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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契文烙印,薪火微光(1 / 2)

“戒律之钟”的终裁之音,如同为这场惊心动魄的“三庭共议特别听证”盖上了法定的印章。裁决既出,即便是心中仍存不甘的“净世庭”,或是尚觉研究限制过多的“恒常庭”,也必须遵循“庭”内的规则与契印的威严,在后续的具体条款拟定中,再进行博弈。

笼罩着李观鱼的“仲裁之环”,其灰、金、黑三色光芒缓缓平复,但那源自三庭权柄的、更加深沉厚重的封镇之力,却并未撤去,反而在“戒律之钟”的意志下,微微调整着结构,化为一种更加持久、更加稳固的监管形态,暂时替代了之前“恒常庭”的监管力场,预示着李观鱼未来在“契约”生效前,都将处于这种最高级别的临时监管之下。

“万象归源之契”的巨大契印,在“戒律之钟”的钟声中,光芒流转加速。无数古老玄奥的契约符文自契印本体中分离、组合、演化,在钟体上方,凝聚成一卷散发着永恒、庄严、不可违逆气息的、介于虚实之间的“契约文书”虚影。这并非实体,而是契印规则力量的显化,代表着即将被烙印于契印本体的、关于“混沌变量李观鱼特殊监管与观察契约”的初始框架。

“契约框架已显。”“戒律之钟”宏大的意念响起,主导着契约的具体拟定,“依终裁,‘混沌变量’李观鱼,予以留存。自契成之日起,需遵循本约,接受由本钟主导、三庭共督之‘特殊监管’,并配合‘恒常庭’相关非侵害性课题研究。具体条款,分列如下,由本钟初拟,三庭主事共议增删。”

那卷虚影契约文书缓缓展开,一行行以诸天通行道纹书写的条款,伴随着“戒律之钟”的意念,逐行显现、凝实:

“第一条:监管主体。本约监管方,以‘戒律之钟’为主导,‘净世庭’、‘恒常庭’、‘归源庭’共为监督。李观鱼为受监管方,元蚀、轮回古镜、金灵(残)为其关联物,同受本约约束。”

“第二条:监管形式。设立‘三相封印环’,烙印于李观鱼混沌本源核心。一环主‘禁’,由‘净世庭’提供‘净世镇魂金纹’,禁锢其超出限定之力,限制其非许可之力量施展、大道外显、界域穿梭等;一环主‘察’,由‘恒常庭’提供‘恒常监察银络’,实时监测其状态、道韵波动、意念活动(不涉核心隐私,仅监测异常与契约履行),并建立与‘万象观测台’之单向联系通道;一环主‘锚’,由‘归源庭’提供‘归墟定序灰痕’,锚定其存在,防止其脱离本约监管范围,并作为与‘归墟’关联之标识。‘三相封印环’由‘戒律之钟’施加最终契约锁链,确保不可违逆、不可解除(除契约规定情形)。”

“第三条:监管期限。本约初始期限,定为‘一劫’(注:此‘劫’为源庭纪年单位,约合诸天标准时间十二万九千六百年)。期满后,由‘戒律之钟’会同三庭,依据监管期间表现、研究价值评估、风险变化等因素,重新审议,决定延续、变更或解除。”

“第四条:活动范围。契约期间,李观鱼主要活动范围,为‘恒常庭’下辖之‘万象观测台’特定区域。经申请并获‘戒律之钟’及三庭监督者批准,可在严格监督下,进行有限度的、与‘庭’内课题相关或经特许之界域访问。严禁私自脱离监管范围,违者视同严重违约。”

“第五条:研究义务。李观鱼需在非侵害性、不损及其根本大道与意志自主之前提下,配合‘恒常庭’就‘混沌变量本质’、‘归墟关联机理’、‘寂灭轮回薪火复合道途’等相关课题之研究。研究项目、方式、周期,需提前报备‘戒律之钟’及三庭监督者核准。李观鱼享有对研究项目之知情权与有限建议权,若研究内容涉嫌侵害其根本,可向‘戒律之钟’提出申诉。”

“第六条:限制与禁止。严禁李观鱼主动干扰、破坏、侵入‘源庭’及下属任何机构、界域之正常运转;严禁传播、教授其‘混沌’大道核心法门于未经许可之目标;严禁利用其‘归墟关联’或其它能力,进行任何形式之破坏性、颠覆性活动;严禁……”

“第七条:监察与惩戒。‘净世庭’享有对李观鱼监管状态之特别监察权,可随时调阅‘恒常监察银络’之非隐私监测数据,并可提请对李观鱼进行不定期、突击性之深度检视。若李观鱼出现本约所定义之‘高危失控’迹象(标准由三庭共议细则),或严重违反本约条款,‘净世庭’可即时启动‘三庭紧急仲裁’程序,经快速裁决,可对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力量封禁升级’、‘活动范围收紧’、‘研究项目暂停’,直至‘启动清除程序’之惩戒。”

“第八条:权利与保障。在履行本约义务、遵守条款之前提下,李观鱼享有基本之生存权、人格尊严(非侵害性研究范畴内)、大道修行权(需在监管下进行,不得违反限制条款)、对关联物(元蚀、轮回古镜、金灵残魂)之基本看护权。其配合研究,可获得一定之‘贡献点’,可在‘庭’内兑换有限资源、信息或特许权益(具体由细则规定)。”

“第九条:契约修订与终止。本约条款之修订,需经‘戒律之钟’提议,三庭主事一致同意,并烙印契印。本约可因以下情形终止: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约;李观鱼完成特定、重大之‘庭’内任务或研究目标,经三庭共议特赦;李观鱼发生不可逆之消亡;或经由‘三庭紧急仲裁’,裁定其存在已严重威胁‘源庭’及契印稳定,启动清除程序。”

“第十条:……”

条款一条条显现,事无巨细,几乎涵盖了李观鱼未来“一劫”岁月中,从力量使用、活动范围、行为规范,到研究配合、权利保障、违规惩戒等方方面面。这份契约,如同一张无比精密、无比严苛的罗网,将李观鱼未来的自由与可能性,牢牢束缚在“源庭”设定的框架之内。

“净世庭”的裁决者投影,冰冷意念扫过每一条款,不断提出补充与强化:“‘三相封印环’中,‘净世镇魂金纹’需附加‘溯源禁断’特性,防止其力量渗透、污染外界;活动范围,‘万象观测台’内亦需设立绝对禁区;研究配合,其‘知情权’与‘建议权’需严格限定,以防其借机窥探‘庭’内机密;‘高危失控’标准,需明确列举具体情形,如力量突破封印阈值、意图联系外界危险势力、道途出现不可控恶性变异等……”

“恒常庭”的明序道主则针锋相对:“‘净世镇魂金纹’不可过度压制其道途活性,需保留其基本演化的空间,否则研究价值大打折扣;活动范围在确保监管前提下,应给予适当探索自由度,以观察其‘变量’特性;研究配合,必须保证其基本意志不受侵害,此为底线;‘贡献点’兑换体系需切实可行,以鼓励其积极配合……”

“戒律之钟”则居中调停、裁定,确保条款在严厉监管与保留研究价值之间取得平衡,同时维护契约本身的严谨与权威。其钟声不时响起,对争议条款做出最终裁定,或要求双方妥协,或直接修改条文。

整个契约拟定过程,持续了不短的时间(相对感知)。李观鱼作为当事人,全程“聆听”着这份决定自己未来命运的契约被逐条审议、争论、敲定。他没有发言权,只能默默接受。这份契约,本质上是一份“城下之盟”,是他在“源庭”这个庞然大物面前,以自身特殊性与“墟影”的“可留”裁定,勉强争取到的一份“有条件生存许可”。

条款很严苛,尤其是“三相封印环”和“净世庭”的特别监察权,几乎将他置于时刻被监视、被限制的境地。但其中也留有一些空隙,比如“非侵害性研究”的界定、“贡献点”的兑换可能、甚至在“万象观测台”内的有限活动与研究自由度。这些,或许就是他未来在监管下,积蓄力量、寻找机会的缝隙。

他注意到,在整个契约拟定过程中,代表“归源庭”的“墟影”,始终保持着沉默,仿佛对具体条款毫不关心。只有在涉及“归墟定序灰痕”这一项时,那片黑暗才极其轻微地波动了一下,分出了一缕淡到几乎看不见的灰色气息,融入了“戒律之钟”正在凝聚的“三相封印环”雏形之中,算是履行了“提供”的义务。除此之外,再无表示。

最终,在“戒律之钟”的主导下,一份长达数百条具体条款、涵盖方方面面的“特殊监管与观察契约”正式定稿。其卷轴虚影光芒大盛,无数玄奥符文流转,散发着不容违逆的契约之力。

“契约已成,请三方主事,以庭印为凭,烙印契印!”“戒律之钟”宏大意念宣告。

“净世庭”裁决者投影抬手,一道蕴含着“净化”、“裁决”、“秩序”意志的炽烈金色庭印,烙印在契约卷轴虚影之上。

“恒常庭”明序道主亦抬手,一道由无穷信息流与规则线条构成的、象征“恒常”、“观察”、“记录”的银色庭印,烙印其上。

“归源庭”的黑暗方向,那片坍缩的黑暗中,飞出一枚极其简洁、仿佛只是一个不断向内坍缩的“点”的灰色印记,无声无息地印在卷轴之上,代表着“归墟”、“终结”、“定序”的权柄。

最后,“戒律之钟”钟体轰鸣,一道交织着“平衡”、“裁断”、“契约”之力的、宛如锁链与天秤组合的紫金色庭印,作为主导与见证,重重烙印在卷轴中央!

四枚庭印齐现,契约卷轴虚影爆发出冲天神光,无数符文飞舞,最终化作一道凝实无比、蕴含着浩瀚契约之力的光流,呼啸着投入“万象归源之契”的本体契印之中!

“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