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直隶、河南等人口稠密省份,招募无地农民、安置退伍士兵,携家带口,迁往黑龙江、吉林的河谷平原地带。
官府提供种子、农具、耕牛,甚至预支口粮,减免赋税,建立军屯、民屯村落。
这些移民点如同钉子,牢牢扎在边疆,不仅生产粮食,补充军需,更改变了当地的人口结构,使汉民成为北疆不可忽视的稳定力量。
经济上,着力开发地方,有限制开放贸易。
赵勇深知,边疆的长治久安,离不开经济的支撑。
他组织人力,勘探金矿、煤矿、人参、貂皮等资源,由官府控制开采或征收特产税。
在吉林、黑龙江城、宁古塔等地设立官营作坊,生产农具、兵器、日用品。
鼓励内地商人前来贸易,但需领取“路引”,在指定互市地点(如瑷珲、吉林)交易,严禁私下与土着或罗刹人交易违禁品(如铁器、火药)。
对于与罗刹的贸易,赵勇严格控制在尼布楚一处,并派官员严加管理。
罗刹商人带来的皮毛,需经官府检验、定价、抽税后,方可与内地商人交易。
大陈输出的茶叶、丝绸、大黄等,也由官府控制数量和质量。
这种管制贸易,既满足了罗刹人对中国商品的部分需求,减少了其武力南侵的动力,又使朝廷掌握了贸易主动权,获取了税收和皮毛等重要物资。
启明六年至八年,在赵勇雷厉风行的经营下,大陈在北疆的统治逐渐稳固。
残清势力被基本肃清,罗刹人慑于兵威与《尼布楚约定》,未再大规模南犯,边境地区获得了难得的相对平静。
黑龙江、吉林等地新增屯田数百万亩,人口稳步增长,城镇初具规模,驿道和江运得以恢复。
朝廷的政令,终于能够相对顺畅地抵达这片曾经天高皇帝远的“龙兴之地”。
然而,这种“安定”是建立在强大军事存在和赵勇个人能力基础上的,基础仍显脆弱。
北方的罗刹帝国扩张之心未死,对《尼布楚约定》的正式承认一波三折;广袤山林中的部落并非全部真心归附;漫长的边界线防守压力巨大;恶劣的自然环境和遥远的路途,使得驻防和补给成本高昂。
北疆的安宁,如同黑龙江上冬季的冰层,看似坚固,实则暗流涌动,仍需帝国持续投入巨大的精力与资源予以维系。
但无论如何,赵勇在这三年中,成功地将帝国的北疆从军事冲突前沿,转变为了一个初步具备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能力的边疆区。
这为朝廷集中力量应对其他方向的挑战,尤其是即将展开的、更为波澜壮阔的南洋经略,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黑龙江的冰雪再次消融,驿道上送往北京的,除了边疆安稳的奏报,还有来自更南方海洋的、充满诱惑与挑战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