗不像话”,但毕竟陛下没说话,澎湖也确实是新辟之地,情有可原。

现在陈淮拿同样的数据来告“谋逆”……这确实有点……

“沈卿所言,朕记得。”武帝终于开口,语气平淡,

“沈章的年终奏报,朕看过。兵马之数、垦荒之绩、兴学之举,皆有记述。”

她拿起沈章那份参陈淮的奏疏,又拿起陈淮反参沈章的奏疏,将两份并排放在一起,目光深邃:

“两份奏疏,都说对方罪大恶极。”

“沈章说陈淮:走私偷税、屠村血案、勾结海匪、祸国殃民。”

“陈淮说沈章:拥兵自重、私征赋税、擅开边衅、私设公堂、图谋不轨。”

她看向下方:“众卿觉得,朕该信谁的?”

无人应答。

“朕,谁也不偏信。”武帝缓缓道,“朕,只信证据,只信法度。”

“沈章所奏血案走私,骇人听闻,必须彻查。”

“陈淮所奏澎湖诸事,既然沈章早有奏报,朝廷亦有存档——那便一并核查。

查什么?就查沈章所做之事,是否与其奏报相符?

所用钱粮,是否账实一致?

卫队剿匪,是否有滥杀冒功?

税赋征收,是否合乎朝廷对新辟之地的暂行章程?”

她目光如电,扫过殿中:“至于‘拥兵自重、图谋不轨’——这等诛心之论,非有铁证,不可轻言。”

“朕意已决。”

“三司推事、户部、兵部,抽调得力人手,组成联合查案使团,一分为二。”

“一队赴福州,彻查白浪浦血案、私港走私案,并核查陈淮其他不法情事。陈淮停职待勘,配合调查。”

“另一队赴澎湖,核查沈章所部兵马、钱粮、刑狱、民政诸事,是否与其奏报相符,是否合乎法度章程。

沈章仍在任上,配合调查。”

“两队使团,各查各案,结果分别呈报。朕,要清清楚楚的账目,明明白白的证据,实实在在的人证物证。”

“再有妄加揣测、以虚言陷人于罪者——”武帝声音转厉,“以诬告反坐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