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扞卫正义之抢夺案审判
## 一、案件接访 清晨,赵桐权律师事务所的门刚打开不久,一位神色慌张的女士匆匆走了进来。她叫李婷,是一起抢夺案件的受害者。赵桐权将李婷请到办公室,倒了杯水递给她,轻声说道:“别着急,慢慢说。”李婷接过水杯,喝了一口,努力平复情绪后开始讲述。 一周前,李婷像往常一样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手里紧紧握着刚从银行取出的给母亲看病的五万元现金。当她走到一条小巷时,突然一辆摩托车飞驰而过,坐在后座的男子伸手抢走了她手中的包。李婷下意识地死死拉住包,却被男子用力一甩,摔倒在地,膝盖和手掌擦破了皮。等她反应过来,摩托车已经消失在巷口。李婷心急如焚,这钱是母亲的救命钱,她立刻报了警。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很快锁定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虎和刘强。 赵桐权听着李婷的讲述,心中燃起怒火。他深知这笔钱对李婷母亲病情的重要性,也明白自己肩负着为受害者讨回公道的责任。他向李婷表示一定会全力以赴,让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 二、庭前准备 送走李婷后,赵桐权立即与负责此案的警方取得联系,获取了详细的案件资料。他仔细研究了警方的调查报告,包括案发现场的勘查记录、监控视频、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笔录等。监控视频清晰地记录了王虎和刘强骑着摩托车抢夺李婷包的全过程,画面中,李婷被甩倒在地的瞬间让赵桐权感到痛心。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赵桐权前往医院看望李婷的母亲。老人躺在病床上,面容憔悴,病情因治疗费用的耽搁而有所加重。这一幕让赵桐权更加坚定了要严惩犯罪嫌疑人的决心。他向老人承诺一定会帮她们追回损失,让老人安心养病。 之后,赵桐权又找到了案发现场附近的几位目击者。其中一位杂货店老板回忆说:“当时我听到一声尖叫,转头就看到一个女的摔倒在地,一辆摩托车飞快地开走了,那两个人戴着头盔,看起来很慌张。”另一位路人也证实了看到摩托车逃窜的方向。赵桐权将这些证人证言一一整理好,作为有力的证据。 同时,他还对王虎和刘强的背景进行了调查。发现王虎有多次盗窃前科,而刘强则是游手好闲,两人臭味相投,经常一起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这一发现让赵桐权意识到,这两人的行为具有一贯性和危险性,必须让他们为自己的罪行付出沉重代价。 ## 三、庭审进行 开庭当天,法庭内气氛严肃。赵桐权身着正装,神情专注地坐在原告代理席上。李婷坐在旁听席,眼神中充满期待和紧张。被告席上,王虎和刘强垂头丧气,但偶尔仍会用凶狠的目光扫视四周。 随着法槌敲响,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首先由公诉人陈述案件:“尊敬的审判长、各位陪审员,在[具体日期]傍晚,被告王虎和刘强驾驶摩托车,在[具体地点]对被害人李婷实施抢夺行为。他们趁李婷不备,抢走其装有五万元现金的包,导致李婷摔倒受伤。这五万元是李婷为母亲筹集的救命钱,二人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李婷的财产权益,还对其人身安全造成了伤害,社会影响恶劣。” 赵桐权接着补充道:“审判长,我的当事人李婷在这起事件中身心遭受双重创伤。她的母亲因治疗费用无法及时到位,病情加重。这五万元对于她们家庭来说至关重要,是老人康复的希望。而被告王虎和刘强,无视法律和他人权益,公然实施抢夺,这种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请求法庭判令被告赔偿我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包括五万元现金以及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并依法从重处罚。” 王虎的辩护律师站了起来,试图为其当事人开脱:“审判长,我的当事人王虎在案发时并非主观故意要抢夺如此巨额的钱财。他们只是临时起意,看到李婷手中的包,想顺手牵羊,没想到包里有这么多钱。而且,王虎在被警方抓获后,有配合调查的表现,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赵桐权立刻反驳:“辩护律师的说法完全是在为被告狡辩。王虎和刘强骑着摩托车,有预谋地选择在小巷这种人员相对稀少的地方作案,这明显是经过策划的抢夺行为,并非所谓的临时起意。至于配合调查,这是犯罪嫌疑人应尽的义务,不能成为从轻处罚的理由。他们的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刘强的辩护律师也站起来说道:“我方当事人刘强家庭经济困难,是初犯,参与此次抢夺也是受到王虎的蛊惑,希望法庭能考虑这些因素,从轻发落。” 赵桐权冷笑一声,回应道:“经济困难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刘强在整个抢夺过程中,积极配合王虎实施犯罪,不存在所谓的被蛊惑。而且,据我们调查,刘强平日里游手好闲,并非初犯,他对自己的行为有清晰的认知和判断。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夺罪,并且情节严重,绝不能从轻处理。” ## 四、证据展示与质证 在辩论环节之后,进入证据展示阶段。赵桐权首先呈上监控视频,说道:“审判长,各位陪审员,这段监控视频清楚地记录了王虎和刘强抢夺李婷财物的全过程。从他们的行为动作可以看出,这是一次有组织、有预谋的抢夺。他们骑着摩托车,目标明确,直接冲向李婷,抢走包后迅速逃离现场。” 接着,赵桐权又展示了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证明李婷因摔倒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这些费用都是因为被告的抢夺行为导致的,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王虎的辩护律师对证据提出质疑:“监控视频只能看到我的当事人抢夺了包,但无法证明包里有五万元现金,有可能是原告夸大其词。” 赵桐权早有准备,他拿出李婷从银行取款的凭证和银行工作人员的证言,说道:“这是李婷从银行取款的凭证,上面清楚地显示取款金额为五万元。而且,银行工作人员也能证明李婷当天确实取走了五万元现金。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被告抢夺的财物价值。” 刘强的辩护律师试图质疑证人证言的可信度:“这些证人与原告可能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赵桐权严肃地回应:“证人都是案发现场的中立目击者,与原告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他们出于正义感,愿意为这起案件作证。而且,证人证言与监控视频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充分证明了被告的犯罪事实。辩护律师无端质疑证人证言,只是为了拖延时间,逃避法律责任。” ## 五、法庭辩论高潮 在证据展示和质证后,法庭辩论进入高潮。赵桐权再次强调:“审判长,各位陪审员,王虎和刘强的抢夺行为性质恶劣,给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李婷的母亲因为这笔救命钱被抢,病情延误,生命垂危。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财产犯罪,更是对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严重侵犯。我们不能让这种无视法律、肆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法律应当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对这种犯罪分子必须予以严惩,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王虎和刘强的辩护律师仍在做最后的挣扎,试图从各种角度为他们的当事人减轻罪责,但在赵桐权严密的论证和确凿的证据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 六、正义宣判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赵桐权走出法庭,李婷立刻迎了上来,眼中满是担忧。赵桐权安慰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证据对我们非常有利,相信法律会还你一个公道。” 不久后,法庭重新开庭。审判长神情庄重地宣读判决结果:“经过合议庭的认真审议,认定被告王虎和刘强犯抢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王虎和刘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使被害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处王虎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刘强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判令被告王虎和刘强共同赔偿被害人李婷经济损失五万元以及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共计[X]元。” 听到判决结果,李婷喜极而泣。她走到赵桐权面前,深深地鞠躬:“赵律师,太感谢你了,是你帮我和母亲找回了希望。”赵桐权微笑着说:“这是我应该做的,法律会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希望你母亲能早日康复。” 走出法院,赵桐权望着天空,心中感慨万千。每一次成功的审判,都是对法律尊严的扞卫,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守。他知道,在未来的日子里,还会有更多的案件等待他去处理,他将继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正义感,为那些遭受不公的人撑起一片蓝天,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