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通过我丈夫认识。被害人刘建军是我丈夫的朋友,被告人王父是饭店老板,我们去吃过几次饭。没有私人交情。”
辩护律师接着问:“证人,你刚才提到,被害人刘建军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并且言语带有威胁和侮辱性,持续对被告人进行刺激,对吗?”
我点头:“是的。他骂得很难听,而且一直在逼王……被告人拿钱。”
律师追问:“这是否给你一种感觉,即被告人是长期遭受压迫后,在极度愤怒和恐惧下的失控行为?”
检察官立刻反对:“反对!辩护人在诱导证人进行主观臆测!”
法官沉吟一下,说:“反对有效。证人只需陈述客观事实,不必做出主观判断。”
我闭上了嘴。是的,我只能说我看到的。那种弥漫在两人之间、积累已久的、令人窒息的仇恨氛围,那种暴风雨来临前的压抑,是无法作为证据被呈堂的。法律的天平,衡量的是那个瞬间的动作,而非其背后绵长而沉重的因果。
最后是王猛作证。他走上证人席的脚步沉重。他的证词主要围绕刘建军长期以来对他家的骚扰和勒索,试图为父亲的行为提供背景,证明其“事出有因”。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时而哽咽。他说父亲一辈子老实本分,是被逼无奈。但在检察官的盘问下,当被问及他与小芳的关系、以及这是否是刘建军纠缠不休的根本原因时,他语塞了,脸色变得惨白,额头渗出冷汗。他无法回避正是他自己种下的孽因,最终引来了父亲的恶果。他的证词,在某种程度上,既想为父亲开脱,又时时刻刻揭示着父亲行为的动机源于他的不堪,这种撕裂让他痛苦不堪。他站在那里,仿佛正在接受一场无声的凌迟。
庭审休庭合议的时间并不长,却像一个世纪那么难熬。旁听席上无人说话,只有沉重的呼吸声和偶尔压抑的咳嗽声。刘家人紧紧攥着彼此的手,王猛颓然坐在椅子上,双手捂着脸。李强看着我,眼神复杂,最终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法槌再次敲响。
全体起立。法官宣读判决书,大部分法律术语我听不太懂,但最后几句清晰地刻进了我的耳朵里:“……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罪名成立。鉴于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较好……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十二年。
一个数字。剥夺一个人十二年的自由。换取另一条无法挽回的生命。
王父听完判决,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腰似乎更弯了些。法警将他带离法庭时,他回头看了一眼王猛,那眼神空洞得让人心寒。
王猛像被抽空了力气,瘫软下去,被旁边的亲戚扶住。
另一边,老太太发出一声凄厉的哭嚎:“我的儿啊……他就值十二年啊?!”刘建红抱着母亲,眼泪终于决堤,但她咬着牙,没有哭出声,只是死死盯着王猛的背影,那目光,像是要在上面烧出两个洞来。
没有胜利者。只有一片狼藉的悲伤和破碎。
走出法院,陕北秋日午后的阳光刺得人眼睛发疼。村民们围上来,七嘴八舌地打听着结果,议论纷纷。有人唏嘘王老五判重了,有人骂刘建军活该,也有人低声说这都是王猛造的孽。
刘建红搀着老太太,带着两个孩子,在一众本家亲戚的簇拥下准备离开。经过我们身边时,她停下来,对李强说:“强子,谢谢你们来。后面……后面建军的后事,还有他妈和孩子,我会处理。你们……放心吧。”她的声音疲惫至极,却透着一股被灾难淬炼过的刚强。
李强重重地点点头:“红姐,有啥需要,随时开口。”
小梅突然抬起头,看着我,小声说:“阿姨,谢谢你来作证。”那双过早承载了苦难的眼睛里,有一种让我心碎的懂事。
我看着她们蹒跚离去的背影,消失在黄土坡的拐角处,仿佛被这片厚重又无情的土地吞噬。法律的判决给出了一个结果,但生活留给他们的漫长伤痛,才刚刚开始。
回去的车更加沉默。李强望着窗外飞逝的黄土沟壑,一言不发。我知道,他心里那片名为“故乡”的图景,已经被这场血色黄昏彻底涂抹,再也回不到从前。而我,这个南方来的旁观者与部分参与者,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正义与情感的复杂、人性的纠葛相比,有时竟是如此的简单,又如此的沉重。它划下了一道界线,却无法抚平界线两侧所有的撕裂与痛苦。
黄土高原的风吹进车窗,干燥而粗粝,带着千年不变的苍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