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传来的冰凉触感让李莎莎从回忆中惊醒。手机屏幕因为长时间未操作,已经暗了下去。
她看着那片漆黑的、倒映出自己模糊面容的屏幕,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酸胀得发疼。
回忆那么甜,那么清晰。那个好看得不真实的男人,那个声音低沉磁性的男人,那个被她主动表白、然后小心翼翼牵起她手的男人。
可他的好,又何止是那张脸,和那最初的惊鸿一瞥?
李莎莎的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手机冰冷的边缘,更多细碎的片段不受控制地翻涌上来,每一个都带着刘乐沉默而固执的体温。
她想起自己生理期时,疼得脸色发白,蜷在办公室座位上。刘乐不知怎么察觉的,那个从不主动打扰她工作的男人,第一次在工作时间发来消息,只有一句:“楼下。”她下楼,看到他站在那辆旧车旁,手里拎着一个保温袋。里面不是红糖水,而是一碗他跑了好几家店才买到的、她老家风味的酒酿圆子,还细细撒了桂花。他记得她说过,小时候肚子疼,奶奶总会做这个。
她想起有次随口抱怨公司空调太冷,第二天,他接送她时,车上就多了一条全新的、质地柔软的薄毯,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副驾座位上。标签都没拆,是她喜欢的淡紫色。她问他,他只说:“路过看到,打折。”
她想起自己熬夜加班做ppt,焦头烂额时跟他语音,大部分时间都是她在说,他安静地听,偶尔“嗯”一声。等她终于弄完,长长舒了口气,才发现语音不知何时断了。她发消息问,他隔了一会儿才回:“听你那边没声音了,怕吵到你,就挂了。早点休息。”那时,已是凌晨两点。他第二天一早,还要出车。
他记得她所有微不足道的喜好:豆浆要无糖的,奶黄包只吃某一家,讨厌芹菜和胡萝卜,看电影喜欢坐靠后的位置,看书时习惯在某一页折个小角而不是用书签……他甚至记得她某次聊天时提到,小时候养过一只走丢的猫,是橘色的。后来她生日,他送了她一个巴掌大的、手工编织的橘色小猫挂件,针脚有些笨拙,一看就不是店里买的。他不好意思地说:“跟楼下收废品的奶奶学的,编得不好。”
他对自己近乎苛刻。一件衣服穿到发白,午饭常常是两个馒头就着白开水,住在那个终年不见阳光、弥漫霉味的地下室。可对她,他却总是倾其所有。他舍不得买一件像样的外套,却会因为她多看两眼橱窗里的裙子,而偷偷记下尺码,攒好几个月的钱,在她某个普通的日子送给她,理由是“发了一笔不错的流水奖励”。她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奖励。
他从不说什么甜言蜜语,甚至有些笨拙。但他会用最实在的方式对她好:每天雷打不动的接送,哪怕自己累得眼睛都快睁不开;她生病时,他彻夜不眠地守在手机旁,每隔一小时就发消息问她感觉怎么样,需不需要送药;她工作上受了委屈,他不会讲大道理,只是默默带她去吃她最喜欢的路边摊,听她发泄,然后把剥好的虾一只只放进她碗里。
他的好,是沉默的,细水长流的,渗透在每一天最寻常的细节里。像空气,平时不觉得,直到快要失去时,才感到窒息般的珍贵。
李莎莎的视线再次模糊了。她用力眨了眨眼,将那股酸涩逼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