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在Eason的演唱会上,当唱到《不如这样》时,唱到“我该走了,你的手呢”,他一下子抓住了自己的手。
天晓得当时自己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呀。
甚至那天晚上,自己失眠了。
那是第一次牵手。
当然了,小时候肯定不算,后面拉拉碰碰也不算。
等到后面,他得寸进尺,动不动就什么你手冷不冷,再到第一次拥抱,第一次自己扑向他……
再然后,第一次亲吻,接吻……
自己总是一副鼓气的样子,说他诡计多端,说他得寸进尺。
但其实,那是自己最喜欢他的样子。
虽然有时候能感觉到他怀有那么一丢丢不纯粹的报复心理。
不过没关系,谁让他是男生呢,谁让他……是凭自己长得本事呢。
这应该算是一种征服感吧?
还是没关系。
难道说他不想当有征服感的男人嘛?
他要是不想,他会那个样子?
他现在尾巴恨不得翘到天上去了,这不比过去好吗?
可是为什么自己还是会拧巴呢?
徐沐璇尝试着继续剖析自己。
首先应该还是亏欠感。
说不喜欢他肯定是假的,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只是自己有点不一样。
这还是跟自己的性格有极大关系。
或者可以尝试着这么去理解,自己因为性格原因,可能无法做出那种更能迎合绝大多数人认同甚至是向往的那种关乎喜欢的表达与诠释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