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好衣服,刘乐弯下腰,一手穿过她的膝弯,一手揽住她的背,稍一用力,将她稳稳地公主抱了起来。李莎莎小小地惊呼一声,下意识搂紧他的脖子,终于睁大了些眼睛,笑意盈盈地看着他近在咫尺的俊脸。
刘乐抱着她走到客厅,将她轻轻放在铺着软垫的餐椅上,把温热的咖啡和摆着煎蛋、培根、生菜的三明治推到她面前。
“快吃吧,” 他揉了揉她睡得有些蓬松的头发,“吃完,你整理好了,我送你去公司。”
李莎莎看着桌上精致的早餐,又抬头看看系着围裙、站在晨光里显得格外居家的刘乐,心里被一种饱胀的幸福感填满。她不再装睡,拿起三明治咬了一口,煎蛋的溏心流出来,她满足地眯起眼,像只被顺毛撸舒服了的猫。
“乐,你做的早餐最好吃了。”
“少拍马屁,快吃。”
饭后,刘乐开车将李莎莎送到公司楼下。临下车前,李莎莎凑过来在他脸上重重亲了一下,又依依不舍地看了他一眼,才推门快步走向大楼。
刘乐目送她进去,脸上的温柔渐渐收敛,恢复成一贯的沉静。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在车里坐了几分钟,似乎在思索什么。然后,他启动车子,调转方向,没有开往江山集团,也没有返回公寓,而是驶向了城西的老城区。
大约半小时后,车子停在了一所看起来有些年头的学校附近。校门不算气派,但很整洁,白底黑字的牌匾上写着:华亭市西区实验小学。
正是上学时间,校门口熙熙攘攘,充满了活力。家长们牵着孩子的手叮嘱着,穿着统一蓝白相间校服的小学生们像一群群快乐的麻雀,叽叽喳喳地涌进校门。
刘乐将车停在马路对面的临时停车位,没有下车,只是摇下车窗,目光平静地扫过那些穿着熟悉款式校服的小小身影。
蓝白相间,简单的运动款式。和他记忆中,那个在末世前,狼狈的摔了一跤的于子轩,所穿的一模一样。
时间过去了太久,子轩小时候具体的长相在记忆里已经有些模糊,只记得是个很瘦、眼睛很大的男孩。但刘乐绝对能一眼就认出子轩。
刘乐的目光如同最精密的扫描仪,缓缓掠过一张张稚嫩的脸庞。他的感知并未大范围铺开,只是维持着基础的敏锐,捕捉着那些孩子的气息、步态、偶尔的眼神。
看了大约几十分钟,上课铃响起,校门口迅速冷清下来。刘乐没有看到任何一张能触发他清晰记忆的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