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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5章 过失之殇与正义权衡(1 / 1)

第三百五十五章:过失之殇与正义权衡

## 一、案件受理 赵桐权刚结束一场会议,助手便匆匆走进办公室,告知他有位心急如焚的当事人正在等候。赵桐权整理了下衣衫,快步走向接待室。接待室里,坐着一位神情憔悴的中年男子,名叫林强。林强见到赵桐权,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急忙起身紧紧握住赵桐权的手。 林强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他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担任起重机操作员。几个月前,在一次工地作业中,他操作起重机吊运建筑材料时,突然机器出现故障,致使吊运的重物脱落,砸中了下方一名工人,导致该工人重伤。受伤工人名叫王勇,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高额的医疗费用让两个家庭都不堪重负。 林强痛苦地说道:“赵律师,我真不是故意的啊!平时机器都好好的,那天不知道怎么就出问题了。我每天都在自责,可现在对方家属要求我赔偿巨额费用,我实在是拿不出来啊!我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就指着我这点工资过日子,这可怎么办啊?”林强眼中满是绝望和无助。 赵桐权耐心地倾听着,他深知这类过失致人重伤案件的复杂性,一方面要考虑受害者的权益保障,另一方面也要准确判断被告的责任程度。他安慰林强道:“林先生,您先别着急。我会详细了解情况,尽力为您争取公正的结果。但您要如实告诉我,事发前后的所有细节,包括机器平时的维护情况等。” ## 二、深入调查 赵桐权首先前往事故发生的工地,向工地负责人、其他工友了解情况。工地负责人回忆说:“这台起重机平时是定期维护的,每次维护记录都有存档。但那天事发突然,我们也没想到会这样。”赵桐权查看了起重机的维护记录,发现确实有定期维护的记载,但最近一次维护距离事发仅一周,且记录显示维护过程一切正常。 接着,赵桐权来到医院,探望受伤的王勇。王勇躺在病床上,身体虚弱,但情绪激动。他的家属在一旁哭诉:“他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成了这样,以后一家人可怎么活啊!林强必须要为他的行为负责!”赵桐权表达了慰问后,询问王勇是否记得事发时的具体情况。王勇回忆说,当时他按照规定在下方作业,完全没想到重物会突然掉落。 为了确定起重机故障的原因,赵桐权聘请了专业的机械检测机构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起重机的一个关键零部件存在质量缺陷,这个缺陷并非日常维护能够发现,很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就已经存在。这一发现让案件有了新的转机。 同时,赵桐权还调查了林强的工作履历和日常表现。同事们都表示林强工作一直认真负责,从未出过类似事故。 ## 三、庭审交锋 开庭的日子到了,法庭里气氛凝重。原告王勇的家属坐在旁听席上,眼神中充满了愤怒和期待,他们希望林强能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代价,得到应有的赔偿。被告席上的林强则低着头,满脸懊悔。 庭审开始,原告律师首先发言:“尊敬的审判长、各位陪审员,被告林强作为起重机操作员,在操作过程中严重疏忽,导致重物掉落砸伤我的当事人王勇,使其重伤。王勇不仅身体遭受巨大痛苦,还面临着未来生活的诸多困难。林强的行为给王勇及其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我们要求林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两百万元。” 赵桐权站起身,沉稳地回应:“审判长,各位陪审员,我方承认林强在此次事故中负有一定责任,但这并非是他主观故意或严重疏忽造成的。经过调查,起重机出现故障是由于一个关键零部件存在生产质量缺陷,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而且,林强平时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此次事故是一个意外,不能将全部责任归咎于林强。我们认为,应该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分担责任。” 原告律师反驳道:“不管什么原因,操作起重机的是林强,他就应该保证机器正常运行。现在出了事,他就应该承担全部后果。而且,起重机的维护记录显示之前都是正常的,怎么能证明是零部件质量问题导致的呢?” 赵桐权不慌不忙地呈上专业机械检测机构的报告:“这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明确指出起重机的关键零部件存在质量缺陷,这种缺陷不是常规维护能发现的。同时,我们也调查了林强的工作表现,他一直是一位认真负责的员工。所以,不能简单地认定林强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认为,起重机的生产厂家以及负责设备采购的相关方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 四、激烈辩论 在证据展示后,双方进入激烈的辩论环节。原告律师强调:“即便存在零部件质量问题,林强在操作前也应该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他没有做到这一点,就是失职。” 赵桐权回应:“林强按照日常操作规范进行了检查,在机器外观和常规运行检查中,无法发现这种隐藏的质量缺陷。而且,工地有专门的维护团队负责设备的定期维护,维护记录显示事发前一周刚刚进行过维护且一切正常。林强有理由相信起重机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原告律师又提出:“那林强现在应该先支付王勇的治疗费用,不能让王勇因为没钱治疗而耽误病情。” 赵桐权说道:“我方理解王勇的处境,林强也愿意在自己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费用。但目前责任尚未明确划分,不应要求林强承担全部费用。我们建议在确定各方责任后,按照责任比例共同承担王勇的治疗及赔偿费用。” 接着,赵桐权进一步阐述:“此次事故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不能仅仅盯着林强不放。我们应该全面、客观地看待问题,找出真正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并让相关责任方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这样才能体现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 五、证人证言与责任剖析 为了进一步阐述观点,赵桐权请出了几位证人。第一位证人是林强的同事,他作证说:“林强平时工作特别认真,每次操作起重机前都会仔细检查。出事那天,他也像往常一样进行了检查,真的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第二位证人是工地的维护人员,他表示:“我们是按照规定定期对起重机进行维护的,最近一次维护也没有发现异常。这个零部件的质量问题太隐蔽了,我们常规检查确实很难发现。” 赵桐权根据证人证言分析道:“从证人的表述可以看出,林强和维护人员都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起重机本身存在质量缺陷。所以,在责任认定上,不能忽视生产厂家和采购方的责任。” 原告律师试图再次反驳,但在赵桐权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证据面前,显得有些底气不足。 ## 六、正义的裁决 经过漫长而激烈的庭审辩论,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赵桐权走出法庭,林强一脸担忧地看着他。赵桐权安慰道:“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责任不应全在你,相信法庭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不久后,法庭重新开庭。审判长神情严肃地宣读判决结果:“经过合议庭的认真审议,认定此次过失致人重伤案件中,被告林强在操作起重机过程中,虽尽到了一定的注意义务,但仍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判定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起重机生产厂家因产品质量缺陷,承担50%的赔偿责任。工地负责设备采购的相关方,因未严格把控设备质量,承担20%的赔偿责任。被告林强需赔偿原告王勇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六十万元,起重机生产厂家赔偿一百万元,采购相关方赔偿四十万元。” 听到判决结果,林强眼中泛起泪花,他感激地看着赵桐权。赵桐权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法律是公正的,它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裁决。希望这次事件能让各方都吸取教训,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走出法院,赵桐权深知,每一个案件都是对法律公正的考验,他将继续秉持专业和公正,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益,让法律的天平始终保持平衡。